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袒”本非贬义
http://www.newdu.com 2024/11/24 02:11:34 《中国社会科学报》2014年 于博 张晟韬 参加讨论
“偏袒”意为“袒护双方中的一方”(《现代汉语词典》(第5版))。我们在使用时,经常用作“对双方执行不同的判断标准,有失公允”。显然,我们把“偏袒”处理成了贬义词。但若考究其词源,起初这个词却是个中性词。 “袒,衣缝解也。”(《说文解字》)在先秦,如果没有特殊的说明,“袒”只是裸露左臂,如“司马袒、决,执弓升,命取矢,如初”(《仪礼·乡射礼第五》)。由于古代人左手持弓,右手执箭,在射箭的时候脱下左臂的外衣袖比较方便。但是如果有国君在,作为“六艺”之一的“射礼”比平时要隆重许多,大夫射箭必须“肉袒”。“唯君有射于国中,其余否。君在,大夫射则肉袒。”(《仪礼·乡射礼第五》)“肉袒”通常可以理解为赤裸上身,有大干一场或志气决绝的意思。通常,赤裸上身的同时还要拿着某种器物,《左传》中就有“华寅肉袒,执盖以当其阙”的记载。 除了表达视死如归的勇气外,“肉袒”更多的是表示屈服。“郑伯肉袒,左执茅旌,右执鸾刀,以逆庄王”(《公羊传·宣公十二年》)。“宋公肉袒执牺,委服告病,曰:‘大国若宥图之,唯命是听。’”(《吕氏春秋·恃君览》)。《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记载:“君不如肉袒伏斧质请罪,则幸得脱矣。”《汉书·韩延寿传》记载:“皆自髡肉袒谢,愿以田相移,终死不敢复争。” 如果强调露出左肩或右肩或其他部位,则用词汇形式表达,如“既封,(季子)左袒,右施其封且号者三,言曰:‘骨肉归复于土,命也。若魂气则无不之也!无不之也!’”(《说苑·修文》)用“左袒”来表达裸露左边。杜甫《戏韦偃为双松图歌》:“偏袒右肩露双脚,叶里松子僧前落。”用“偏袒右肩”来表达裸露右边。这里的“偏袒”仍是中性的,只有裸露的意思,只不过是裸露身体的某一部位。 随后,“偏袒”的发展经历了从偏向于身体的某一部位到代替整个人的过程。《战国策·燕策三》记载:“樊于期偏袒扼腕而进曰:‘此臣之日夜切齿拊心也,乃得今闻教。’”《新序·杂事》记载:“赵简子上羊肠之坂,群臣皆偏袒推车,而虎会独担戟行歌,不推车。”这里的“偏袒”不是针对某一个人,所以还是本义。当清代小说中大量出现“偏袒”可以修饰人的时候,如“偏袒穷人”(《九尾龟》)、“并非朕偏袒于你”(《施公案》)等,就很明确说明语义发生了偏向。 由此,我们可以很清楚地看到“肉袒”、“左袒”、“偏袒”之间的语义关联,当“偏袒”的对象是人的时候,语义完成了偏向性变化。 (责任编辑:admin) |
- 上一篇:从语言差异看中西文化差异
- 下一篇:汉字听写大赛的文化传承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