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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门庆形象新探


      一
     截止目前,《金瓶梅》的主人公西门庆究竟是一个什么形象,他的真实身份到底如何划定,依然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大体说来,对西门庆形象的认识总归有四种意见:一是以游国恩《中国文学史》为代表的集“地主、恶霸、商人”三位一体形象说;二是以卢兴基为代表的新兴商人形象说;三是以陈诏为代表的官商形象说;四是以孙逊为代表的官商和新兴商人混合形象说。综观这四种意见,他们有一个共同点,即都认为西门庆形象的主要内涵是一个商人,他的全部活动是以经商为基础,官僚的身份不过是屏障辅助而已,这些结论都未免偏颇。如果将作品和明朝史实结合起来看,西门庆的真实身份应是一个四品以上的大官僚,而不是作品表面所写的仅仅是一个五品提刑官,他是以做官为主,而且是在明朝政府严格控制四品以上官不是经商的禁令下,主要依靠家人、奴仆或与别人合伙,或假借别人名义进行的,他所经营的工商业和经营方式都是封建性的。更确切地说,他应是十六世纪晚明资本主义萌芽时期官僚资本家的典型。
     紫髯狂客在《豆棚闲话》的卷末总评中有一句会心之论,他认为象《金瓶梅》这类书要从“夹缝”中体会其高妙。的确,《金瓶梅》里有许多看似平淡的叙述,往往都有深刻的寓意。比如《金瓶梅词话》第四十九回有一段极为重要的文字(人民文学出版社,1992年,以下引文同),可惜许多人忽略过去了。原文是这样的:
     西门庆饮酒中间,因题起:“有一事在此,不敢干渎。”蔡御史说:“四泉有甚事,只顾分付,学生无不领命。”西门庆道:“去岁因舍亲那边,在边上纳过些粮草,坐派了有些盐引,正派在贵治扬州支盐。只是望乞到那里,青目青目,早些支放,就是爱厚。”因把揭贴递上去。蔡御史看了,上面写着:“商人来保、崔本,旧派淮盐三万引,乞到日早掣。”蔡御史看了,笑道:“这个甚么打紧。”一面把来保叫至近前跪下,分付:“我与蔡爷磕头。”蔡御史道:“我到扬州,你等径来察院见我,我比别的商人早掣取你盐一个月。”
     这段话有两个疑点:其一,即以西门庆和蔡御史的密切关系,西门庆为什么不敢直接用自己的名字,而要假借亲家乔大户“去岁在边上纳过粮草”的名义来支取这批盐?其二,西门庆说这段话是在四十九岁,按《金瓶梅词话》编年,应为政和七年丁酉,公历1117年,“去岁”当然指政和六年丙申,公历1116年,西门庆是在这一年的6月才被任命为山东提刑所理刑副千户的。虽然《词话》没有具体交代纳粮草的月份,假如在6月之前,西门庆只是一个普通商人,纳粮草换盐引完全合法,没有任何必要假乔大户之名。即使在6月之后,西门庆虽为五吕提刑官,以家人或奴仆的名义,也不算违法。看来问题并不如此简单。
     要解开这个谜,必须结合明朝史实来探寻。我们知道,朱元璋在立国不久就明确规定:“凡公侯内外四品以上官,不得令子弟、家人、奴仆于市肆开张铺店,生放钱债及外出行商中盐,兴贩物资。”而四品以下官及不在所部内买卖者,都不在禁限之中,这条规定,一直沿续到明末。实际上,四品以上官,因权大势大,不仅一直无法禁绝,而且越来越多,尤其在明中地以后,随着城市经济的不断发展和资本主义的萌芽,情况更为严重与突出。这些四品以上的权贵势要,为了获取巨额厚利,往往置皇朝命令于不顾,但又为了躲避查处,便不得不依靠家人、奴仆或与别人合伙,或假借他人名义从事这种非法的商业活动,而不是自己亲自出面。这样,既能够赚大钱,表面上又不违法,达到一箭双雕的目的。西门庆的经商活动,当属于此例。
     即以盐的买卖为例,在明代,一直是在朝廷的严格控制下进行的。明王朝为充实边饷,曾规定:“商人输粟边仓,给引盐以偿其费。”这条法规,只适用于普通商人,权贵贽要之家是被严格禁止的。
