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府诗研究领域的新拓展——评王辉斌《唐后乐府诗史》

www.newdu.com 2017/10 中国文学网  苗菁 讨论

    作为长期在中国古代文学、文学文献学、佛教文学研究方面勤力耕耘,并取得多方面成就的知名学者,王辉斌先生留给我的印象是:一是术有专攻。唐代文学始终是他关注的领域,并在其中不断有所发现,不断有新成果涌现;二是勤勉有加。王辉斌先生从事古代文学研究,孜孜不倦,已长达30余年,到现在丝毫没有懈怠,仍在笔耕不缀;三是不断探索。在王辉斌先生的治学生涯中,唐代文学是基点,而他以这个基点为出发点,不断延伸出新的研究领域,上至汉魏诗歌,下到明清小说,都有涉猎,都有心得与成果。近期,王辉斌先生又集中精力研究唐以后乐府诗的发展状况,并于黄山书社2010年11月出版了一部40余万字的《唐后乐府诗史》。通读这部具有明显填补学术空白特点的专著后,使我产生了三个方面的认识,现将其写出来与作者和读者共勉。
    一
    首先,《唐后乐府诗史》是一部破除“唐后无乐府诗”论点的力作。在《唐后乐府诗史》的《后记》中,王辉斌先生曾经提到:在一次乐府诗研讨会上,他曾亲耳听到与会的学者说过,在中国文学史上,自唐以后就根本没有人写乐府诗了,也即在宋、辽、金、元、明、清六朝的诗歌史上,根本就不存在着乐府诗,原因是乐府诗只存在于汉唐时期①。这种说法如果说不属于错误,至少在表述上是有欠周全的。唐后仍有乐府诗,这应该说是一个常识性问题。就像我们不能说宋以后无词,元以后无散曲一样。单就诗体而言,“乐府诗”一词,其所指的范围大体应包括三个方面:(一)汉代乐府诗;(二)汉魏六朝乐府诗;(三)魏晋以后一切遵循“乐府诗”体制而写作的诗体。在文学史上,这就如同“词”这个专业术语所指范围一样,用“词”时,人们既可专指唐五代词,也可专指宋词,还可专指唐宋之后的词,如金元词,明词,清词等。
    乐府诗是因和音乐结合而出现的一种诗体。就和音乐结合而言,二者联系最密切者为汉魏六朝时期。从现存文献资料可知,两汉时期文献中凡出现“乐府”一词者,所指都为乐府机构②。也就是说,虽然当时已有了“乐府诗”,但在人们的认识中,还没有出现除了指音乐机构外“乐府”还可指“诗歌”或“歌词”的概念指向。而“乐府”一词开始有了多种概念指向是在魏晋六朝。这时,“乐府”一方面还是指音乐机构;一方面所指虽然还与音乐机构相关联,但却已是新的概念。如和其他词语连用而成为“乐府铙歌”、“乐府歌词”、“乐府歌文”、“古乐府”、“古乐府诗”、“拟乐府”、“代乐府”这样的新词语时,其概念明显是指乐府歌曲中的本文,即歌词,或者说诗歌部分③。正是在这种背景下,“乐府”一词的概念指向逐渐发生偏指,即不再单指音乐机构,而是还可指音乐机构收集整理及作者创作的入乐诗歌。这在当时一些著名的文学总集与文学理论著作中表现得尤为明显。如《文选》在诗这一大类下,又列有乐府、挽歌、杂歌三小类,《文心雕龙》在诗之外,又专列乐府一章等。何为“乐府”,《文心雕龙》在这时也解释得十分清楚:“诗为乐心,声为乐体”。即它应是一种歌曲(音乐)形态,在这种形态中,诗(歌词)是它的内在内容,声是它的呈现方式形式,它应是文学与音乐的结合体。
    但从隋唐以后,对“乐府诗”合不合乐,是否合乐等,这些和音乐相关的问题,人们并不十分关注了。可这并不是说,作为一种诗体,“乐府诗”就不存在了。换句话说,“乐府诗”这种形式仍然还保留着,并已演变成诗歌体裁的一种。如果从出现“乐府诗”的汉代算起,直到清末,能够看出整个“乐府诗”的发展有一个完整而清晰的过程。唐代及其前代基本上是一个开创诗体的阶段,在这个阶段,既有原创乐府的时代(两汉时期),也有缘旧题而创作的时代(魏晋六朝),还有无复依傍,即事名篇的时代(唐代新乐府)。当这几个时代都走完了,“乐府诗”作为一种诗体,也就凝定下来了。唐之后,“乐府诗”已成为一种诗体。当已成为诗体时,它是否与音乐结合就不是主要的了。