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以阶级斗争为纲”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政治转向确定以后,中国社会逐渐摆脱了一个多世纪以来的革命战争心态,走进一个崭新的“后革命”时代,并最终确立了以市场经济为主导的现代化发展模式和彻底开放的社会调整格局。正是在这种时代背景中,孕育已久的中国大众文化在体制默许及市场逻辑笼罩下迅速崛起,取代了传统精英文化的支配地位和美学趣味,并由高科技与现代传媒的强力支持而独霸了最大的市场份额,直接影响着最广大的城镇市民。
中国大众文化的勃兴是文化受到长期禁锢之后重获解放的结果,是对大一统文化格局的颠覆,代表了经济和技术上的历史潮流;同时,遵循“市场逻辑”、依靠数码技术的大众文化又带着严重的先天不足,加剧了急功近利的社会价值取向和精神压力,消解了人文价值的传统影响。人的存在需要现代经济和技术,但又不能仅限于现代经济和技术:如果说大众文化带有很大的技术“物性”,那么人不是物;如果说大众文化诱惑、满足、填塞着人的日常感性欲望,那么人不仅仅是日常感性的存在;如果说大众文化造就着一个市场秩序似的标准化感受,那么人是不能完全被标准化的。
在日常感性得到较好满足的先进国家,对大众文化的批判显得很理直气壮;然而,在日常感性相对匮乏的中国,大众文化的具体效益却很是复杂。因此,旅美学者鲁晓鹏提出:“无论是站在无产阶级的立场还是少数精英的位置,对大众文化的完全否定恐怕失之片面。建立一个整体的大众文化理论已是相当困难。更实际的策略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将不同种类的大众文本区别对待。”[1]也就是说,从既有的大众文化文本①着手,解释和挖掘其中的各种元素,包括各种对于现存社会的逃避、批评以至乌托邦想象,是大众文化研究的一个切实可行的策略。
一、大众文化:从生产意义到生产快乐
关于大众文化(popular culture或mass culture)的界定,西方学者曾经列出了至少六种不同定义[2]:第一,大众文化是为许多人所广泛喜欢的文化。这个定义强调了受众在数量上的绝对优势,但没有考虑价值判断。第二,大众文化是在确定了高雅文化之后剩余的文化。这里注重它与高雅文化的明显区别,但忽略了两者之间的复杂关系。第三,大众文化是具有商业文化色彩的、以缺乏辨别力的消费者大众为对象的群众文化(mass culture)。这里主要从批判和否定意义上理解大众文化,无视它的可能的积极意义。第四,大众文化是人民为人民的文化(culture of the people for the people)。这里强调大众文化是“人民”自己创造的,但未能指出这种创造所受到的文化语境的深层制约。第五,大众文化是社会中从属群体的抵抗力与统治群体的整合力之间相互斗争的场所。这个定义把大众文化不是理解为一种文化实体而是理解为不同群体之间的“霸权”斗争战场,但与斗争相对的协调方面却基本忽略了。第六,大众文化是后现代意义上的消融了高雅文化和大众文化(high and popular culture)之间界限的文化。这里突出了近来大众文化与高雅文化间的融会或互渗趋势,但有可能因此而抹煞其差异性。
英国文化学者威廉斯1976年出版的《关键词:文化与社会的词汇》中,有一段话经常为人们所引用:“大众文化并不是因为大众,而是因为其他人而得其身份认同的,它仍然带有两个旧有的含义:低等次的作品(如大众文学、大众出版商以区别于高品位的出版机构);和刻意炮制出来的以博取欢心的作品(如有别于民主新闻的大众新闻,或大众娱乐)。它更现代的意义是为许多人所喜爱,而这一点,在许多方面当然也是与在先的两个意义是重叠的。近年来事实上是大众为自身所定义的大众文化,作为文化,它的含义与上面几种都不同,它经常是替代了过去民间文化占有的地位,但它亦有种很重要的现代意识。”[3]如果把威廉斯的意思引申开来,可以得出关于大众文化的三种理解:第一种是大众文化的中性概念,即低等次的文化作品,主要指与严肃艺术、精英文化相对立的通俗艺术、流行文化。第二种是“大众文化”的批判性概念,即刻意炮制出来的“文化工业”;在西方马克思主义主要是“法兰克福学派”中,大众文化统指文化工业制造的产品,主要包括电视、广播、广告、流行报刊等大众传媒文化。第三种是“大众文化”的肯定性概念,即体现了文化民主化倾向的现代民间文化,为普通大众所喜闻乐见,应当高度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