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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金瓶梅词话》的创作缘起

《金瓶梅词话》借《水浒传》“武松杀嫂”中西门庆和潘金莲的故事演化成近百万言的大书,这是众所周知的不争事实。但《词话》为什么要选西门庆和潘金莲这两个形象而不选用别的人物,换句话说,在《金瓶梅》之前,已有不少的长篇和短篇小说,但作者都没有选取,这确是一个值得深入探讨而过去又被学术界普通忽略的问题,几乎所有的文学史、小说史以及《金瓶梅》研究的专著和论文都未曾涉及。笔者在对这一问题进行认真深入的思考后认为,作者之所以这样精心选择,是因为西门庆和潘金莲的名字、行事与作者所要表达的思想有切入点。这是一种移花接木法,名同实异,内涵全殊。
     一
     笔者在拙著《金瓶梅新解》和拙文《西门庆原型明武宗考》中详尽论述了西门庆的原型就是明武宗,那么,作者如何将西门庆与明武宗这两个本不相涉的人物联系起来的呢?我认为最关键的一点,是因为这两人的名号中都有一“庆”字,这正是作者选择的最佳契合点。
     明武宗朱厚照笃信佛教,自称“大庆法王”。《明武宗实录》卷六四,正德五年六月:
     命铸“大庆法王西天觉道圆明自在大定慧佛”金印,兼给诰命。“大庆法王”,盖上所自命也。及铸印成,定为“天字一号”云。
     《明史》卷十六“武宗纪”:
     (正德五年)六月庚子,帝自号“大庆法王”,所司铸印以进。
     “法王”,是佛的一种尊号,佛教指一教的说法之主。崇奉佛法的统治者有时也被称为法王。元明两代对西藏喇嘛教中一些教派首领也给以法王的封号。明确规定:法王阶位在国师之上。明永乐五年(1407年),封噶玛噶举派得银协巴为“大宝法王”。永乐十一年(1413年),封萨迦派昆泽思巴为“大乘法王”。宣德九年(1434年),封格鲁派释迦也失为“大慈法王”。
     武宗时,“帝好习番语……由是番僧复盛。封那卜坚参及囗巴藏卜为法王,那卜领占及绰即罗竹为西天佛子……大庆法王,即帝自号也。……帝时益好异教,常服其服,诵习其经,演法内厂。”清毛奇龄《明武宗外纪》中亦有类似的说明。
     “大庆法王”这一称号中有一“庆”字,西门庆这一名字中也有一个“庆”字,作者就是选取这个相同点来大做文章的。在《水浒传》中,西门庆并不是一个主角,他和潘金莲的私通不过是一个小小的插曲而已。一个小插曲,一个小人物,铺张扬厉,变成了洋洋洒洒的传世名著,作者的呕心沥血,于此可见真情。有人或许要问,单单一个“庆”字,就能把《词话》和《水浒传》关系的实质说清楚吗?当然不是。可是反过来说,《水浒传》中前有“武松杀嫂”,后有“石秀杀嫂”,杨雄之妻潘巧云也是因通奸而被杀,情节和西门庆、潘金莲之事有相似之处,但《词话》的作者却选择了西门庆而没有选择杨雄,究其原因,是因为这个名字中没有“庆”字,与作者所要表达的主旨没有共同点,情节上无法切入,所以被排斥了。
     凡是读过《水浒传》的人都知道,西门庆的头和潘金莲的头是拴在一起的,都是打武英雄武松的刀下之鬼。《词话》中潘金莲的脑袋还是让武松砍了下来,而西门庆却是“善终”了。作者对二人的结局为什么做如此截然不同的处理?这是因为“庆”字在作怪,西门庆变成了明武宗,本质上已完全不同于《水浒传》中原来那个形象了。对于这一点,我们从《词话》中对西门庆之父、之祖的命名中,可以得到充分的证明。
     在《水浒传》中,西门庆既没有爹,也没爷,可以《词话》中,他不但有了父亲,也有了祖父,且这两个名字的寓义正好就是“大庆”,试析如下:
     西门庆之父叫西门达,在《词话》中共出现二次(第二十五回和第三十九回)。作者之所以选用这一个“达”字而不用其他的字,是因为,“达”字在古代是一个入声字,在《平水韵》中属于曷韵。到元代,北京一带的语音发生了变化,入声没有了,凡是过去读做入声的字,都分别念成了阴阳上去四个声调。元代周德清的《中原音韵》就把“达”字归并到了“家麻”韵中,念阳平,和现在普通话的读音是一致的。“达”和“大”都属于同一个韵部,不过声调有些不同罢了,“大”念去声。
