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丛治辰:王刚长篇小说《喀什噶尔》:我们回不去了


    王刚长篇小说《喀什噶尔》
    我们回不去了
    在《喀什噶尔》当中,回忆者王迪化不断将今天与昨天并置对比。那是一个高唱革命歌曲的时代,但文工团里也会传出巴赫和德彪西的曲子,而如今这些旋律更多回荡在KTV和QQ音乐里。于是我们很难判断哪个时代的音乐更加美好,正如我们也很难判断,王刚是会对《英格力士》中那个连本英文字典都很难得到的时代更多怀念,还是对《福布斯咒语》中这个欲望横流的时代更多向往。又或者对于小说,尤其是对一本以回忆、青春、爱与美为主题的回忆小说而言,明确的爱憎已不再重要。重要的是那些歧义迭出的细节,是真实的记忆本身,以及字里行间不时发出的叹息声:无论喜欢或是不喜欢,无论怀着庆幸还是悔恨,我们都已经回不去了。

 
    1977年5月1日,17岁的男孩王迪化从乌鲁木齐出发,过乌拉泊、干沟、库米什、库尔勒、拜城、库车、阿克苏、阿图什,足足走了7天,抵达喀什噶尔(喀什)东边的小镇汉城,成为南疆军区文工团的长笛演奏者。参军之后的第一个早晨,王迪化甚至还没有来得及领到梦寐已久的军装,便参加了一场公判大会。生于1960年的王迪化,童年时代当然已参加过太多公判大会。但这次与以往任何一次都不一样,俨然是他的成年礼。时移世易,站在公判台上的并非地富反坏右,而是“破鞋”王蓝蓝,和为了她杀害发妻的原军区对外联络处处长袁德方。然而王迪化并未因死亡和罪行而感到震惊愤慨。在“情人”一词可能还闻所未闻的时代,他就被这词汇当中所包含的美好深深吸引,或者更准确地说,是被王蓝蓝那种细腻而苍白的,正在被摧残的美所吸引。这个刚刚进入青春时代的少年感到既冲动又忧伤。“冲动是因为美丽,忧伤还是因为美丽。”17岁的青春时光,特属于青春的冲动与忧伤,以及对于爱和美的迷恋,将秩序而肃穆的公判大会从王迪化的视野推远,只剩下他对王蓝蓝的深情注视,让这一场景的意味显得无比暧昧。而选择由这暧昧的场景开始叙述,使长篇小说《喀什噶尔》本身也显得意义混杂丰富。作者王刚似乎有意借此提醒我们,他所关注的并非时代的宏大命题,而是个人的记忆。至少,个人情感的参与,让如今关于一个时代的某种定见,变得捉摸不定。
    当然可以轻易对《喀什噶尔》作出熟悉的解读:这既是一个关于个人的故事,更是关于时代的故事,毋宁说个人所有的痛楚,都来自于特殊时代的特殊压抑。《喀什噶尔》显然精心挑选了故事发生的时间和地点:1977年,这个国家正在发生重要的改变,旧的生活仍有残留,而新的生活正在打开。只是在远离腹地的喀什噶尔,变化或许来得更慢一些;而在军队这样的特殊环境里,高度组织化的集体主义更是让每一个人的神经都格外紧绷。因此在满怀冲动和忧伤地注视着王蓝蓝的同时,王迪化仍深深铭记母亲对他的教诲:“你就是不说话,别人也不会把你当哑巴卖了。”在亲爱的战友随时会变成告密者的情况下,任何人都会选择尽量沉默:“我在喀什噶尔有半年都没有说过话,我像是一个没有舌头只有喉咙的人,把所有内心的语言都压抑在嗓子里。”在此后的叙事中,告密将如约而至,不断发生,最终成为情节的核心。这一行为成为那个公私领域混淆不分的时代最重要的隐喻,它让个人随心所欲的表达成为禁忌,话语必须以特定方式讲述才被许可。譬如遗书,在出发为士兵演出之前,这个小型文工团的几乎每一个成员都在写遗书,很多遗书甚至要用鲜血写成。尽管中将之子杨健对这种行为嗤之以鼻——“至于嘛,根本没有战争发生,没有敌军压境,没有美国的核武器,没有日本人的航空母舰,甚至连土匪都没有,就是一个小哨所,去演出,唱歌跳舞,就请战写血书,你们这帮孙子真他妈的可笑……”——但是对于那些出身平常而又渴望进步的年轻军人而言,这是重要的表态,是将自己的全部乃至生命奉献给组织的声明。此时,语言的作用不是为了回忆,不是为了抒情,而只能用来表态和声明。因此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美丽的女兵艾一兵可以大方地将自己的日记给战友们传看,甚至请他们“提点意见”。如果一个人的生命都可以为组织牺牲,又有什么隐私应该保留呢?日记也不过是表态和声明的道具而已。而当作者借陈想之口,表示“日记是不应该给别人看的”时候,实际上已明确表示了自己对那个时代的态度。正如王迪化和他最好的朋友华沙,始终对于遗书甚至血书深感抵触。