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岁过后,我忽然发现自己对很多事情都没了兴趣。在此之前,我对自己的生活还有过一些想法或者规划,妄想自己成为这个那个,总之,我觉得自己应该可以活得更好,更有能力。我也不知道更好或更有能力是什么意思,它们到底意味着什么,我是不清楚的。等我真的得到了那一切,说不定就会厌倦,多半如此。 而阅读和写作,好像是目前为止我唯一没有厌倦的事。她的魅力在于什么,我也说不清楚,更不愿意说。 在人际交往中,因为不可能说很多真话,便选择不说或少说。但在写作的时候,我绝不撒谎。一个人怎么可能允许自己对自己撒谎呢。现在回头看早期的作品,常会看到言不由衷之处,这也是我经常自我厌弃的原因。 我觉得自我厌弃挺好,人不应该那么自恋。人应该对自己狠一点。坏一点。不要那么在乎自己。但真正的自爱,又是多么珍贵。 前些天,写到一段话,关于四月的树叶。“后来,我终于明白那些叶子不仅仅是树的一部分,更是它们自己——它们无视自己,也爱着自己。” 很多时候,我当然是爱自己的。我喜欢自己是一个写作的人,这比别的任何身份都让我感到高兴。 生活中,除了散步和发呆,我最愿意的还是写东西。她带给我一种真正的快乐,是一个人就能获得的快乐。 我从来没有觉得自己孤独过,独处的时候更不会。加缪说过:“一个人只要学会了回忆,就再也不会孤独,哪怕只在世上生活一日,你也能毫无困难地凭着回忆在囚牢中独处百年。” 写作就是回忆。 其实,人的记忆是很坏的,我们能记住的东西太少,真正能进入写作领域的事物也是少之又少。我们遗忘了太多。在写作之前,我对自己经历过的人生几乎一团蒙昧,一无所知。 写作让我理解了人的生活,理解了自己。除了外在的生活,我们还有一个庞大的内心世界,那才是浩瀚的大海。在写作中,我试图去弄明白那些不明所以的东西。我对“真”的追求超过了其他。我希望自己所写下的一切是真实的,没有粉饰和虚假。甚至还偏爱一些残酷的东西。我不像表面上那么温和,我并不是一个温和的人。 很多时候,我只想写一些真正想写的句子,让自己感到快乐的句子。我为自己能写出这样的句子而感到高兴。 写作就是写作,她给我带来快乐,她没有别的意义,这就是她最高的意义。我妈喜欢编篮子,她编篮子是出于热爱,卖篮子是为了钱;而我写东西,大抵也是如此吧。 我妈编篮子的时候是这样的——观看,感觉,创造,但从不对她的工艺进行理性思考。我写作,大概也要这样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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