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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马》:在“伦敦腔”与“京味儿”之间

http://www.newdu.com 2017-10-14 人民日报 王菲宇 参加讨论


    一组移动的英国旧报纸,一串悬于半空中的英国女帽,5个男演员穿着风衣撑着长柄伞走上舞台,话剧《二马》的舞台亮相简洁明快,只零星点缀了一些英伦的元素。光光的脑门上戴上一顶黑色针织小帽,鼻梁上架一副圆圆的眼镜,在黑管、架子鼓和电钢琴的伴奏下,“老北京”方旭的身上也有了一点英伦味儿。然而他一张口,又把观众逗乐了。
    《二马》的故事虽然发生在英国,但仍然是人们熟悉的、带有点贫嘴的“京味儿”。作为该剧的导演、编剧和主演,方旭一直在小心翼翼平衡剧中的虚与实,也游荡在“伦敦腔”与“京味儿”之间。
    在老舍的创作体系中,《二马》是不常被提起的一部。这是老舍回国前在英国写就的最后一部作品。老舍的作品常让人想起前门楼子、胡同里天井旁的柿子树、天空中呼啸的鸽哨。然而在小说《二马》里,登场的是英国的汽车、商业街上的古玩店、帽子店里的年轻女店员。不似《骆驼祥子》和《月牙儿》,他在《二马》中没有着墨于命运的悲凉,反而用幽默的口吻写了“二马”和温都太太、温都小姐的爱情,反映了华人在伦敦的境遇。
    《二马》是方旭改编的第四部老舍作品了。虽然身兼小说家和剧作家的双重身份,但老舍的小说难改编有目共睹。一位编剧、剧评人曾经感慨说:“小说和戏剧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思维模式的产物,是两种差异极大的话语系统,可以相互转换,但并非能够无缝衔接。尤其是好的小说家的作品改编起来难上加难,要么天赋异禀,要么灵光开窍,否则搭进半条命也是枉然。”
    从《我这一辈子》开始,“形式”一直是方旭在改编老舍小说时思考的重大课题。他把《我这一辈子》改成独角戏,用一个似人非人的人偶做道具;把《猫城记》改成当代小品,台上全是纸箱子。到了《离婚》,方旭把所有的男性角色化繁为简,由两位演员交替出演。舞台上紧绷着一根根细绳,有种命若琴弦的意味。两个演员反复重复“恍惚”与“诗意”,成为了串联起整部话剧的语言线索。
    在改编过3部老舍作品后,他意识到老舍小说舞台化的困难所在:作为一位文学家,老舍善于塑造人物,但并不善于诉说故事。《二马》的情节无非是一次又一次的早餐、遛狗和古玩店的谈话。在这些寻常琐事中,老马的形象依然让人印象深刻。这个官迷的身上有着入神入骨的迂腐、偏执、滑稽,为人不好不坏,可爱亦可恨。与之相比,其他人物则显得寡淡无味得多。老舍自己也在一篇札记中承认,除了老马先生,其他人颇有些力不从心。
    方旭用硕大的报纸布景作为分幕的间隔,将所有情节变成了台词。启用全男班的演员,某种程度上说既是为了减少突兀,也是为了弥补剧情和人物的短板。对于剧中的老马和小马,他各自安排了口头禅:一个是“俗气”,一个是“还是要有一点理想,万一实现了呢?”而实际上,只有“俗气”是老舍原著里的关键词。这是方旭在《我这一辈子》和《离婚》中惯用的改编方法,他让台词和当下发生关系。虽然一些流行语难免让人感觉到出戏,但语言之后的意味依旧打动人心。
    100多年前的爱情偏见,至今仍然萦绕在人们心头。剧中最为出彩的改编,大概是把原著中完全理想主义的李子荣,变成了一个外在先锋、内里守旧的人物。比起充满了革新理想的小说人物形象,这种悲凉而认命的人物设置也许更符合老舍的“习惯”——看见了生活中的黑暗,然而并不马上奢望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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