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逗红轩全解石头记之第四十六回 尴尬人难免尴尬事 鸳鸯女誓绝鸳鸯偶


    《红楼梦》中的蒙古(一)漠南蒙古
    第三十二回史湘云的四枚“绛纹石戒指”,预伏着袭人、鸳鸯、金钏、平儿之降金(清)。鸳鸯代指漠南蒙古,鸳鸯之降金即指漠南蒙古之降金。本回应归入《红楼梦》第二大部分(《乞巧》)。
    “鸳鸯”姓“金”。“金”,在《红楼梦》中代指北方游牧民族及其政权,主要指女真族及其“后金”。“鸳鸯”,雌雄常在一起,借以比喻恩爱夫妻。“金鸳鸯”即“后金之鸳鸯”,漠南蒙古与女真族是标准的“亲家”(见第三十九回“老亲家”),借以代指降金之漠南蒙古各部。
    “他爹的名字叫金彩,两口子都在南京看房子,从不大上京。”
    “金彩”,“金侪”也,“侪”,同类的人们;“金(之)侪”,与后金一样的游牧民族,代指蒙古族。脂砚道:“姓金名彩,由‘鸳鸯’二字化出,因文而生文也。”
    辽国都城叫“上京”,在今内蒙古巴林左旗南部,后升幽州为南京,列为陪都,改称燕京(北京)。元朝先是建上都于内蒙古开平府(今内蒙古正蓝旗东闪电河北岸),改燕京为中都,后改称大都并迁都于此。元朝皇帝大都长期居住在大都(北京),此即所谓“在南京看房子”。此处用辽之“南京”代指元之大都;“从不大上京”之“京”则代指元之上都。
    明兴元亡之后,元主退回漠北地区,习称北元。明朝末年,蒙古族以大漠为中心分为三大部分,在大漠以南各部称为漠南蒙古;大漠以北各部称为喀尔喀蒙古,即漠北蒙古;大漠以西各部称为漠西蒙古,即卫拉特蒙古。漠南蒙古察哈尔部林丹汗的都城在瓦察尔图察汉浩特(又称“白城”,即今内蒙古赤峰),位于巴林右旗西北,与辽时之上京相去不远。
    此处用“南京”、“上京”,点出“鸳鸯”即蒙元皇室之后,代指林丹汗及漠南蒙古。
    漠南蒙古位于明朝和后金之间,并同明朝定有共同抵御后金的盟约。漠南蒙古察哈尔部林丹汗,是元太祖成吉思汗的后裔,势力强大,自称是全蒙古的大汗。明廷每年给林丹汗大量“岁赏”,使其同后金对抗,察哈尔部成为漠南蒙古诸部对抗后金的坚强堡垒。
    努尔哈赤建立后金后,对漠南蒙古采取征抚并用的策略。先与贾母所代表的孝庄所属之科尔沁部结姻盟,再与刘姥姥所代表的“叶赫老女嫁”所嫁之内喀尔喀部会盟。皇太极继汗位后,继承联姻结盟政策,并西向三次用兵,把打击矛头主要指向察哈尔部林丹汗。
    贾赦即皇太极,鸳鸯即林丹汗,所谓“贾赦要纳鸳鸯为妾”,即指皇太极决定征抚漠南蒙古及察哈尔部林丹汗。
    邢夫人即孝庄,代指最先降金的漠南蒙古科尔沁和内喀尔喀等部。“邢夫人禀性愚犟,只知承顺贾赦以自保,次则婪取财货为自得,家下一应大小事务,俱由贾赦摆布。”贾政先让邢夫人去说服鸳鸯,即指蒙古族科尔沁和内喀尔喀等部跟随皇太极一起征抚漠南蒙古。这是自己人打自己人,故称邢夫人为“尴尬人”,称其事为“尴尬事”。
    天聪元年(1627),皇太极说服属于察哈尔八部的奈曼部和敖汉部归顺后金。奈曼和敖汉部曾说服林丹汗与后金讲和,但遭到拒绝。天聪二年(1628)皇太极又策动喀喇沁部降金。
    “他哥哥金文翔,现在是老太太那边的买办。他嫂子也是老太太那边浆洗的头儿。”
    “金文翔”,“金文降”也,代指被皇太极说服降金的漠南蒙古各部,与皇太极三征察哈尔部之“武降”相对(详见第二十八回)。故脂砚道:“更妙!”所以鸳鸯之“哥嫂”即代指被皇太极诱降的奈曼、敖汉、喀喇沁和土默特等部。
    “鸳鸯嫂子”来劝说鸳鸯,即指奈曼和敖汉等部劝说林丹汗与后金讲和。鸳鸯道:“这个娼妇专管是个‘九国贩骆驼的’,听了这话,他有个不奉承去的!”
