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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水生:自然风景的多样表现与中国精神的当代传承

http://www.newdu.com 2017-10-14 文艺报 颜水生 参加讨论


    
    自古以来,文学与自然一直存在密切关系,自然不仅是文学书写的对象,也是人类审美经验和哲学思想的重要载体。中国文人也特别注重表现自然,在《诗经》《楚辞》中就已经产生了对自然的审美意识,而在《道德经》中也已经产生了人与自然相互统一的哲学观念。虽然孔孟和老庄哲学具有重要区别,但儒家和道家都认同“天人合一”的哲学观念。“天人合一”最基本意思就是人与自然的统一,“天人合一”不仅是中国传统哲学的主体,也是中国传统精神的核心。通过书写“自然风景”以表现“天人合一”的“中国精神”,一直都是中国文学的重要传统,张承志、贾平凹、王蒙、张炜、韩少功、阿来、周涛、马丽华等新时期作家以大量笔墨描写了丰富多彩的自然风光,并在“自然风景”中展现了“究天人之际”的精神追求,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天人合一”、“道法自然”的“中国精神”的复苏是新时期文学起源与发展的重要标志。
    土家族作家田冯太在《民族文学》发表散文《人法地》,这部作品在2016年度的文学创作中具有一定的象征意义。此文讲述自己的父亲通晓阴阳五行学说,坚守“人法地”的人生哲理,以自己的人生经历实践着“人法地”的宇宙真理。“人法地”是老子《道德经》中的句子,是中国传统哲学的重要观点,其意思是“人要尊重宇宙、自然规律”;然而父亲却从自己立足的“土地”世界观出发,认为“人法地”指的是人要去田地里耕耘,最后他把自己的墓地选在菜地里,表明了他对土地的信仰与固守,体现了中国农民对“人法地”最朴素的理解。《道德经》指出,“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强调了道与自然的相互统一,蒙古族作家曼娘的散文《人在草木间》也直接引用了《道德经》中的观点,指出大千世界万物运行自有其规律,强调“道法自然,真心常静”。可以看出,以田冯太和曼娘等为代表的少数民族作家是在向中国传统的“道法自然”“天人合一”的哲学观念致敬。总体来说,少数民族作家在2016年度描绘了多彩的自然风景,他们在“自然风景”中感悟了宇宙的规律和生命的奥秘,揭示了自然与存在、自然与生命的复杂关系,表现了中国传统的哲学观念和美学精神。
    以玖合生和金玉洁等为代表的少数民族作家在自然描绘中思索自然与存在的复杂关系,表现了“道法自然”的“中国精神”。傈僳族作家玖合生的诗歌《远方不叫远方》(组诗)包含了对大自然的深邃思考,比如《荒野之上》歌咏小草蕴藏顽强的生命力;又如《远方不叫远方》揭示自然与社会存在的相对性原理,“万花簇拥,春天就是这样/悄然来临/远方不叫远方/它就在不远处/在我所有望见的视野里/远方就是远方/它就在另一个国度/在我思想所不能达到的彼岸”,“春天”和“远方”不仅代表了时间与空间维度的哲学内蕴,也表现了作为客观存在之“自然”而不随人的意志而转移的属性。朝鲜族作家金玉洁的诗歌《相遇与告别》(组诗)善于把一些抽象的概念化为意象化的词语,通过简单的词语表达深刻的哲理,比如她在《春,在寺庙里》中写道:“存在之外/归依处/坐在,咬一口/春兴的荷叶上/望着/山门那边,世间/仅是一派春光”,表现了“存在”与“世间”的相互统一和谐共存。以普馨伟、久美多杰、惠永臣、完玛央金、扎西央宗等为代表的少数民族作家揭示了自然与生命之间的复杂关系,表现了“天人合一”的中国精神。藏族作家久美多杰的《风扶着一棵树》、回族作家惠永臣的《一棵青草上方的天空》等诗歌表现了对自然与生命的思考,歌颂了生命的高贵与顽强。白族作家彭愫英《寻梦丙中洛》在神奇的风景中探索人生态度和生命真谛。