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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官能研究的核心问题及其对自然语言处理的启示(3)


    在外界语料引发参数值的设定后,一个人的语言官能经历了状态变化,从初始状态S0变为相对稳定的获得状态Sn,此时这个人就具有了某种内化语言(I-Language),即有关母语的无意识的语法知识,也就是所谓的“语言能力”(Language Competence)。生成语法创立之初,乔姆斯基就将语言理论的研究目标确立为探索和发现人类语言能力的本质特征,它包含描写充分和解释充分两条标准:描写充分是针对个别语法而言,即对语言间的显著差异具有强有力的描写能力,而解释充分则是针对普遍语法而言,即说明各种语言是怎样在经验的临界条件下从同一初始状态演变而来。 
    建立在原则和参数模型基础上的生成语法理论可以分为两个阶段:早期的管辖和约束理论(Chomsky 1981,1982)的主要研究方向是弄清普遍语法中究竟包含哪些原则和参数以及它们是如何相互作用的。在原则和参数方法模型发展到最简方案阶段后,乔姆斯基对人类语言本质的探究并未满足于描写充分和解释充分,而是“寻求达到比解释充分更深层次的解释,不但要了解语言具有何种特性,而且要解释语言为何呈现这些特性”(熊建国 2002:323)。之所以要探讨如此深刻的问题,是因为他信奉伽利略的哲学思想,认为大自然是个完美的系统,进而相信人类语言也是完美的体系(何晓炜 2005)。这种完美性体现在语言官能的运作应具备高效的运算效率,应当遵循生物实体的运作规律,语言官能所产生的语言表达式不但能够被外部的认知系统所解读,即满足“界面条件”(Interface Conditions)的要求,而且能够以最简洁、最高效的方式满足该条件,这就是最简方案框架最核心的哲学理念。因此,当前生成语法理论在语言官能方向的研究有两个核心问题:一是语言与其他认知系统发生关系时必须遵循的条件,即“界面条件”;二是那些并非特别针对语言官能的原则,即除了语言之外,还适用于其他领域、具有普遍意义的高效运算原则,也就是生物体的普遍特征。这两个问题属于“超越解释充分”的原则性解释部分,也是人类语言官能研究最本质、最核心的问题所在。下面分别就这两个问题进行阐述。 
    2.语言官能与外部认知系统的界面关系 
    语言官能产出的语言规则必须能为其他认知系统所解读。语言具有声音和意义,因此与语言官能发生作用的外部认知系统有两个:一个是感觉-运动系统(sensory-motor system,简称SM),它处理与语音发生及语音识别相关的信息;另一个是概念-意向系统(conceptual-intentional system,简称C-I),它处理同语义理解及语义处理相关的信息。语言官能产生的表达式就好比是计算机指令,通过与这两个认知系统交互的“界面”交给它们去执行。语言官能提供的指令必须符合外部认知系统的要求,才能在各自的界面上被完全“读懂”,成为有效的指令,这种要求被称为“界面条件”。换句话说,语言官能产出的表达式要能为外部系统识别和使用,就必须满足界面条件,界面条件是检验句法过程是否合法的唯一手段。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