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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语言纯洁性的“文字使用”理当被禁


    近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出《关于广播电视节目和广告中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通知》,要求各类广播电视节目和广告应严格按照规范写法和标准含义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字、词、短语、成语等,不能将“尽善尽美”等成语随意篡改,不得使用“人艰不拆”等生造词。(11月29日《河北日报》)
    作为记录语言的工具,文字所呈现的内容,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反映出一个时期的语言面貌。因此,这就从客观上决定了文字的使用必须要以保护语言的纯洁性为前提,其承载的语义必须是清晰、准确的。从这个角度看,广电总局以《通知》的形式对“晋善晋美”、“人艰不拆”这类词进行规范,不但契合了语言发展的纯洁性要求,也是对人们滥用文字行为的及时纠偏。
    那么,文字的使用为什么要以保护语言的纯洁性为前提呢?要回答这个问题,就不得不谈到汉字的表意性。就拿“尽善尽美”来说,“尽”本是一个程度副词,有“极其”之意,该成语是指“人或事物完美到没有一点缺点”,然而,当“尽”被“晋”字取代,整个成语的原始意义就随之被篡改,语言的纯洁性也就不复存在,“晋善”指向何处?“晋美”又指向何方?就有点让人不知所云了。这种不顾汉字本义妄加篡改的做法,不但破坏了汉字内在的审美内涵,也在很大程度上将其引向了娱乐化的异端,使得语言的纯洁性失去了依附的土壤,其衍生出来的模糊性就势必让文字在表现语言的精准度方面大打折扣。
    或许有人要说,在历史长河中,不管是词语本身的意义,还是语言发展的内部规律,它们都应该是继承和创新相互交织的,也正是因为有了这种变化,白话文代替文言文才成了可能。这种新陈代谢之说看起来有一点道理,遗憾的是,它只看到了语言的流变规律,却没有看到这个规律在演变过程中应该遵守的内部法则。因为语言运用上的创新,从来都必须建立在语词内涵准确的基础上,况且,在自成体系的汉语系统中,其字词句的发展演化都是有章可依、有规可循的,随意捏造、肆意篡改不但破坏了其应有的演变规律,更是对语言纯洁性的公开破坏。
    除此之外,还有人企图用“谐音”这一语言现象为“晋善晋美”的滥用进行开脱,这显然也是错误的。因为谐音的主要作用,是通过其一语双关的功能有趣地对描写对象进行刻画,其要么带有讽刺的色彩,要么具有让人捉摸不透的言外之意,这类中较典型的或许是“孔夫子搬家—尽是输(书)”了。而“晋善晋美”这类词虽然在读音上符合谐音的基本形式,但其牵强的表达和生硬的套用离谐音的固有内涵却有十万八千里之遥,它不过是一些商家投机取巧的噱头,其危害性,又岂是“破坏语言纯洁性”几个字能概括得了的?
    由是观之,因文字滥用而给语言带来的,不但有表意上的偏差,也有审美上的缺陷,更有对语言内部规律的公然破坏,如果这些现象是以俚语或俗语的形式在某个地方流传还情有可原,但电视、广告作为文化传播的载体,它们理应承担起文化引领的责任,理应向那些经不起推敲、不符语言运用规律的文字滥用坚决说“不”,否则,因文字滥用而导致的语言纯洁性破坏,不但会给彼此的交流带来诸多的麻烦,更会在深层次里影响汉字的精准表达,对整个社会的文化结构造成诸多伤害。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