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逗红轩全解石头记之第二十四回 醉金刚轻财尚义侠 痴女儿遗帕惹相思


    一、贾芸即崇祯帝
    本回贾琏介绍贾芸道:“他是后廊上住的五嫂子的儿子芸儿。”宝玉道:“你倒比先越发出挑了,倒象我的儿子。”脂砚道:“何尝是十二三岁小孩语。”
    崇祯帝是光宗朱常洛第五子。天启七年(1627年)天启帝朱由校病死,因无子,由其弟信王朱由检继位,是为崇祯帝。所以代表皇权的“宝玉”对贾芸说:“倒象我的儿子。”此即所谓“有嫡立嫡,无嫡立长;帝无子嗣,兄终弟及。”
    《明史·庄烈帝一》:“庄烈愍皇帝,讳由检,光宗第五子也,万历三十八年(1610)十二月生。天启二年(1622),封信王。七年(1627)八月,熹宗疾大渐,召王入,受遗命。丁巳(二十四日),即皇帝位。大赦天下,以明年为崇祯元年(1628)。”
    宝玉是“十二三岁小孩”,指本回应当在天启末年崇祯初年,所以贾芸代指天启崇祯二帝,这也是贾芸被称作“二爷”的原因,与贾琏被称为“二爷”相同。而北京朱明之“末世”,主要就指这两位皇帝在位期间。
    贾芸现年“十八岁”,指崇祯帝十八岁即皇帝位。崇祯帝出生于万历三十八年(1610)十二月,登基于天启七年(1627)八月。
    且看贾芸之“八月里的那件事”。
    本回刚刚进入大观园正文,贾芸正式出场,来到荣府找贾琏“谋差事”。贾芸从惧内的贾琏处了解到有个“栽花木的工程”,便转而求凤姐。凤姐是个“喜奉承尚排场”的人,必须准备见面礼,于是贾芸去找他“开香料铺”的舅舅卜世仁(“不是人”)帮忙。贾芸说:“我有一件事,用些冰片麝香使用,好舅舅每样赊四两给我,八月里按数送了银子来。”贾芸不仅没能赊到东西,反被数落了一番,又受到了舅母的羞辱。但贾芸为什么说“八月里按数送了银子来”呢?难道贾琏所说的“栽花木的工程”要在“八月里”进行吗?
    贾芸“心下正自烦恼”,“不想一头就碰在一个醉汉身上,把贾芸唬了一跳”。这个醉汉就是“专放重利债”的“泼皮无赖”、自称“醉金刚”的倪二。倪二听了贾芸舅舅之事非常气愤,慷慨地借给了他十五两三钱有零的银子。贾芸去称了称,还真是十五两三钱四分二厘。脂砚道:“芸哥实怕倪二,并非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也。”是说贾芸担心借倪二的银子会留下什么后患。贾芸又自我安慰道:“不妨,等那件事成了,也可加倍还他。”这里的“那件事”又指什么呢?