后世的“乐府诗”虽然还有曾和音乐结合的记录(如杨维桢的铁崖体就是一例),但毕竟和音乐结合不是写作这种诗体时要考虑的首要问题。或者说,唐后写乐府诗,与音乐结合也行,不结合也可以,并没有强制性的要求。就像词在宋之后,依腔(音乐之谱)填词可以,依谱(格律之谱)填词也可以。同时,当某种诗歌体式已经凝定为一种诗体时,形式的创造就不是主要的了。或者说,在作诗时,只要严格遵循已经形成的,并为大家所广泛认可的形式就可以了。这时已没有在形式上创新的任务,反倒是有遵循形式而不逾矩的义务。如果要创新,更多的是在内容与立意上。这又像格律诗,当格律诗的格律已经在唐代形成后,后世在创作时,就必须大致遵循这种格律,而不能自由地写作。但是,这并不能说,唐后格律诗就不存在了,反而是代代相传,成为诗人写作时的首选。我们能写唐后词史,也能写唐后格律诗史,同样我们也能写唐后乐府诗史,这是自然而顺理成章的事情。
    所以,王辉斌先生所撰著的这部《唐后乐府诗史》,在我看来,其首要意义就在于驳斥“唐后无乐府诗”的论点。通过这部力作,可以让人们明确地认识与把握唐后乐府诗发展的历史真实,了解其波澜壮阔的发展历程,以及由此而产生的种种乐府诗文学现象。而且全书以实实在在的事实证明,在唐后近千年的文学史上,不仅存在着如火如荼的乐府诗创作,而且其发展势头的蔚为壮观,还成为唐后传统诗歌大厦的重要支撑。王辉斌先生对唐后乐府诗史的这种研究,实际上就是一种文学史视野的突破。它突破了长期以来人们在研究乐府诗时总是把目光盯在唐及唐前的思维定势,并将研究者的目光引领到了一个更加广阔的学术研究天地。在乐府诗的研究史上,《唐后乐府诗史》所表现出来的这种突破,可以说是一种具有开创意义的突破。
    二
    其次,《唐后乐府诗史》又是一部厘清唐后乐府诗研究范畴的力作。什么是唐后乐府诗,或者说唐后乐府诗的范围应该如何去界定?在《唐后乐府诗史》一书中,王辉斌先生对这些问题是进行了认真思考的。他首先将唐后乐府诗分成两大类,即旧题乐府、新题乐府;然后又在新题乐府中分出即事类乐府、歌行类乐府、竹枝类乐府、宫词类乐府等几类。这样的分类大致是合理的。而且与郭茂倩《乐府诗集》的分类相比较,《唐后乐府诗史》的这种分类标准相对单一,类别项目也相对少,因此显得更为合理,更符合实际,也更容易划定乐府诗类别上的归属。
    这实际上是对唐后乐府诗研究范围的一种界定。唐后乐府诗应该包括哪些诗?哪些诗又属于乐府诗,哪些又不属于乐府诗?凡此等等,就过去及时下的乐府诗研究状况而言,基本上没有一个总体的、统一的认识和界定。首先,对于什么诗应归属于乐府诗,人们是不清楚的,因之其认识也是不成体系的。这又大致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当研究到某些具体时代的具体诗歌时,人们已意识到这些具体的诗歌属于乐府诗范畴,并表述过其属于乐府诗的意思,如在谈到竹枝类诗歌、宫词类诗歌时都曾出现过这种情况。一类是因唐前有乐府诗,唐时又有新乐府诗,因此,在其后的诗歌创作中,不断有人倡导写作符合其精神和体制的“乐府诗”,对于这类作品,人们自然也是把它归为乐府诗,如谈到杨维桢的“铁崖体”时就是这种情况。在文学史上,凡涉及到某些具体的研究对象时,人们都能指出其属于乐府诗范畴的属性,但在整体上、全局上,人们还没有这种归属意识。其次,对唐后乐府诗的分类问题更是无从谈起。对于唐及唐前乐府诗,郭茂倩编《乐府诗集》时将“乐府诗”分为十二类,虽也存在着不少问题,但也大体得当,而对唐后乐府诗的研究,如果再照搬郭茂倩《乐府诗集》中的分类标准,显然是在削足适履。但因为缺乏整体的认识,人们还没有提出过这样的学术命题,更没有人对此做过系统研究,因之,唐后乐府诗的分类标准就更是无人谈及。总之,对于唐后乐府诗及其分类,在王辉斌先生的《唐后乐府诗史》出版之前,还很少有人能站在文学史发展的高度,去总体、全面地探讨唐后绵延近千年诗歌发展、演变过程中乐府诗的发展情景,更没有人把那些与前世“乐府诗”在目的、做法、表达,甚至精神、风格一脉相承的“乐府诗”从范畴、分类上界定清楚。