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春节跟想象的不太一样 在小区也很难见到一个人 除了我和孩子 在阳台吸烟 读卡佛的小说 他写到一个女人 深夜听到细小的动静 那种声音现在 传递给了我 我看见一只尖脸的耗子 套着灰色西装/掏出门卡 哐地,铝合金门弹开 它走在人行道上 背后,保安木然凝望家乡 十年前我写到 “它拖着长长的寂静” 当它走入草坪 连那种寂静 也消失了 ——宋尾《我能看见细小的东西》 兴许是写诗的缘故,我对短篇小说有一种特别的热情。套用时下的话,是“短篇控”。喜欢写,也热衷于偷鸡摸狗地啃。写小说我还是新手,还在“摸黑”;但作为读者,多少也有一点“消费经验”了。 对于小说可能每人都有自己的一把标尺,就我而言,一个理想的短篇,往往有这些特征: 首先是干净。干净首先源于文字。今年读王祥夫先生的短篇《六户底》,印象很深。怎么说呢,我甚至都没跟着故事走,而是纯粹沉浸在文字表面——有节奏,有韵律,流水一样,浑然天成。这就是干净。干净多半源于简约。做到简约又是非常难的。契柯夫说简约是天才的姐妹。因为简约不是精致,也不是简单。它是一种去掉夸饰和冗杂后剩下的独特的美感。 其次是弹性。短篇说到底是一种“小”的艺术。一位外国作家把它定义为“路过时眼角所瞥到的”。但是这“一瞥”做不好就真是“一瞥”,就像没充好气,瘪的。所以好的短篇总是在“小”格局里回荡着巨大的空间感,“不同于任何其他人所见”(卡佛)。弹性也可理解为一种反差,你可以从任何角度进入拉伸成为各种形状,但你放开,它就是“一瞥”。 小说中的弹性,是由写作中最重要但又看不见的一项工序构成的。短篇容量极有限,因此一部优秀的短篇给我们展示的往往是它的合理性,就是控制力——它决定小说的成和败。所以阅读一部好短篇往往就像目睹一位技艺高超的工人装填炸药:在制料、压缩、抑制,引爆之间;在危险与安全之间,达成一种奇特的平衡。 我喜欢短篇是因为其中蕴涵的诗性。有人说短篇是离诗歌最近的文体。我这样理解:不是说短篇具有诗化的语言,而是具备诗歌的内核——那是丰富而神秘的模糊性,也就是歧义性。比如《河的第三条岸》。 一个好的短篇,有时其实就是一个拍案叫绝的创意。比如张万新的小说《马口鱼》:这种鱼确实存在,但重庆境内并没有。他把马口鱼“移植”到到酉水河里,作为一种单身船工的性爱工具,又植入到一个悲剧情境里,震撼就出现了。这样的例子太多,比如《佩德罗·巴拉莫》。创意,当然是各种各样的,可以是形式,也可是内容,说白了就是一种“挣脱”,是明明偏离常规,却又能自圆其说的想象与虚构的能力。 另外我发现在一篇成功的短篇小说里,紧张感是必要的。这里就抄录卡佛的原话:首先有助于避免沉闷。得感觉什么在迫近,什么东西在不断逼来,否则很经常的是一个短篇不成其为短篇。 我个人并不反感“故事性”,但我更渴望遇到的是故事与艺术的兼容。读到一篇好小说犹如看到自己的缺陷。遗憾的是,很多小说只是“到故事为止”。所以,我心目中最理想的短篇大概就是这样的——当你读完全篇,突然发现,这个小说实际上到此时才刚刚展开。 理查德·福特的《石泉城》无疑就是一个模板,不久前我读到弋舟的《随园》、徐则臣的《狗叫了一天》,也有类似感受,一阵惘然,不相信它就这么结束了。优秀的小说往往就是这样,在结尾时留下适宜的空白,又趁你阅读时把“故事”巧妙地移交给了读者。 必须申明,我所罗列的只是我心目中的理想短篇,不代表我也具有这样的水平。当然,作为一名学徒,我希望自己的写作也能够朝着这样的方向来行进。 到世界以外去——宋尾印象 文│贺彬 宋尾来自湖北的天门市,一个肯定比重庆要小得多的城市。所以,是不是可以将“到世界里去”,看作是从天门到重庆里去。抑或是,从懵懂、茫然的童年,到惶恐、荒凉的成年里去。又或者是一个忧伤的诗人,到比水泥还要坚固的现实里去。 谜底其实就在书里。来看看《生日快乐》这个故事吧,全书的11个故事中间,它显得有点特别,既没有发生在大多数故事的发生地重庆,也没发生在宋尾的故乡。那是一个中间地带,一个悬置的时期,我们不妨将这个故事看作是这整本书的前传。 我不知道在这个星球上,有没有张金这样的一个镇。