    贾芸用倪二的钱买了冰片麝香,去求凤姐,不仅见识了凤姐的排场,还通过巧妙的应对,成功地得到了“监种栽花木工程的事”。
    贾芸为什么一定要送“冰片麝香”呢?是因为凤姐“要办端阳的节礼”。“冰片麝香”送出后的第二天,凤姐就允诺让贾芸“后儿就进去种树”。这里非常明显,贾芸进大观园“种花种树”,绝不会是在“八月里”,而是在五月五日端午节之前。这也理所当然,岂有在秋天大种花树之理?那么“八月里的那件事”究竟指什么呢?所谓“八月”,是崇祯帝登基的时间;“八月里的那件事”,指崇祯登基,崇祯于天启七年(1627 年)八月二十四日登基。这里用“栽花木的工程”代指“八月里的那件事”,实指崇祯登基。
    第二十五回,“魇魔法姊弟逢五鬼,红楼梦通灵遇双真”。贾芸正式进入大观园“种树”,不想宝玉“着了魔”,便在“夜间派了贾芸带着小厮们挨次轮班看守。”由于《红楼梦》没有第十八回,所以第二十五回即第二十四回。这里很明显,也指崇祯帝于八月二十四日即皇帝位。“种树”代指“八月”;“第二十四回”代指“二十四日”;贾芸“看守”宝玉即指崇祯帝“侍奉”传国玺。作者将《红楼梦》的回目数字,用来代指历史事件的发生时间,正如“戚蓼生序”所言:“神乎技也,吾未之见也。”
    而第二十五回回目之“红楼梦通灵遇双真”,也指崇祯帝于“二十四”日登基。“红楼梦”即“朱明之梦”,即“明史”;“通灵”即通灵宝玉,代表北京朱明皇权;“双真”,“重真”,“崇祯”也;所谓“红楼梦通灵遇双真”,即“明史”到了“北京朱明皇权遇到崇祯帝”之时。第二十六回,贾芸第一次进入“怡红院”,听宝玉说“谁家的戏子好,谁家的花园好,又告诉他谁家的丫头标致,谁家的酒席丰盛,又是谁家有奇货,又是谁家有异物”。脂砚道:“几个‘谁家’,自北静王公侯驸马诸大家包括尽矣,写尽纨绔口角。”指贾芸已开始了解国家大事。
    二、倪二即李自成
    “倪二”,“逆二”也,指明末农民军继闯王高迎祥之后的第二个闯王李自成。“逆”,叛逆,叛乱,谋反。
    “倘或有要紧事儿,叫我们女儿明儿一早到马贩子王短腿家来找我。”
    “马贩子王”,指明末农民起义军早期领袖高迎祥。高迎祥曾以贩马为业,崇祯元年(1628年)率众起事,自称闯王,崇祯九年(1636) 被俘杀。“短腿”,高迎祥姓“高”,这里却偏偏称其为“短腿”,表面上是在“讳知者”,实际上是在为读者“作转语”。《明史·李自成传》:“崇祯元年,陕西大饥,延绥缺饷,固原兵劫州库。白水贼王二,府谷贼王嘉胤,宜川贼王左挂、飞山虎、大红狼等,一时并起。有安塞马贼高迎祥者,自成舅也,与饥民王大梁聚众应之。迎祥自称闯王,大梁自称大梁王。”
    倪二自称“醉金刚”。明末农民起义的首领人物,甚至于一些部下偏裨以及战士,最初差不多都起绰号,比如“满天飞”、“一条龙”、“满天星”等。李自成初号闯将,后称闯王。史籍说,“一时贼首,多边军之豪及良家世职,不欲以姓名闻,恐为亲族累,故相率立浑名。”这种起浑名、立绰号的做法,主要是起义前期敌我力量悬殊的产物,它一直延续到明末农民战争的中期。后期起义军已经在斗争中壮大起来,逐渐走向正规化,就普遍地使用自己的真实姓名了。(顾诚《明末农民战争史》)
    倪二借给了贾芸“十五两三钱有零”的银子。张献忠参加农民起义的时间不明,而对于李自成,各种史籍记载也很不一致。明钱稚农《甲申传信录》卷六“赤眉寇略”:“明年(崇祯二年1629)己巳,赋渠高迎祥称闯王,自成往依之,与其党刘良佐自结一队,曰闯将。”如果从崇祯二年(1629)算起,到崇祯十七年(1644)三月十九日崇祯帝自经殉国,正好是“十五年三个月有余”的时间,这就是所谓“十五两三钱有零”的寓意。也就是说《红楼梦》认为李自成在崇祯二年(1629)参加农民起义。