这种状况的存在,不仅使得乐府诗的研究远远落后于其它诗体的研究,而且也对乐府诗研究范围的扩大,研究力度的深入十分不利。因此,《唐后乐府诗史》对唐后乐府诗范畴和分类的划分与界定,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唐后乐府诗史》表现在上述之学术意义,大而言之,其主要者有二。首先是厘清了唐后乐府诗与词、曲等新兴文体的界限。中国诗歌发展史上,有一个很重要的现象,即凡是新兴的、和音乐结合的诗体,在其出现后,并在社会上广泛流传时,都曾被称为“新乐府”、“今乐府”、“乐府新词”等等。如唐宋时期的词,金元时期的曲,就都是这种情况。如果单从合乐的角度看,这些文体也可看作大范畴的“乐府”体类诗歌,但这些文体当时虽有人称之为“乐府”,可很快就被其它的更适合其文体性质的词语名称所代替,因而,人们也一直把它们看做一种独立的文体,并围绕着对它们的研究,使之形成一种专门的学问。因此,在唐后乐府诗的研究中,厘清与这些文体的区别及界限是十分必要的。其次是便于对唐后乐府诗进行深入的研究。在对唐后每个具体历史阶段的乐府诗的研究过程中,王辉斌先生之于《唐后乐府诗史》的撰写,就全书七章二十三节言,基本上都是从分类入手的,即以类为一个叙述单元,对唐后历代的乐府诗发展脉络进行勾勒与阐释。这样的研究实际上带来了两方面的优长:一是可以有点有面,点面结合,既能就某些具体乐府诗的类别进行集中而深入的分析,又能对唐后乐府诗进行总体面貌的概括;二是可以有源有流,源流双显,既能让我们看到唐后乐府诗每类作品的发展源头,以及其后浩浩荡荡的蔚然壮观,又能看到在这壮观景象下“茫茫九派流中国”的千差万别,姿态纷呈。所以,从研究方法的角度言,《唐后乐府诗史》的这种分类描述与撰写,也是可为以后凡从事唐后乐府诗整体研究的学者,形成一种重要的启示、借鉴和依据的。
    三
    再次,《唐后乐府诗史》还是一部让人们能窥看到唐后每类乐府诗特性与发展历程的力作。通读《唐后乐府诗史》一书后可知,王辉斌先生不仅在分类上厘清了唐后乐府诗的范畴,而且还揭示出唐后每类乐府诗在发展过程中所逐渐形成的特性,以及在发展历程中的一些规律性问题。如“新题乐府”中的“即事类乐府”。众所周知,唐代白居易曾倡导过“新乐府”写作。对于什么是“新乐府”,他在《新乐府并序》中说得相当明白:“篇无定句,句无定字,系于意,不系于文。首句标其目,卒章显其志,《诗》三百之义也。其辞质而经,欲见之者易谕也;其言直而切,欲闻之者深诫也;其事质而实,使采之者传信也;其体顺肆,可以播于乐章歌曲也。总而言之,为君为臣为民为物为事而作,不为文而作也。”从这段文字可知,白居易所倡导的“新乐府”,实质上就是王辉斌先生所说的“即事类乐府”。在白居易看来,这种“即事类乐府”的精神实质就是为现实而作,即诗人在创作这类乐府诗时,首要考虑的问题是立意与题旨,其形式,其章句,其结构等,都要根据立意与题旨的需要而安排。虽然也要考虑入乐问题,但在创作中却并不要求依傍已有的音乐,而只是单纯地创作文字。换句话说,在创作时只要把这种诗写成能入乐的文字,即具有歌词的某些特性就可以了,至于其能否入乐,却不在其考虑的范围。这样看来,“即事类乐府”实质上就是拟古乐府精神、体制而作的一种“拟乐府”。从《唐后乐府诗史》中还可以获知,由唐代白居易等人所倡导的这种“即事类乐府”,后世不断有人创作,并且还出现了很多名篇。而且,诗人们在创作这类乐府诗时,还基本上形成了一些共同特性:关注社会现实与热点,以重大政治事件或社会问题入诗;内容针对性与写实性强;诗题概括性强,高度凝练。每当社会发生重大变迁,产生重大事件,诗人都以此进行表达与反映;每当社会问题较多,反常现象与乱象增多,诗人想批判讽喻时,这种“即事类乐府”往往即成为首选。从北宋始,直至清末,代代都有这样的名篇。这似乎成为传统诗歌创作中的一个规律。由此不难获知,在整个唐后乐府诗的发展史上,“即事类乐府”是现实性与政治性最强的一类乐府诗。这,就是《唐后乐府诗史》提供给我们的一种乐府诗认识论。