    “九国贩骆驼的”,比喻到处兜揽生意、钻营图利的人。“九国”指中亚古代民族粟特人所建的九大城邦国家。从汉代起粟特人就沿着丝绸之路大量进入中原经商或侨居,“骆驼”是其交通工具。此处用“九国贩骆驼的”,比喻“鸳鸯嫂子”所代表的降金之蒙古部落讨好后金。
    “他嫂子”道:“你跟我来,到那里我告诉你,横竖有好话儿。”又道:“快来,我细细的告诉你可是天大的喜事。”鸳鸯道:“你快夹着屄嘴离了这里,好多着呢!什么‘好话’!宋徽宗的鹰,赵子昂的马,都是好画儿。什么‘喜事’!状元痘儿灌的浆儿又满是喜事。怪道成日家羡慕人家女儿作了小老婆了,一家子都仗着他横行霸道的,一家子都成了小老婆了!看的眼热了,也把我送在火坑里去。我若得脸呢,你们外头横行霸道,自己就封自己是舅爷了。我若不得脸败了时,你们把忘八脖子一缩,生死由我。”
    “什么‘好话’!宋徽宗的鹰,赵子昂的马,都是好画儿。”
    宋徽宗,名赵佶(1082~1135),公元1100年即位,1126年1月传位赵桓(钦宗),自称太上皇。1126年12月金兵攻破汴京,次年金太宗废宋徽宗与子赵桓为庶人,北宋灭亡,二帝被俘北上。1135年,宋徽宗病死于金。宋徽宗是北宋著名书画家,其书与画均可彪炳史册。
    赵孟頫(1254—1322),名子昂,宋太祖赵匡胤十一世孙。南宋灭亡后出仕元朝,官至翰林学士承旨、荣禄大夫,官居从一品。赵孟頫是元代著名画家,楷书四大家之一。但史书上多“薄其人遂薄其书”,即鄙薄赵孟頫的为人,贬低赵孟頫的书风。
    此句实际上只说了一半,全句应为:什么“好话”!宋徽宗的鹰、赵子昂的马都是好画儿,但宋徽宗以书画亡国,赵子昂以书画侍元。所以此句隐着“好画(话)害(误)人”之意,借以点出林丹汗拒绝降金。
    “什么‘喜事’!状元痘儿灌的浆儿又满是喜事。”
    天花,古称“虏疮”,中医学则称之为“痘疮”,民间一般也称为“出疹”或“出痘”。“状元痘”是天花痘疹的讳称。痘疹发出灌浆饱满,生命即可保无虞,故称“喜事”。 但天花患者痊愈后脸上会留有麻子,“天花”由此得名。
    此句实际上也只说了一半,全句应为:什么“喜事”!状元痘儿灌的浆儿满是喜事,只是无法保全脸面。所以此句隐着“不要脸”之意,借以指林丹汗有骨气。
    贾赦又威逼鸳鸯哥嫂,鸳鸯向贾母哭诉道:“因为不依,方才大老爷越性说我恋着宝玉,不然要等着往外聘,我到天上,这一辈子也跳不出他的手心去,终久要报仇。我是横了心的,当着众人在这里,我这一辈子莫说是‘宝玉’,便是‘宝金’‘宝银’‘宝天王’‘宝皇帝’,横竖不嫁人就完了!就是老太太逼着我,我一刀子抹死了,也不能从命!”
    宝玉即传国玺,贾赦之所谓“(鸳鸯)恋着宝玉”,意指林丹汗还怀有恢复元朝之志。鸳鸯之所谓“横竖不嫁人”,则指林丹汗已无力继续争夺传国玺,但也拒绝投降后金。
    天聪二年(1628年),皇太极利用漠南蒙古诸部的矛盾,同反对林丹汗的喀喇沁等部结盟,首次亲统大军进攻林丹汗。天聪六年(崇祯五年1632),皇太极第二次亲征,林丹汗不敌,仓惶西逃青海,部众溃散,或为满蒙联军所俘,或纷纷要求归附。皇太极遣使致书林丹汗:“我国与尔等,言语虽异,衣冠则同,其依异类之明人,何如来归于我?”天聪八年(崇祯七年1634),林丹汗逃至青海打草滩,出痘病死。天聪九年(明崇祯八年1635),皇太极命多尔衮等统军三征察哈尔部。林丹汗的继承人、其子额哲率部民千户归降,并献上传国玉玺。崇德元年(崇祯九年1636),漠南蒙古16部49位王公贵族,承认皇太极为可汗,共奉之为“博克达彻辰汗”尊号。
    林丹汗死后,鸳鸯便代表漠南蒙古各部,做起了贾母所代表之清朝的“丫鬟”。 林丹汗死于“出痘”,鸳鸯“两边腮上微微的几点雀斑”应与此有关。
    漠南蒙古尽归后金,明朝从此失去北方屏障。《明史·鞑靼传》:“明未亡,而插(林丹汗)先毙,诸部皆折入于大清。国计愈困,边事愈棘,朝议愈纷,明亦遂不可为矣!”
    第四十七回:“(贾赦)只得又各处遣人购求寻觅,终究费了八百两银子买了一个十七岁的女孩子来,名唤嫣红,收在屋内。”
    “八百两”,指崇祯九年(1636)皇太极改“金”为“清”后做了八年大清皇帝,死于崇祯十六年(1643)。“嫣红”代指崇祯帝之北京朱明;“十七岁”代指崇祯十七年(1644)。此句意指在皇太极征服漠南蒙古、建立清朝八年后,清朝入主北京。
    贾母听鸳鸯哭诉后迁怒于王夫人、凤姐和宝玉,脂砚道:“千奇百怪,王妇人亦有罪乎?老人家迁怒之言必应如此。”又道:“宝玉亦有罪了。”“阿凤也有了罪。奇奇怪怪之文,所谓《石头记》不是作出来的。”这是因为贾母、邢夫人、王夫人、薛姨妈、凤姐都是孝庄,代指清朝(后),即满(女真)蒙。而宝玉即传国玺,是一切是非的根源。
    邢夫人之“邢”,“腥”也,即所谓“腥膻”,是旧时汉族对北方少数民族的蔑称。在《红楼梦》中,邢氏家族代表蒙古族,邢夫人与鸳鸯一起代表漠南蒙古。(“漠西蒙古”和“漠北蒙古”见第五十七回之“邢岫烟”、第七十五回之“邢德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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