     如果说,西门庆是普通商人,他输粟边仓,换取盐引,自然是合法的;即以他五品提刑官的身份,用家人或奴仆的名义,都不在明王朝的禁限之中,他都没有任何必要去借用亲家乔大户的名义。很显然,西门庆之所以借用亲家乔大户之名,是他深知自己的身份。而乔洪只不过是清河县的一位大户,是白衣人,虽然后来他趁新例,拿三十两银子托西门庆的关系,讨得东平府义官名目,但终究是个不入品的末流。他之输粟边仓换取盐引,这是明律所允许的。
     从《词话》的具体描写看,西门庆这次派家人来保、伙计韩道国、崔本带一千两本银和三万盐引,前往扬州、湖州置货,却换来了价值三万两银的缎绢货物。可见开中盐引,获利是相当可观的。
     显而易见,西门庆绝不是像作品表面所写的仅仅是一个五品提刑官,他的真实身份应是一个四品以上的权贵势要。他的商业活动,主要靠家人、奴仆或与别人合伙,或假借他人名义运行的,自己则躲在背后操纵。像西门庆这种经营方式,在明代是有案可查的。如明初的凉国公蓝玉,“命家人中到云南盐一万引,倚势总支。”《明书》上说:“(明初)峻势要令家仆行商中盐。”因为,食盐是人们日常生活必不可少的一种商品,盐的贩卖易销而利厚。所以,那些权贵势要之家,为谋取厚利,总是千方百计地想法行商中盐,结果使明王朝的禁令成为一纸空文,根本无法贯彻执行。这种状况,从明初到明末,不仅一直没有间断,而且越来越严重。如明中叶弘治时,“庆云侯周寿家人周洪奏买两淮残盐八十万引,寿宁侯张鹤龄家人杜成、朱达等,奏买长芦、两淮残盐九十六万引。”这和西门庆命家人来保支盐的方式是一模一样的。
     在《金瓶梅》里,作者虽然安排西门庆在30回才进入商场,但在此之前,他的许多活动,与他的身份--一个普通商人,也有诸多不符的地方。我以为,这不过是作者的障眼法而已,也是作者的良苦用心所在。
     如《词话》第七回。写西门庆娶孟玉楼一事。西门庆除雇了几个闲汉外,又去守备府里讨来一二十名军卒,来搬取妇人床帐,嫁装箱笼。按此时的西门庆,只不过是一个“开着生药铺”的破落户财主,虽然“专在县里管些公事,与人把揽说事过钱”,但他绝无足够大的权力去役使守备府里的二十名军士,这不是一个普通商人所能及的,当为权贵势要者所为。西门庆讨来的二十名军牢,属“私役军士”的行为,这在当时是违禁的。因为朱元璋和他的子孙们,针对这种情况,曾反复申明“一军不准私役”,但由于权贵势要者权大势大,私役军士的现象仍不时发生,越到后期,情况越为严重。
     西门庆多用家人、奴仆经商,这有许多好处:首先,他为了不断增殖自己的财富,扩大经营规模和范围,需要越来越多的劳动人手,只要有一点可能,他绝不肯出钱雇工,而主要是利用政治上,经济上的特权来无偿地役占人口。其次,也是最重要的,因为明律严格禁止四品以上官员经商,这与他要求经营工商业谋取大利,显然是背道而驰的。因此,西门庆在经商时,不得不用“家人”、奴仆出面。这样,既可通过经商获取大利,以满足生活之享乐,同时,又能避免明王朝法律的制裁。
     二
     历史和经济学家告诉我们,中国资本主义萌芽产生于明代中后期,即嘉靖以后,当为正确的。这时,在东南沿海以缫丝和棉纺为主的工场手工业确已采用了雇工劳动的形式,有的雇工多至百人以上。有人据此和西门庆经营方式的某些相似性,断定:“《金瓶梅》给我们描写了一个新兴的商人西门庆及其家庭兴衰的历史”,西门庆“正是在朝向第一代商业资产阶级蜕变的父祖”、“将是二千年封建社会的掘墓人”。这并不符合《金瓶梅》作品的实际。
     勿庸置疑,在《金瓶梅》里,确已出现了许多新兴商人的身影:如杭州贩绸绢商人丁双桥(二十回)、扬州盐商王四峰(二十五回)、开银铺的白四哥(三十三回)、湖州贩丝绸商人何官儿(三十三回),以及扬州盐商王海峰、汪东桥、钱晴川(八十一回)等等,他们是早期新兴商业资本家的前身。但西门庆的经商绝不属于这一类。
     考查西门庆在短短几年间所经营商业的总额,当在十万两之上,还不算日常吃、穿、用的极度浪费和贿赂、打点、吃请的花销。比如《词话》四十九回,西门庆迎请宋巡按的一席酒,就花费了千两银子,如果加上这一笔,那数目就更为可观的。若再算上西门庆的不动产,估价该在二十至三十万两之间,这个数目在万历时,大体在全国该属于中贾。
