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用网络语言”没啥不妥
http://www.newdu.com 2025/02/17 06:02:48 华龙网-重庆商报 廖水南 参加讨论
4月1日起,《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正式施行。以后,不合规范的网络语言将不能出现在政府的红头文件和教科书中;公务员的普通话水平要达到三级甲等以上。 虽然“白富美”“女汉子”“高大上”“涨姿势”“我伙呆”“喜大普奔”等网络语言越来越多,传播力和影响力也越来越大,但国家机关公文、教科书有其严肃性和规范性,将其拒之于门外,无可厚非,更不必口诛笔伐。 因为,网络语言变化太快,新词生成和湮灭的速度也很快,而并非所有的读者都知道不断涌现的网络语言,这就很可能给读者带来阅读障碍。更重要的是,网络语言大多数是网友为达到调侃、戏谑、讽刺等网络效应,随意“创造”的,并不符合现代汉语词汇和语法规范。如果什么都往语言的“筐”里装,很容易毁了汉语言。 (责任编辑:admin) |
- 上一篇:评论:宣传标语不能一刷了之
- 下一篇:《汉文字干支》赋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