     一个“达”,一个“庆”,合起来不就是“大庆”吗?“大庆者”,“大庆法王”也,西门庆者,明武宗也。作者为什么不直接选用一个“大”字而采用谐音呢?太明显了,在专制时代是要被杀头的。
     西门庆的祖父叫西门京良,这是《词话》中的又一个密码。试看古代典籍对“京良”二字的解释:
     京:
     《尔雅/释诂上》:“京,大也。”
     《左传/庄公二十二年》:“八世之后,莫之与京。”杜预注:“京,大也。”
     良:
     《说文》:“良,善也。”
     《诗/小雅/角弓》:“民之无良,相怨一方。”郑玄笺:“良,善也。”
     庆:
     《书/吕型》:“一人有庆,兆民赖之。”孙星衍疏曰:“……言天子有善,兆民享其利,宁静可致久长也。”
     《诗/大雅/皇矣》:“则友其兄,则笃其庆。”毛传:“庆,善。”
     从文字释义来看,我们很清楚地知道,“京良”的意思是“大善”而“大庆”的意思也是“大善”。西门京良就是“西门大庆”,正是“大庆法王”的暗喻。由此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出《词话》的作者为什么要选取《水浒传》中的西门庆而不选用别的人物作为切入点的真正用意所在。
     二
     《金瓶梅词话》之所以选取《水浒传》中西门庆和潘金莲故事的第二个切入点是因为两个金莲--郑金莲和张金莲问题,因为这牵涉到明武宗和明世宗两朝的重大历史事件。
     明孝宗朱佑樘有一宫女名叫郑金莲,因她引起了一场有关明武宗朱厚照身世的公案。
     《明武宗实录》卷三一,正德二年十月:
     初,武成中卫军余郑旺有女名王女儿者,幼鬻之高通政家,因以进内。弘治末,旺阴结内使刘山,求自通。山为言:今名郑金莲者,即若女也,在周太后宫,为东驾所自出。语浸上闻,孝庙怒,磔山于市,旺亦论死,寻赦免。至是又为浮言如前所云。居人玉玺,觊与旺共厚利,因潜入东安门,宣言:国母郑,居幽若干年,欲面奏上。东厂执以闻,下刑部鞫治,拟妖言律。两人不承服,大理寺驳谳者再,乃具狱以请。诏如山例,皆置之极刑云。
     明陈洪谟《治世余闻》下篇卷之四、明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三“郑旺妖言”条、清毛奇龄《明武宗外纪》所述内容与《实录》大同小异。
     这一事件的背景并不复杂,郑旺因私心重而引起了一场祸害,结果是三个被处死。郑金莲结局如何,史无明文,因为一个宫女在最高统治者的眼中那是无所谓的。笔者所要强调说明的是这个宫女的名字引起了《词话》作者的联想、比附,因“金莲”想到《水浒传》中的“潘金莲”。这个郑金莲的事件因与宫廷问题有关,所以作者将潘金莲嫁给了“西门庆”,成为“妃子”,而不再是一位民妇,《词话》中之潘氏也不再是《水浒传》中之潘氏了。研究《金瓶梅》,如果弄不清作者这一用意,小说的实质问题恐怕就难以彻底揭开。
     明武宗时的郑金莲是怎么死的,现存资料无从查实。无独有偶,明世宗时也有一位宫女名叫金莲,不过她姓张。这个张金莲是被处死的,受了磔刑,死得很惨,和潘金莲之惨死一样。我们看一下史籍中的记载。
     《明世宗实录》卷二六七,嘉靖二十一年十月丁酉(十月二十一日):
     宫婢杨金英等共谋大逆,伺上寝熟,以绳缢之,误为死结,得不殊。有张金莲者,知事不就,走告皇后,后往救获免。乃命太监张佐、高忠捕讯之,言金英与苏川药、杨玉莲、刑翠莲、姚淑翠、杨翠英、关梅秀、刘妙莲、陈菊花、王秀兰,亲行弑逆。宁嫔王氏首谋,端妃曹氏时虽不与,然始亦有谋。张金莲事露,方告徐秋花、邓金香、张春景、黄玉莲,皆同谋者。招不分首从,悉磔之于市,仍尸枭示,并收斩其族属十人,给付功臣家为奴二十人,财产籍入。诸以异姓收系者,审辨出之。时诸婢为谋已久,圣躬几危,赖天之灵,逆谋不成。当是时,中外震惶,次日始知上体康豫,群心乃定。