    倪二是“专放重利债”的“泼皮无赖”,竟然不让贾芸“按例”“写文约”,又声言不要利息。但在“十五年三个多月”后,李自成直接向崇祯帝索命,北京朱明因此灭亡。
    三、小红即皇太极之后金
    本回介绍小红道:“原来这小红本姓林,小名红玉。”
    脂砚道:“‘红’字切‘绛珠’,‘玉’字则直通矣。”将“红玉”与三生石畔的“绛珠草”和“赤瑕宫神瑛侍者”联系了起来。“红”即“绛珠草”中的“赤”(朱砂);“玉”即宝玉前身“赤瑕宫神瑛侍者”之“瑕宫”,即“有病”之传国玺。
    “只因‘玉’字犯了林黛玉、宝玉,便都把这个字隐起来,便都叫他‘小红’。”
    “小红”即“小赤”,那么“红玉”即“玉小赤”,即金镶玉之传国玺。(见“红楼入门之四、五”)而《红楼梦》中的“小赤”即后金。
    对“林红玉”之姓,脂砚道:“又是个林。”指“小红”所代表的后金本属于林黛玉所代表的大明,即所谓“原是荣国府中世代的旧仆”。
    小红即后金,主要指皇太极及其后金。天启六年(天命十一年1626) 九月初一日,皇太极在沈阳即汗位,以明年(1627)为天聪元年。崇祯九年(天聪十年1636)四月十一日,皇太极正式称帝,改“金”为“清”,改元崇德。
    本回贾芸谋差事,指崇祯帝即将登基。后金和农民军是崇祯登基前后明朝的两大对头,所以作者用倪二和小红作为本回的回目名,即“醉金刚轻财尚义侠,痴女儿遗帕惹相思。”
    小红见贾芸是在崇祯即皇帝位之前,即在天启末年。“这红玉虽然是个不谙事的丫头,却因他有三分容貌,心内着实妄想痴心的往上攀高,每每的要在宝玉面前现弄现弄。”本回小红乘机为宝玉倒了茶,并替贾芸回了话。小红之所以能做这件宝玉“眼见的事”,是因为“袭人因被薛宝钗烦了去打结子,秋纹,碧痕两个去催水,檀云又因他母亲的生日接了出去,麝月又现在家中养病,虽还有几个作粗活听唤的丫头,估着叫不着他们,都出去寻伙觅伴的玩去了”。不过这里缺少一个重要人物,即晴雯。(晴雯详解见第五十二回“雀金裘”)
    晴雯到哪里去了呢?此处之晴雯即袁崇焕,正罢官居家,此即第八回之“撵茜雪”。天启六年(1626),袁崇焕大败皇太极,取得“宁远大捷”。战后袁崇焕反遭阉党排挤,被迫乞休致仕,直到崇祯元年才被重新启用。
    劲敌一去,皇太极就想改称皇帝。此即指小红为宝玉倒茶,趁机接近宝玉。宝玉即传国玺,代表皇权。
    不想却遭到秋纹碧痕的一番羞辱:“没脸的下流东西!正经叫你去催水去,你说有事故,倒叫我们去,你可等着做这个巧宗儿……你也拿镜子照照,配递茶递水不配!”“秋纹碧痕”代指明朝文武大臣。小红辩解道:“我何曾在屋里的?只因我的手帕子不见了,往后头找手帕子去。不想二爷要茶吃,叫姐姐们一个没有,是我进去了,才倒了茶,姐姐们便来了。”
    小红“遭秋纹等一场恶意,心内早灰了一半”,听见有人说贾芸明天进来种树,“不觉心中一动”,“暗暗盘算”起来……小红在并不知道谁拣了她手帕的情况下,竟然梦见贾芸还她手帕。显然,小红之梦正是她“暗暗盘算”的内容。这就牵连出了皇太极与明朝的议和,即所谓“痴女儿遗帕惹相思”。
    第二十五回,小红望见贾芸带花儿匠“种树”,“红玉待要过去,又不敢过去”。皇太极一直想与明朝皇帝直接议和,崇祯三年(天聪四年1630)二月曾问降清明将道:“明主视尔等将士之命如草芥,驱之死地。朕屡遣使议和,竟无一言相报,何也?”(《清史稿·太宗本纪一》)
