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时代怎样注古书 ——以《论语》为例(2)
http://www.newdu.com 2024/11/25 03:11:51 东方早报 杨逢彬 参加讨论
解读古书还有一种常见的做法,我称之为“拔萝卜”——将某字词的意义朝自己预设的方向拔。第一步,说现在通行的读法不合情理,不符合某人的一贯思想,因此必须重新解读。第二步,通常是找出该词该字的某个很偏的意义;如果实在找不到研究者期望找到的意义,就说某字和另一字相通假,应读为另一字;或是说因字形相近,乃另一字之误,等等。所有这些,都只是提供了甲是乙的可能性,而论证接近必然性的有关“分布”的至为关键的证据却付之阙如了。第三步,说只有如此,才符合情理,符合某人的一贯思想。正如王力先生所说:“学者们往往注意追求新颖可喜的意见,大胆假设,然后以‘双声迭韵’‘一声之转’‘声近义通’之类的‘证据’来助成其说。”用这种解读古书的路数(六经注我)写出的论文俯拾即是,而我们只是就事论事,不必举例了。 这种做法实在欠妥。语言是一个系统,而求证某一系统内部的问题应当主要依赖该系统内部的证据。情理、义理等属于语言系统外部。王力先生说:“古人已经死了,我们只能通过他的语言去了解他的思想;我们不能反过来,先主观地认为他必然有这种思想,从而引出结论说,他既然有这种思想,他这一句话也只能作这种解释了。后一种做法有陷于主观臆测的危险。”孙玉文教授对我说:“你觉得孔子应当怎样说是一回事,孔子实际上说了什么是另一回事。词句考释是求证后者,和前者没有必然关系。”况且,依据孔子思想认定孔子只能如是说,再根据孔子如是说来论证孔子思想,这不是循环论证吗? “最是文人不自由。”其实,每一语法位置上能够出现的词也是不自由的,有限的。比如,如果你觉得“学而时习之”的“习”不对,要换成另一个字,这个字必须是可以出现在这个语法位置上的;而研究者想要换的字词本身的数量也极有限(如须与被换字词形近、音近),而且这些字必须符合研究者的预设(崇拜孔子者选择有利孔子的字词,贬斥孔子者选择不利孔子的字词);三个低概率相乘,得数几乎为零。因此,如果某句话经过全面论证在当时语言中文从字顺,还要置换字词,是不大可能成功的。据说,《泰伯》的“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有八种读法,这实际上是通过改变句子结构而改变分布。我已证明,只有“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在当时语言中文从字顺,而“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等读法在当时语言中都说不通。可见,经典不是泥人张手里的泥巴,想怎么捏就怎么捏。 简言之,正确的结论一般情况下只有一个,“两读皆可通”、“数读皆可通”一般不会存在。 还有一点,这种论证大多数情况下是与“分布”的考察相矛盾的;即使好几位学者都用这法子来求证,所得结果一般也不会一样。正如王力先生所说:“十位学者隔离起来,分头研究同一篇比较难懂的古典文章,可能得到十种不同的结果。”而采用考察分布的方法来进行词语论证,十位学者却会得到一个结果。这是符合科学研究的可重复可验证原理的。 以“最博最精”著称的清代高邮王氏父子,虽然有时也基于情理论证(如《雍也》“雍也可使南面”,说“南面”是卿大夫),但古人心里是有一杆秤的。比如,历来认为是高邮王氏的名篇或称代表作的,都是符合分布原理的,例如释《诗经·终风》“终风且暴”: 《终风篇》:“终风且暴。”《毛诗》曰:“终日风为终风。”《韩诗》曰:“终风,西风也。”此皆缘词生训,非经文本义。“终”犹“既”也,言既风且暴也。……《燕燕》曰:“终温且惠,淑慎其身。”《北门》曰:“终窭且贫,莫知我艰。”《小雅·伐木》曰:“神之听之,终和且平。”(《商颂·那》曰:“既和且平”)《甫田》曰:“禾易长亩,终善且有。”《正月》曰:“终其永怀,又窘阴雨。”“终”字皆当训为“既”。 人们赞颂王氏考据的精湛,十有八九是举他们的这一篇。这例考证,通过好些类似句子,总结出“终~且~”格式;在这一格式中,“终”的类似于“既”的意义得以凸显。笔者总结为“书证归纳格式,格式凸显意义”。这是典型的考察“词在特定句子中的上下文条件”,也即考察分布,不过王氏习焉不察罢了。 赵纪彬《论语新探》读《卫灵公》“有教无类”为“域教无类”,说是限制教育的意思。我们在《左传》等书中找到十几个“有~无~”的句子(包括至今仍常用的成语“有备无患”),证明赵说无据,而杨伯峻先生所译“人人我都教育,没有(贫富、地域等等)区别”则大致是正确的。 既然古人心里的那杆秤是符合分布原理的,我们就该取其精华,弃其糟粕;而不能相反! 杨树达先生反对“拔萝卜”一类做法,他把王氏释“终风且暴”的做法称为“审句例”,大力提倡: 前人于训诂之学有一大病焉,则不审句例是也。大言之,一国之文字,必有一国之句例;小言之,一书之文字,必有一书之句例。然古人于此绝不留意,但随本文加以训诂,其于通例相合与否不之顾也。故往往郢书燕说,违失其真,至可惜也!王氏说经乃始注意及此,故往往据全书通例以说明一句之义,故往往泰山不移。 拔萝卜等做法不顾“通例”,即不顾语法规律,也即不举类似书证,仅仅根据这一句(本文)加以发挥,所以“郢书燕说,违失其真”,也即所谓“国人之大病在囫囵,在含混”;而王氏注重通例,多举类似书证,故能“泰山不移”。 如果读者加以注意,我举的一百六十余例《考证》,大多采用王氏释“终风且暴”的方法。 上文说过,每个词都有独属自己而区别于其他词的独一无二的标志。但是“樱桃好吃树难栽”,以王念孙的“最博最精”与呕心沥血,其《读书杂志》还须在八十多岁才刊出,则古人及近人要模仿王氏的“审句例”而成此皇皇巨著,几乎不可能。当年杨伯峻先生撰作《论语译注》时,是不具备这一条件的;但今日已是E时代,利用电脑及其软件,海量例句,转瞬即到眼前——以前不可能做到的事,今日已经成为可能。即便如此,工作量仍如此浩大! 是的,搜寻例句的工作量大大减少了,但例句还须一个个辨析。笔者从2004年春着手研究,到2016年春出版,十二年冷板凳就这样坐过去了!如果不借助电脑及其软件,则不知需要多少年! 曾经有人看了我的书稿说,你的一百多例考证除少数之外,都只是论证以往注释《论语》各家孰正孰误,而没有独出机杼,提出新解,这是创新性严重不足! 对此我不敢苟同。我们考释古代词句,不是为创新而创新,而是为了正确理解书中词句的原意。假如能够确证以往各家解释中,有一家的解释符合当时语言的实际,那么就意味着其他各家的解释一定不对;同时,也就意味着如果试图独辟蹊径作出新解,也一定会失败。上文所说正确结论一般只有一个,就是这个意思。事实上,古代注家(尤其是汉晋的早期注家)的结论中往往总有一个是符合当时语言实际的,因而无需推翻众解,独出机杼。 上文提到了科学研究的可重复可验证原理,而这一原理正是建立在正确结论的排他性、唯一性基础之上的。这原来不成其为问题,本该如此嘛!但对于以十位学者十种结论为常态的人来说,你缺乏石破天惊的结论,而仅仅论证以往各家孰正孰误,就是缺乏创新。对此,“吾末如之何也已矣!”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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