     这一事件称为“宫闱之变”。在封建专制时代,一伙宫女想缢死皇帝,的确是件惊天地的了不得的事情。《实录》的记载不够详细,明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十八“宫婢肆逆”条叙述较为具体。《明史》卷一七“世宗纪”、卷一四四“孝烈方皇后传”等多处都提及这件大事,可参看。
     朱厚熜真是“大难不死”,特遣成国公朱希忠等文武大臣,告谢天地、宗庙、社稷及应祀神祇。他并没有因此事下“罪己诏”,从本身方面来检讨事变的原因,而是敕谕中外,美化自己,欺神欺民。从此之后,嘉靖帝就移居于西苑,不再回宫中了。
     张金莲等人的事比郑金莲的事要复杂得多,影响也大得多。就拿这次宫闱之变来说,一伙宫女合起来想弄死嘉靖帝,这不能完全归罪于主谋王宁嫔,也不完全是后妃中间的争宠、嫉妒,似应有更为深层的原因。试想,一两个人合谋比较容易,十六个人共谋大事,没有共同的深仇大恨怎能联络到一起?笔者揣测,这样柔弱的宫人恐怕是实在忍受不了嘉靖帝的蹂躏才痛下这个决心的。
     现存的明代档案材料很少,因而《明实录》就成为明朝历史的最原始的记录,它比《明史》所提供的史料要丰富、真实得多。但是,封建社会官修的史书避讳的很多,许多真情实相都被掩蔽了,就连沈德符、朱国桢等人也认为《明实录》并不完全真实,这在《野获编》和《涌幢小品》中都是有说明的。《公羊传》中不是就说要“为尊者讳”吗:
     《春秋》为贤者讳。……《春秋》为尊者讳,为亲者讳。
     官修史书的隐讳究竟有多少,谁也说不清楚,这次“国恶”,如果遮掩,把人秘密处死,“实录”不录,恐怕知道的人也不会太多。但嘉靖帝却听信了严嵩的建议,竟然布告天下,使人人尽知了。
     三
     《词话》的作者之所以选取《水浒传》中西门庆和潘金莲的故事,目的是为了引起所要表达的思想内容,是个“引子”。这个“引子”选择得非常巧妙,既不露真相,又能大量地含括所要表达的内容,达到自己的创作目的。“一个大庆”、“两个金莲”的联想简直是妙不可言。世间的事有时就是那么巧,明武宗时有个郑金莲,明世宗时又有个张金莲,又都是宫内的人,巧就巧在这里。民间女子叫金莲的确实不少,但不是宫女。这两个宫女又都引起了一场风波,作者正是发现了这一奇特的现象,所以才借《水浒传》排演了一场“大戏”。
     《词话》的作者虽借用了《水浒传》中西门庆和潘金莲的名字,但如何巧妙而不露痕迹地过度到“大庆”(大庆法王明武宗)、“金莲”(郑金莲、张金莲,二人牵涉到武宗、世宗两朝的史实),即作者所表达的主题上,的确是件不容易的事。比较来看,由《水浒传》中的西门庆切入到《词话》中西门庆(大庆法王朱厚照)要比由潘金莲切入到郑、张二金莲要隐晦得多。试析如下:
     《词话》对《水浒传》最直接的改动是把西门庆的籍贯由阳谷县改为清河县,韩南先生在其《金瓶梅探源》中不知作者作出这一改动的动机,实际上,作者若不作这样的改动,就无法切入到他所要表达的故事上。另外,两个“西门庆”比较,形似较少,单从结局来看就大不相同,这就给人们一种“明显”的暗示,新的“西门庆”,其内涵实质都发生了彻底的裂变,已经完全“脱胎换骨”了。这即是说,从表面上看还是西门庆,实际上作者已把他改铸成“西门大庆”,成为“大庆法王”,成为明武宗朱厚照的化身。这个西门“皇帝”是从真实的皇帝宝座上拉下来的人物,虽然在其身上依然残留有《水浒传》中西门庆形象的某些特点。当然,这并不是说西门庆就等于明武宗。作者经过改铸后的西门庆已成为一个整合形象,其内涵则较前要丰富深刻得多,是一个获得了永久生命力的独特的“这一个”,他容纳了诸多人的行事--流氓、地痞、无赖、淫棍、商人、四品以上权贵势要和皇帝等,但其骨架的主要点还是明武宗。作者改铸的关键点,一是依据《易》学理论及历史事实等,设计了西门庆的年龄,意在暗射明武宗;二是上文提到的西门庆、西门京良的命名,暗喻了“大庆法王”即明武宗;三是西门庆之“藏春坞”,实为明武宗“豹房”的对译;四是《金瓶梅》中“会中十友”的情节并非虚构,它来源于宦官张忠自称与明武宗等为“十弟兄”的史实,以及其它的诸多证据。笔者对此有详尽的论述,此不赘。
