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致青春2》上映,尽管票房不错,达3亿多元,却因不如前集而饱受诟病,尤其被批男女明星的表演苍白无力。“票价都花在颜值上了”。面对批评,该片导演却反而认为这是“恶意攻击”,竟至于呼吁“需要正确的声音来引导整个电影市场。” 眼下电影市场乱象丛生,“明星IP 化”已成一例。的确需要有正确的声音,但不是这位导演那样的不思反省。 向IP借力,是电影发展一条路径。去年在福州举行的丝绸之路国际电影节,“在IP热潮下的电影创作之路”论坛上,业界人士都表示要借鉴好莱坞模式,通过孵化原创的优质IP,在题材创新、制作精良、下游开发和品牌延续诸方面下功夫,把中国电影推向世界,而不单单进行摄制量和票房的扩增。然而大量热钱涌入,由其逐利性和赚快钱的“本能”驱使,抢夺IP 资源,大拍IP电影,迄今此类电影已有30余部,据说未来更有200余部殿后,大多偏于青春、奇幻、惊悚之类型,已上映者,大多不成功。 国内电影曾陷入侵权、成本高和回收难的IP化,现在又现转向抢夺明星之势。这是基于对明星作为大众偶像所拥有的巨大招徕力,以及他们身上拥有创造市场价值的能力的预估。对一位高知名度的明星之估价,不只看他(她)的片酬分红多少、看获得其IP的公司收益利润有多少。在网络新媒体和丰裕资金的加持下,如今明星IP既可帮助影视公司打造产业链,亦可帮助许多行业创造周边产品。我国人口基数大,甘愿掏钱追星的粉丝多达6000万到8000万人,他们每人每年平均消费2000元到10000元来支持偶像,如此,粉丝经济总额可高达1200亿至8000亿元,难怪明星IP成了投资界的“新宠”。 明星IP化,出发点可能是想把明星的市场价值最大程度地挖掘出来,以形成明星的产业利益链,其实质是把明星物化和商品化。明星过度IP化,所造成的弊端可谓多多—— 明星IP当道,使影视公司甚至整个行业都追着几位大明星在跑,但是他们的作品屡屡不叫座不叫好,结果拖垮了一些业绩不错的上市公司,例如《王朝的女人·杨贵妃》让某公司亏损上亿元,股票被ST;明星酬金飞涨,拍一部戏拿七八千万元至上亿元的都有,占制作费比例过高,势必影响作品质量; 明星一味迎合粉丝口味,导致所演角色类型偏执又单调,国内影坛出不了像梅丽尔·斯特里普那样的“千人面”和“千人音”;明星一心奔多赚钱、博眼球而去,乐此不疲地接演真人秀、综艺节目或视频“路演”,甚至对网络低俗化直播其隐私也来者不拒,荒废专业不说,更加剧了荧屏泛娱乐化之风; 个别明星毫不审慎地为P2P的不实“理财产品”广告等代言,其圈钱已非个人行为,频频触碰法律法规的禁线…… 一部电影的成功关键在内容,而非IP 效应。虽说原作IP连同明星自己拥有大量粉丝,他们却未必都愿意为品质不佳的电影改编买单,像《谋杀似水年华》等IP 电影,虽有多位明星主演,仍然票房惨败,就是例证。 现在是看脸的时代,颜值决定一切——这是一句误导性很强的表述。在这句口号下,不少男女明星纷纷追求高颜值、曝光率。拿什么来美化自己?美容、美妆而已。然而除了催生颜值经济,对电影产业本身的促进和影片质量的优化之作用,又有多少呢?女色、男色、小鲜肉盛行,冲淡、弱化了明星们吃这碗饭最根本的艺术本领和个人修为,难怪这几年国内影坛流星、网红不少,鲜有演技与容貌兼备、令人真正心生敬佩的明星问世。反观同样注重IP的好莱坞电影,其开发和运营之策体现在制作、发行、营销和附属产业链之中,重视明星,但并不将明星IP化。就连最推崇颜值的韩流明星,如今不少也已“变脸”,像李钟硕、赵寅成等,都转为秀演技的演员了。 上海有位新生代明星胡歌说得好:“明星也好,演员也好,最终还是要依托作品说话。再大的明星IP也大不过内容IP。所以我首要想的不是把自己做成多大的明星,而是先想我怎样可以接到一部制作精良的戏,一个感动自己、感动观众的角色。”但愿像他这样重演艺而非名利、重内容而非IP的演员或明星越来越多。 (作者曾任上海交通大学美国电影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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