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剧作家》,止庵著,中信出版社2017年1月出版,45.00元 止庵写八十年代的北京,我全程经历过,“流泪眼观流泪眼,断肠人送断肠人”,只不过感受不同罢了。我认为《姐儿俩》是《喜剧作家》里最好看的,也是写作技巧最高明的一篇,因为止庵参透了书中的这句话,“真实都是平淡无奇的,这也就要了小说的命了”。 读止庵写于三十年前的小说集《喜剧作家》,想起张爱玲的话:“三十年前的上海,一个有月亮的晚上……我们也许没赶上看见三十年前的月亮。年轻的人想着三十年前的月亮该是铜钱大的一个红黄的湿晕,像朵云轩信笺上落了一滴泪珠,陈旧而迷糊。老年人回忆中的三十年前的月亮是欢愉的,比眼前的月亮大,圆,白;然而隔着三十年的辛苦路往回看,再好的月色也不免带点凄凉。” 如今我已然是老年人,隔着三十年的辛苦路,回想起的是三十年前的北京,过往的一切浮现眼前,惟独没有月亮。赏月,一要身居高处,二要空旷之野,才称得上赏,闲逸的心情也是必要的,而我当时这三个条件均不具备,虽然今天仍旧一无所有,毕竟人生的阅历有所增益。 说出来很是有点儿不好意思,这次读止庵《喜剧作家》,是我平生读过的第十九部小说(包括古今中外),当然算上少年时代的“三红一创”及《青春之歌》《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等等,也许不止此数。外国小说,我通读过的只有《红与黑》,读的似懂非懂(其实就是没读懂),就像如今看外国电影,看过之后非得上“豆瓣电影”里再看高手的影评,才大略理解电影表达的是什么。电影与小说,都是讲究技巧的艺术,电影你都看不明白,小说就更甭提了,稍微沾一点儿什么抽象、意象、意识流、现代派,我准晕菜。 话是这么说,不是说我一点儿读不懂《喜剧作家》,我有我的优势,止庵写八十年代的北京,我全程经历过,“流泪眼观流泪眼,断肠人送断肠人”,只不过感受不同罢了。作为读者的我自具立场,作者止庵亦自具立场,作者仅一个人,读者却成千上万,他们的感受如万箭齐发。万箭齐发和万众瞩目一个性质,终归不要冷场才好。 读小说我是菜鸟,所以我总结出一个简捷粗暴的方法,这个方法来自于看电影的经验,一旦出现我不喜欢的字眼和句式(如同不喜欢的演员和台词),立即罢读,这次读《喜剧作家》也不例外。止庵没有让我失望,写于亢奋的八十年代的这几篇小说居然没有一字一句让我觉得讨厌,只有“百万富翁”这词有点碍眼,也是属于绕不开的人物身份。也许正是由于止庵这种不贴近时代甚至漠视时代的语言风格,这几部小说在三十年前毫无反响,使得止庵文学之路戛然而止。小说受挫止庵转投随笔,因祸得福,九十年代随笔大热,止庵脱颖而出名声鹊起,再自随笔转行成为传记作家也大获成功。止庵三十年来之文学生涯,仿佛一场圆满的战略大转移。 空话说完,再谈具体的读后感。《姐儿俩》虽然列于《喜剧作家》第一篇,却是全书五篇之中写作时间最晚的(1987年9月),其他四篇《走向》(1986)、《墨西哥城之夜》(1986)、《喜剧作家》(1985)、《世上的盐》(1985)。这两年的时间,写作技巧上有什么微妙的变化,也许只有作者清楚。这样的排序无意间帮了我的忙,——读小说必得从头读起,我以为大致读明白了《姐儿俩》的故事。 姐姐沈泠泠拼尽全力想得到母亲的原谅,母亲却至死也不原谅女儿,诅咒着,骂着,——“滚”,“我不是你的妈。”如此绝情,因为什么呀?止庵平淡地叙述:“大约1970年前后,有消息说沈泠泠的父亲自杀了。他给兵团的大女儿写了封信,议论了一些当时不能议论的问题,沈泠泠把信交给领导了,又转回他所在的五七干校,只一次批斗会,他就上吊死了。”人命关天,自此沈母和沈泠泠都认定“杀死父亲的凶手”就是沈泠泠。沈母带着“永不宽恕”死去,“不孝女”沈泠泠一直欲以“服侍母亲,抚养妹妹”来赎罪却始终不得心灵之安宁,制造这起悲剧的元凶却跟没事人似的,轻飘飘地甩来一纸“平反”全身而退。 妹妹沈梦儿没有历史包袱,生活得随心所欲,跟着那位吝啬的百万富翁“密斯脱赵祖怡”移民美国。一家四口,从此天上人间,恩怨皆化为无形。 我认为《姐儿俩》是《喜剧作家》里最好看的,也是写作技巧最高明的一篇,因为止庵参透了书中的这句话,“真实都是平淡无奇的,这也就要了小说的命了”。 第二好看的是《走向》,这是以我的水平而定的排位。《走向》与《姐儿俩》一样,有着很多八十年代所特有的名词,有着我熟悉的胡同生活的细节。三十年前,开灯的方式是拉灯绳,甚至为了起夜的方便把灯绳栓在床头。三十年前,取暖的方式是煤球炉子,这个炉子兼有别的功能,如烧水,烤窝头或馒头,烘干湿衣服。夜里要封炉子,这可是个“技术加经验”的活儿,“生炉子”与“封炉子”一样不容易,《走向》里均有细致的描述。1970年冬我的母亲去世的那天早晨,她要上班,炉子灭了,她问躺在被窝的我会生火么(这是母亲说的最后一句话),她又去饼干筒掏饼干,饼干昨天被我偷吃光了,母亲饿着去上班,下午就死在办公室了。《走向》所诉说的困境我未尝没有经历过,可是写小说只凭经历远远不够。 《墨西哥城之夜》这篇,怎么说呢,那种生活的尴尬我无体验,——离了婚的男人无处可去只得仍然与前妻夫妇及自己女儿同处一室。我经历过的尴尬与此有别,只有两小间平房,插队的兄弟姐妹及远在青海的父亲扎堆儿返家,我只好去单位值夜班,值一夜三毛钱,最多是连续值十三天挣到三块九。更为尴尬的一段日子,父亲和后母一块回来挤进小屋,天知道是如何捱过来的。一九八六年的足球世界杯在墨西哥举办,头一年墨西哥发生大地震,球迷担心墨国办不成了。本篇哪里是谈什么足球呀。我是球迷,只习惯“墨西哥”,“墨西哥城”也许是作者取钱锺书的“围城”之意吧。 网络时代,文章越短越受欢迎,超过两千字就招读者烦了,尽管意犹未尽,就此撂笔为妙。说来,我只是借《喜剧作家》这杯酒,浇自家胸中之块垒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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