     如果说由西门庆切入到“大庆法王”明武宗的确是很隐晦的话,那么,由潘金莲切入到郑金莲,虽然作者采取了高超的艺术手法,但相比之下,还是要明显得多,这个密码就隐藏在来旺(郑旺)与宋惠莲的故事中,若读者仔细解读,就会注意到,在《词话》的第九十回,作者简直是在实话实说了。
     来旺的命名,乍看起来,与来兴、来保、来安、来定等一样,表面上只不过是西门庆希冀事业兴旺、家庭安定的封建性心理的反映,其实作者之意远不是如此,大有深意存焉。来旺的出场在《金瓶梅》的第九回,《词话》中共有13回提到了他的名字。但其主要故事是在第二十五回、二十六回和第九十回。他在被递解徐州之时,作品并未交代他姓什么。直到《金瓶梅》的故事快要交代完的第九十回,作者才给以详细的介绍:
     (来旺、孙雪娥)到了屈姥姥家,屈姥姥还未开门。叫了半日,屈姥姥才起来开了门儿,来旺儿领了个妇人来。原来来旺儿本姓郑,名唤郑旺。
     作者联来旺之名是手段,最后交代他原姓郑才是目的。郑旺,这是一个真实的历史人物,关于其人其事,上文《明武宗实录》已交代过。后来他娶了宋惠莲做妻子,《词话》第二十二回是这样介绍的:
     那来旺儿,因他媳妇自家痨病死了,月娘新近与他娶了一房媳妇。娘家姓宋,乃是卖棺材宋仁的女儿。……月娘使了五两银子,两套衣服,四匹青红布,并簪环之类,娶与他为妻。月娘因他叫金莲,不好称呼,遂改名惠莲。
     从这一段的介绍来看,宋惠莲原名金莲,后来嫁给来旺。因来旺本姓郑,名郑旺。按中国古代妇女称谓之传统,女性幼时多以乳名相称,出嫁后又随夫姓称之,如班昭,因嫁扶风曹世叔,故后世称为曹大家。而在广大的农村,直到建国初年,女子出嫁后仍有夫姓称之。如“张王氏”,即是夫家姓张。由此看来,宋惠莲者,郑金莲也;来旺者,郑旺也。孝宗、武宗朝郑旺、郑金莲的那一段史实,作者就是以这样巧妙的手法隐含在宋惠莲与来旺的故事之中的。
     《词话》的第二十五回、二十六回和第九十回三回,正是这桩公案的形象注解。历史上的郑旺因扬言明武宗是其女儿所生,被孝宗收监论死,旋又放出。孝宗死,武宗立,郑旺又提起此事,结果被武宗处以极刑。试想,郑旺此举是冲着皇帝来的,他不能不考虑事件的严重后果,弄不好,那是要被杀头的。《词话》中的来旺,作为仆人,对其主子西门庆极为痛恨,要白刀子进去,红刀子出来,甘冒“破着一命剐,便把皇帝打”(第二十五回)的危险来与西门庆相斗。如果说,这句俗谚是形容人的胆量大,不怕死,是泛指的话,在《词话》中,它却是特指。作者在这里显然是实话实说了。这正是《金瓶梅》惯用的手法,我们岂能上当?
     来旺被西门庆栽赃陷害后,押往提刑院。夏提刑、贺千户因受了西门庆的贿赂,自然将来旺打得皮开肉绽、鲜血淋漓。按西门庆之残忍,手中又有权力,“名正言顺”地整死一个家奴,当不费吹灰之力,但结果又把来旺从监牢里放了出来,只是递解原籍徐州为民了事。这与历史上的郑旺虽被监,旋又被放了出来的结果何其相似呵!
     武宗正德二年十月,郑旺与同居人王玺想发财,又重布前言,结果被武宗处以极刑。《金瓶梅》第九十回偏偏就设计了来旺与某老爹一起上京想做官的情节。俗语云“升官发财”,《词话》只不过是把《武宗实录》中的“厚利”改为“做官”,不致太明显直露,招致杀身之祸罢了。其实,此处的“做官”,恰好是“厚利”的对译,名不同而实相同罢了。
     后来,来旺因盗拐孙雪娥与西门庆家的财物,被官府判处极刑,其结局与历史上的郑旺是相同的:
     不想本县知县当堂问理这件事……向郑旺名下追出银三十两……就将来旺儿问拟奴婢因奸盗取财物,屈镗系窃盗,俱系杂犯死罪……
     从上述的分析中,我们可以清清楚楚地看出《金瓶梅》是如何借《水浒传》中西门庆与潘金莲的故事并加以精心改铸的,也可以看出作者选取的切入点是多么地巧妙。《金瓶梅》是一部形象的历史,是武宗、世宗朝的“实录”。我们切不可单单把它作小说看,那会辜负作者之良苦用心的。
    原载:《明清小说研究》2003年01期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