1977年,17岁少年王迪化,那种理直气壮的“自私”,那种对于将生命奉献给组织的恐惧乃至愤怒(“我没有写血书,这事我想也不会想,即使我的老同学艾一兵写了,我也不会写。我不是一个坚强的、有种的人,所以,不会对你们说我当时看着一片片的血书有多么愤怒”),在当时显得既合理又错位。与其说那是彼时王迪化的本能反应,不如说是作者王刚经历过80年代人道主义洗礼之后的后见之明。因此对于《喀什噶尔》的熟悉解读当然不是没有道理,假身回忆者王迪化,王刚从来都是用一种怀疑乃至嘲讽的口吻,提及那时代的种种怪象:追求进步的告密爱好者龙泽在屡次提干受阻,倍感绝望的时候对组织拔枪以对;一贯表现积极,会在每个清晨早起打扫厕所,抓住一切可能的机会簇拥着文工团长董军工的艾一兵,为了前途嫁给自己感到无话可说的朱司令之子,并在得知自己即将提干时,迫不及待穿上干部才能穿的皮鞋。
    然而小说不是血书,不以表达斩钉截铁的立场和态度为追求;而回忆与抒情也不是表态与声明,久远时间的晦明不定会生长出一言难尽的情感,让所有笃定的事物都显得模糊。多年之后,王迪化回忆起王蓝蓝的公判大会,发现自己已经无法清楚记起那些程序与细节,只有礼堂外的落雪从1977年的春天向30年后的他闪耀着光芒。青春悼怀是如此缱绻难言,一个瞬间拼接着另一个瞬间,很难从绝望中剥离出甜蜜,从愤懑中剥离出温情。而包括王迪化在内,那么多人的青春所投注的一个时代,简单的否定或肯定对于小说的复杂性而言都太过武断了。尽管对于怀揣着遗书或血书,深入边陲哨所或阿里绝地演出的行动深感怀疑,但当小说叙及在雪山中遇险时,绝地求生的同仇敌忾却远远压过了无可生还的绝望情绪,焕发出一种久违的革命浪漫主义激情。尽管以今天的眼光看来,艾一兵显得那么虚伪和功利,但是在回忆当中,王迪化始终无法将她与单纯、善良、美好这些词汇割裂开来。对于某种价值取向及社会准则的反感和不适,和对于具体的人的爱恋,难道不可以并存吗?即便董军工,这个人人都感到惧怕的文工团领袖,又岂是一个不近人情的刻板官僚?的确,他不惜牺牲全团人的生命也要挺进雪山,完成演出任务,但他对于僚属的关怀与身先士卒的魄力同样也是真实的。他依靠告密者来维持团队纪律,惩戒自由散漫分子,但是当王迪化偶然撞见龙泽与乔静扬的偷情,并使之暴露在众人面前,使这两个6年的老兵从此再无提干希望的时候,他瞪视王迪化的眼神是何等复杂。他说:“你对不起组织,你给组织出了难题。”——原来让王迪化倍感压抑的组织,何尝是不近人情的?而告密与个人及组织的关系,又岂是想象中那么简单?小说中后果最为严重的告密,居然是由王迪化实施的。这个自由主义战士,向军委写信控诉文工团的待遇与提干等诸多问题,结果却给文工团带来灭顶之灾,更葬送了文工团每个人的前途乃至生命。为了向军委证明这个小小的,编制暧昧的文工团(其实是文工队)存在的价值,包括已经提干的艾一兵在内,人人再次写血书表态,开往绝地中的绝地神仙湾进行演出。已经被复员的王迪化和华沙目送他们出发,却再也不可能看到他们回来:他们将全员牺牲在那里,成为王迪化和华沙终生无法追悔的愧疚。我们当然可以说,王迪化的告密是有原因的,甚至某种程度而言乃是出于正义。然而,在任何一个具体的时代,具体的环境下,是否有含义不同的具体正义?王迪化能够以他的正义,理解另外那些告密者的正义吗?而当如今我们可以众口一词地对某个时代感到可笑的时候,是否生活在那样时代的人们,甚至那个时代本身,有我们无从了解的幽微理由,可以供我们稍加体谅?
    在《喀什噶尔》当中,回忆者王迪化不断将今天与昨天并置对比。那是一个高唱革命歌曲和歌颂华主席的时代,但文工团里也会传出巴赫和德彪西的曲子,而如今这些旋律更多回荡在KTV和QQ音乐里。于是我们很难判断哪个时代的音乐更加美好,正如我们也很难判断,王刚是会对《英格力士》中那个连本英文字典都很难得到的时代更多怀念,还是对《福布斯咒语》中这个欲望横流的时代更多向往。又或者对于小说,尤其是对一本以回忆、青春、爱与美为主题的回忆小说而言,明确的爱憎已不再重要。重要的是那些歧义迭出的细节,是真实的记忆本身,以及字里行间不时发出的叹息声:无论喜欢或是不喜欢,无论怀着庆幸还是悔恨,我们都已经回不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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