    崇祯二年(天聪三年1629),皇太极进攻北京(“己巳之役”),谕明士民曰:“我国夙以忠顺守边,叶赫与我同一国耳,明主庇叶赫而陵我,大恨有七。我知终不相容,故告天兴师。天直我国,赐我河东地。我太祖皇帝犹原和好,与民休息。尔国不从,天又赐我河西地。及朕即位,复徇尔国之请,遂欲去帝称汗,趣制国印,而尔国不从。今我兴师而来,顺者抚,逆者诛。是尔君好逞干戈,犹尔之君杀尔也。天运循环,无往不复,有天子而为匹夫,亦有匹夫而为天子者。天既佑我,乃使我去帝号。天其鉴之!”(《清史稿·太宗本纪一》
    皇太极在天聪四年(1630)的一道谕文中也说:“逮至朕躬,实欲罢兵戈,享太平,故屡屡差人讲说。无奈天启、崇祯二帝渺我益甚,逼令退地,且教削去帝(号),及禁用国宝。朕以为天与土地,何敢轻与?其帝号国宝,一一遵依,易汗请印,委曲至此,仍复不允。” 
    这些都说明皇太极在天启末崇祯初,曾改称皇帝并想与明朝议和。
    在贾芸看守“受镇”之宝玉时,小红“见贾芸手里拿的手帕子,倒象是自己从前掉的,待要问他,又不好问的”,“又怕人猜疑”。贾芸“看守宝玉”,指崇祯帝即皇帝位。而崇祯帝(贾芸)在登基时居然拿着小红(皇太极)的“手帕”,那么小红之所谓“手帕”实指帝位,即皇太极作为议和条件之一同意削去的“帝号”。
    所以第二十四回小红“暗暗盘算”,梦见贾芸还她手帕,实际上指皇太极决定先称皇帝,然后再以“去帝称汗”为条件向崇祯帝议和。
    第二十五回,“原来次日就是王子腾夫人的寿诞……薛姨妈同凤姐儿并贾家几个姊妹、宝钗、宝玉一齐都去了,至晚方回。”所谓“王子腾夫人的寿诞”,即指皇太极称皇帝。
    第二十六回,“原来上月贾芸进来种树之时,便拣了一块罗帕。”贾芸在第二十五回进入大观园,而第二十五回实为第二十四回,指崇祯登基之八月二十四日。此处意谓皇太极为了议和“去帝称汗”,崇祯则拣起“帝号”做了皇帝,也就是指皇太极向明朝新皇帝发出了以“去帝称汗”为条件的议和请求。
    宝玉病愈后,贾府“按着等儿”赏赐服侍的丫鬟,佳蕙说:“袭人那怕他得十分儿,也不恼他,原该的。说良心话,谁还敢比他呢?可气晴雯、绮霰他们这几个,都算在上等里去,仗着老子娘的脸面,众人倒捧着他去。你说可气不可气?”其实晴雯是赖大家用银子买来的,进贾府时已“不记得家乡父母”(见第七十七回),小红反而是管家林之孝之女(见第二十七回)。脂砚道:“管家之女,而晴卿辈挤之,招祸之媒也。”为袁崇焕之死埋下伏线。小红道:“也不犯着气他们。俗语说的好,‘千里搭长棚,没有个不散的筵席’,谁守谁一辈子呢?不过三年五载,各人干各人的去了。那时谁还管谁呢?”脂砚道:“红玉一腔委屈怨愤,系身在怡红不能遂志,看官勿错认为芸儿害相思也。”此即上面皇太极谕文中之所谓:“无奈天启、崇祯二帝渺我益甚……”“天运循环,无往不复……”等“委屈怨愤”之语。
    皇太极曾与袁崇焕议和,天启七年(天聪元年1627)四月,皇太极答袁崇焕书云:“书中将尔明皇帝,下天一字书;我,下尔明皇帝一字书;尔明诸臣,下我一字书。嗣后尔凡有书来,当照此式。若尔国诸臣与我并书,我必不受也。”崇祯二年(天聪三年1629)闰四月,皇太极又答书云:“又云:国宝除封谕外,不可乱用。如此,则应与我铸满洲国帝(汗)印。尔当将讲和之礼、应给之财,再熟计之,勿视我如察哈尔汗(漠南蒙古林丹汗)也。”(金梁辑《满洲秘档》)可见皇太极一直将明朝实封其为“汗”并赐汗印作为议和条件之一。
    第二十六回“蜂腰桥设言传心事”,小红在“蜂腰桥”通过与坠儿的对话,将寻找“手帕”一事“传”给了贾芸。贾芸“心中早得了主意”,将自己的一块交坠儿还小红。崇祯帝登基前是信王,贾芸将自己的“手帕”交坠儿还小红,应指崇祯帝同意封皇太极为王(或汗)。“蜂腰桥”,指辽西走廊,正是明朝国土形状之“葫芦”的“蜂腰”,是明朝与后金的交兵之地。“坠儿”指毛文龙,脂砚道:“坠儿者,赘也。人生天地间已是赘疣,况又生许多冤情孽债。叹叹!”