    再如“新题乐府”中的“歌行类乐府”。就功能而言,许多“歌行类乐府”的创作也大都遵循着“即事名篇”原则,因此也可将其归于“即事类乐府”,或者说,“歌行类乐府”属于广义的“即事类乐府”。但和“即事类乐府”相比,二者又有着较大的差异性。从《唐后乐府诗史》中可知,这种差异性不只是表现在形式上,而且也表现在内容上。一般来说,“歌行类乐府”咏写的内容,要比“即事类乐府”宽泛许多。“歌行类乐府”也写指评时事、忧国哀民这类政治性与现实性很强的内容,这和“即事类乐府”相似;但那些现实性、政治性不强的内容,如叙交游,谈纪行,写景观,记故事,咏风物,言风俗之类,以及历史,神话,名人等,也都是可以采用“歌行类乐府”进行创作的。至于有些完全是从想象的角度入手撰成的内容,如陆游《昆仑行》、《焉耆行》、《凉州行》等,其所描写的地域及景象,既不在南北宋王朝的辖境范围之内,作者也没有亲自到过其地,但其却均为很有边塞诗特性的“歌行类乐府”。此则表明,“歌行类乐府”与“即事类乐府”相比较,其所描写的内容更宽广,运用起来也更自由。
    又如“新题乐府”中的“竹枝词”。“竹枝词”本从巴蜀民歌而来,其情调、风格本身就具有很强的地域色彩。唐代刘禹锡作《竹枝词》九篇,专咏巴蜀地区风情,影响很大,其后,《竹枝词》逐渐成为了描写地方风土人情诗体的首选。《唐后乐府诗史》则以相当的篇幅,对竹枝类乐府在历代的创作概况与发展轨迹,进行了逐一勾勒:初始时,诗人们往往专注于对各地生活、风貌、民俗、娱乐的咏写;其后,随着诗人游历的愈来愈远,那些千姿百态的异地风情激发了诗人的创作热情,于是对边远之地的吟咏也进入到了竹枝词的创作之中。特别是各地少数民族的生活更是引起了诗人们的兴趣,于是又涌现出了一批专写西南、西北、东北等地少数民族生活与风情的竹枝词。至清代,国门渐开,与外邦交往日多,国人走出国门的机会也随之增多,竹枝词又把吟咏对象扩大到邻邦他国,使之出现了如《外国竹枝词》、《海外竹枝词》、《缅甸竹枝词》、《日本竹枝词》、《朝鲜竹枝词》、《伦敦竹枝词》这样专以邻邦外国为咏写对象的竹枝词。在由内地而边远,由汉族而各少数民族,由中国而外国的地域扩大中,竹枝词所咏写的内容也不断扩大,至后来,举凡山川胜迹、人物风流、百业民情、岁时风俗、水旱灾害,以及大至政治事件、社会兴革等,皆可入诗。所以,作为一种诗体,竹枝词不仅具有较大的文学价值,还因记载了各地社会、历史、政治、经济、文化诸多方面的真实情况,而具有重要的社会历史价值。自竹枝词问世迄今,学术界能将竹枝词之创作规模、发展状况等进行如此翔实之描述与归纳者,《唐后乐府诗史》可称得上是古今第一书。
    总体而言,《唐后乐府诗史》作为第一部着眼于史的角度,对唐后乐府诗进行较为系统研究的专著,其成就与创获是多方面的。以上所言,虽然只是从三个方面对其之所获进行了简要观照,但从中不难看出,《唐后乐府诗史》确实是一部具有开拓性质的学术著作。因此,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唐后乐府诗史》的出版,学术界对于唐后乐府诗的研究,必将会形成一种高潮,并将推动着整个乐府诗的研究向更加全面、更加纵深的方向发展。
      
    ①王辉斌《唐后乐府诗史》,黄山书社2010年11月出版,第397页。
    ②据笔者统计,凡《史记》及《汉书》中出现“乐府”一词,均指乐府机关;其它汉代文献如《新论》等,“乐府”一词也均指乐府机关。
    ③乐府与其他词汇连用,形成新词语,是在魏晋六朝时期,汉代没有此例。可参见《后汉书》、《魏书》、《十六国春秋》、《颜氏家训》、《玉台新咏》等文献。
    作者简介:苗菁(1963— ),聊城大学文学院教授、副院长。
    (聊城大学文学院  山东聊城  2520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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