但我知道宋尾的确在某一个时间,前往了类似的一个洞穴。你甚至可以将那个洞穴看作是一个宇宙之外的黑洞。 这几乎可以被看作是这本书名的反向了:到世界以外去。 我倾向于将故事里的那个诗人看作是宋尾本人。我们看见一个落魄的诗人,开过租影碟的店子,恋上了隔壁的发廊妹儿。出于青涩年华普遍的羞怯吧,那个诗人迟迟没有向女孩儿表白。生意太破烂,男孩几乎有些俗套地求助于牌桌上的好运。那却是厄运的开始,一屁股的债务最终将诗人逼进了看守所,当他最终出来,一心一意要在自己生日的这一天,向女孩儿求爱,那女孩却匆匆地把自己嫁了,像是在有意躲避他的追求。 你可以把故事里那个诗人最终流落到“张金”,看作是惨败爱情的结局。但也可以不那么简单,直截。你只需要知道,诗人那时陷入了几乎无解的困境,必须要出逃了,而那个张金镇,恰好就在世界的外面。 他到那里去寻找一丝暖意。在后来的那个叫刘萍的小姐身上,诗人发现,自己其实并不那么渴求性的欢愉。他和她只是应付了事地做爱,反倒把漫长的时间,交给了说话。而那个小姐也更像是一名女学生,她身上误入红尘的天真,成了那天夜里对诗人最适宜的安慰剂。 就这样,两个带着昔日伤痕的人,以性交易的名义相遇,却有意无意地抵达了相互取暖的终点。 第二天早晨,刘萍同诗人分别,她像一个普通的女孩子,怕黑,吃东西的时候下意识地谦让,还替男伴心疼钱。她的职业色彩完全褪去,就像一只“充满恐惧的小动物”,再一次让诗人变得感伤而柔软,也让那天的共进早餐,恍若一对恋人惺惺相惜的旅行。 生日,而且是这对男女重叠的生日,虽说荒唐,却有些心酸地映照出这两个人渺小的,类似于尘埃的存在。他们注定了就要分离,而且可以肯定,将永不再见。而张金一夜的萍水相逢,也注定会成为两个人之间秘密的储蓄,总在他们不经意的时刻遥远地致意。 这就是当宋尾到世界以外去,始料未及的馈赠吧。这馈赠一直伴随着他“到世界里去”的脚步,当他绘声绘色地对我们讲述一个“爱无能”的稻草人(《你好,稻草人》),或者一个丢失了新房的倒霉蛋(《失窃的人生》),还有把行乞当旅游的疯老总(《那天你在解放碑干什么》)……来自于那个张金之夜的微光,其实始终如影相随。 那是一种类似于镜子一样的映照,让“世界里”上演的轻浮戏剧,终究被涂抹上了悲伤的底色。 而我之所以要如此不烦其烦地探求这个故事中隐藏的宋尾自传,不过是想提供一个对这本书的别致读法:从《生日快乐》这儿出发,你才更有可能接近那个总是以第一人称出现,游走在“世界里”的叙述者的真心。 大约是在2007年的春夏之交吧,我与宋尾相识。他说着怪味儿的重庆话,小小的,又黑,在眼镜的背后长久地对人笑着。现在,当回忆我初识的那个宋尾的形象,总会立刻联想到《到世界里去》那只独眼狗,在那个发生在起点的童话里,宋尾用令人心跳的方式,同那只可怜的畜牲合体。共有一场愤怒,还借那狗的嘴巴,叫喊出自己在人世里没法出口的咒骂,最后还将那被活活吊死的狗儿的心脏,缝进了自己的身体…… 现实中的宋尾,当然没有故事里那样悲惨,只是有时急切的神色,会下意识流露出他怀揣着的狗儿的灵魂。 那时,在写作了数年的网络诗歌后,他一再地对我说,必须要开始小说的写作了。 这本集子的篇目,就是他最初练习的成果。一个诗人要“到小说里去”,起头的那几步,也许难免有些轻盈,跳跃了,过于的意气用事,但很快,他身体里的那只狗儿一点点复活,他小说里的世界变得越发的清晰可感,成了我们脚底下越来越厚实的尘土。 也就在那一年,宋尾,强雯,高铭,刘小海几个人用“6号”为自己那个松散的组织命名,准确地说,他们就是从“6号小说社”出发,各奔自己小说的前程。我知道,自那以后,宋尾找到了雷蒙德•卡佛,约翰•厄普代克这样的写实的前辈,也许更重要的,是被他们身上散发的幻灭气息所吸引,最终写出了称得上重庆小说重要收获的篇章。 不知道我这样有没有说清这部简朴选集的文献价值。在荒凉的重庆小说界,我相信,这价值还会不断地增加,因为世界宽广,可能无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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