    在袁崇焕乞休致仕期间,皇太极转而与毛文龙议和,崇祯元年(天聪二年1628)正月,毛文龙致书皇太极说:“今两国相持,终无结局之期,何不一和相约,共图息肩之策,前有袁抚台议和之事,繇于众官议论纷纭,故此处分未妥;若以本镇便宜海外,议疏甫奏,圣旨即允,实与别议不同者,定不踏耽延两国大事之地也。”又道:“况我先帝已崩,令先君亦游仙矣,何不罢兵息战,议请新封,以享太平之福乎?”(《档案存真》:《毛文龙致金国汗书一》)可见封皇太极为明朝王侯(或汗)应是议和的条件之一。
    第二十七回“滴翠亭杨妃戏彩蝶”,坠儿在“滴翠亭”将贾芸的“手帕”交给小红,小红给贾芸谢礼。小红“贼起飞志”,为防人偷听推开了滴翠亭的槅子,但此事还是被扑蝶至此的宝钗听到了。宝钗金蝉脱壳,将她们怀疑的对象转向了代表明朝的林黛玉。其实皇太极与毛文龙议和之事,是真被明朝发现了。
    “滴翠亭”“盖造在池中水上”,指毛文龙东江镇之皮岛。“文龙者,仁和(杭州)人。以都司援朝鲜,逗留辽东,辽东失,自海道遁回,乘虚袭杀大清镇江守将……遂授文龙总兵,累加至左都督,挂将军印,赐尚方剑,设军镇皮岛如内地。皮岛亦谓之东江,在登、莱大海中,绵亘八十里,不生草木,远南岸,近北岸,北岸海面八十里即抵大清界,其东北海则朝鲜也。岛上兵本河东民,自天启元年河东失,民多逃岛中。文龙笼络其民为兵,分布哨船,联接登州,以为掎角计。”(《明史》:《袁崇焕(毛文龙)传》)
    崇祯元年(天聪二年1628)五月,皇太极派往皮岛的使臣阔科,被明朝户部官员擒获解往北京。这令皇太极怀疑毛文龙的诚意,议和中断。后毛文龙去书解释说:“前遣官赍书讲和,自今日始,所有一切,我无不承认;彼此若能息止战争,共享太平,不胜欣喜之至。即送阔科还与上及诸贝勒面商,业经议妥。不意贵使臣误入户部之船,被解粮者掠获,连我之三人一并解京。我亦未之闻也。我之大事,一败至此,实不及料。”(原载:满文老档案,转引《台湾文献丛刊》)
    第二十七回,小红在为凤姐办事途中,遭到晴雯等的责问,小红道:“你们再问问我逛了没有。二奶奶使唤我说话取东西的。”脂砚道:“非小红夸耀,系尔等逼出来的,离怡红意已定矣。”指皇太极已决意与明朝彻底决裂。小红由于办事能干,被凤姐看中。第二十八回,凤姐向宝玉将小红要了去。贾琏指顺治康熙二帝,凤姐代表清朝。小红被凤姐要去,表明皇太极已改“金”为“清”,正式称帝。脂砚道:“凤姐用小红,可知晴雯等埋没其人久矣,无怪有私心私情。且红玉后有宝玉大得力处,此于千里外伏线也。”
    “坠儿”之结局见第五十二回“雀金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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