藏族作家完玛央金的诗歌《回首》(外五首)通过“雪”“明月”“云彩”等意象表达了对生命的思考。藏族作家扎西央宗《心的袈裟》(组诗)表现了宇宙自然的永恒,揭示了生命的短暂。土家族作家徐必常的诗歌《窗内的和窗外的》(组诗)不仅通过“钉子”“衣服”“灯光”“电线”等表达对人生的思考,也通过“尘埃”“荒草”表达对生命的歌颂,比如《荒草》写道:“荒草面色焦黄,独自老了/它无力交出这个世界的索取/便把这一生孕育的果实补偿利息/荒草想写好一个‘草’字/就把落叶垫在自己的脚下/哎,落叶们一直在不慌不忙地腐烂/荒草自己也矮了下去,它得为儿女们弯腰/它想有一群体面的儿女,在春天”,作者借“荒草”歌颂了大自然的无私奉献精神。水族作家韦永《种子回到种子》(组诗)描绘山岚、江河、暴雨,以表达对生命和轮回的思考。此外普米族作家鲁若迪基的诗歌《在扶阳古城》(组诗)和满族作家姜庆乙的诗歌《在大地栖居》(组诗)也分别表现了对“天坑”“地缝”“草”“石榴”“灰尘”“虫鸣”“霜降”等的形而上思考。彝族作家普馨伟的散文《永远的高荡石头》写出了群山、石头、老屋、古寨的古朴风光,突出了生命与自然的和谐统一。
    雪域高原和戈壁草原一直是少数民族作家描写的重要对象,他们以独特的风景描绘不仅展示了中国风光之美丽,也展示了中华美学精神之丰富。傣族青年女作家禾素发表散文《你是悲悯的珠穆朗玛》,禾素以精细的笔触描写了大昭寺、羊卓雍措湖、卡若拉冰川、扎什伦布寺、珠穆朗玛峰的雄伟壮丽风景,作者几乎被这种“神圣的风景”所震惊,散文的可贵之处在于,禾素并没有止步于对雄伟壮丽风景的描绘,而是进一步探索西藏高原作为一种精神象征在当代社会中的价值。彝族作家黄玲的散文《行走于高原》描写了瓦拉碧、老姆登、香格里拉、贡山、丙中洛等云南地区的美丽景观,体悟到了中国传统的自然哲学:“人与自然和谐共处,人与人和谐共处,这是峡谷里最美丽的景色。”藏族作家曹有云《海拔三千米的钢琴》(组诗)和白玛央金的诗歌《出走的石子》以及纳西族作家人狼格的诗歌《丽江秘密》描写了雪原高原的壮阔风景,突出了雪域高原的母爱情怀和神圣庄严。鲍尔吉·原野在《民族文学》发表散文《草原》,精细描绘了辽阔的草原风景,认为草原在单一中呈现丰富,在连绵不断中显示壮阔,作者揭示了人与自然的密切关系,强调人在草原上只是大自然这条永恒的链条上的一环而已,“天对他们来说,是头顶的覆盖物,也是雨水的降临者,土地承接雨水长满青草,牛羊因此繁衍不息,蒙古人依赖这些生存。在草原上无法夸大人的作用,人与牛羊草木一样,谦逊地居于生存者的地位上,天地雨水则属于创造者”。蒙古族作家雨馨的散文《长调,倾听苍穹》描写对草原的向往和热恋。蒙古族作家斯琴夫的诗歌《草原的味道》突出了草原的深情与伟大。少数民族作家对雪域高原和戈壁草原具有复杂深厚的感情,但他们无不怀有崇拜敬仰的态度,正如彝族作家黑羊《在树林间行走》中所说,面向森林,面向大自然,“除了感叹只有敬畏”。因此可以说,敬畏自然是少数民族作家描写雪域高原和戈壁草原共同的精神追求。
    “自然风景”不仅包含了宇宙自然观,也蕴含了人生世界观,甚至还蕴含了历史文化观。正如姜庆乙《在大地栖居》(组诗)指出,人类只有在地球上才能幸福地生活。在部分新时期作家看来,人类只有在自然中才能获得真正的安居,才能真正获得美的愉悦。“自然风景”在新时期文学中的发现,不仅体现了中国作家对自然世界的认识的深化,也体现了中国作家审美能力的发展。“自然风景”一直是新时期文学创作的重要内容,并因其与中国传统哲学美学的深刻联系而具有重要价值,可以说“自然风景”是新时期作家自然观、时代观和世界观的话语载体,也是中华哲学美学精神的话语载体,是联系传统与现代的重要桥梁。可以看出,“天人合一”“道法自然”已经不仅是一种传统精神,也是一种“不可替代的审美力”(张炜语),在新时期文学中得到了传承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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