     王世贞记有严嵩的儿子评天下富豪的一段史料:“严世蕃积资满百万,辄置酒一高会,其后四高会矣,而干没不止。尝与所厚屈指天下富家居首等者,凡十七家……所谓十七家者,己与蜀王、黔公、太监黄忠、黄锦及成公、魏公、陆都督炳、又京师有张二锦衣者、太监永之侄也。山西三姓,徽州二姓……积资满五十万以上,方居首等。……今吴兴董尚书家过百万……武清李侯当亦过百万矣。”
     上文所列举的富人,有官僚,有宗室,有军阀,有太监,但完全属于商人身份的并不多。可见,权贵势要由于有政治上的特权,他们经营商业要比纯粹身份的商人经商有利得多,西门庆就是这样。
     我们知道,中国资产阶级是从封建社会母体中产生的,最终也未能成为封建社会的掘墓人。晚明社会的发展,并没有按照马克思、恩格斯所预料的那样循着一条必然的方向前进,而是朝相反的方向逆转。中国资产阶级的产生从一开始就是官僚资本,因而,资本主义萌芽时期的晚明社会,官僚商人和普通商人是处于一种不平等的地位进行贸易的。我认为,这是《金瓶梅》反映的一个最主要内容。西门庆就是以远远优于一般工商者的垄断地位参与了不平等的竞争,甚至是强权资本和强盗资本。他有其优越的政治、经济地位和权势,这正是一般工商者所远远无法比拟的,不平等的竞争之所以严重影响中国资本主义的发展,是因为,如西门庆者之流,他们的特权越大,一般工商者经商的困难就越多。在这一点上,两者的商业利益是成反比例而发展的。所以说,西门庆的经商,不具有平等竞争的资本主义商业精神,而完全是封建性的,决不能把他划为新兴商人。
     我们从两个方面来看西门庆经营商业的封建性质。
     (一)西门庆经营工商业的范围和品类,主要集中在下面一些最有利可图的行业上:
     1、行商中盐。西门庆不仅开中了三万盐引,而且还比别的商人早掣取盐一个月。按盐三百斤为一引,则三万引可运盐九百万斤。这正反映明代食盐实际完全为官僚、权贵等大盐商垄断,而一般盐贩、盐商只能从这种“囤户”手中分销获取余利。
     2、开张店铺。计有绸缎铺,与乔大户合开,本钱五万银子;绸绢铺,本银五千两;绒线铺,本银六千五百两;生药铺,占用银五千两。
     3、江湖上走标船,搞长途贩运。
     4、放高利贷,违律取利。明初,朱元璋曾规定:“凡公侯、内外文武官四品以上官,不得放债。”又规定:“凡私放钱债及典当财物,每月取利并不得过三分,年月虽多,不过一本一利。”西门庆不仅违律放债,而且取利高达五分(四十三回)。
     除此外,他还收取贿赂,小的如黄四送上白米一百石(即银一百两,明人谓黄米为金,白米为银,贿赂之隐语耳)。大的如放走谋财害命的苗青,而接受一千两;为扬州大盐商被扣,向蔡太题求得书信而释放,接受银二千两等等。
     (二)经营方式。西门庆拥有许多店铺,那么他是如何经营的呢?这些店铺的经营者和管理者之间,究竟是一种什么关系。
     我们把与店铺有关的人员分为三组:西门庆、乔大户、陈经济为一组;吴二舅、傅自新、韩道国、贲地传、甘出身、崔本为一组;来保来昭为一组。
     西门庆是商业资本的拥有者,因此,他有权支配店铺成员,对整个商业经营起谋划和指挥作用,不直接去做具体业务。从《金瓶梅》的具体描写看,他何曾好好做过一天买卖。因此,可以说,他是一个脱产的东家。乔大户有一定的资本,因为西门庆的身份是四品以上官僚,所以往往与他合伙做买卖,他只是按本分红,纯系股东。陈经济是西门庆的女婿,掌管钥匙和库房,查点出入银钱,负责具体的管理工作。因为他未投入资本,故不能分红,实际是西门庆商业上的帮手。
     吴二舅虽是吴月娘的至亲,但只管一个铺子,实际如同伙计,他和傅、韩、贲、甘、崔等人一样,既不入股,也不是以固定工资形式受雇,而是按一定比例提成。第58回有明确交代:“譬如得十分为率:西门庆五分,乔大户三分,其余韩道国、甘出身与崔本三分均分。”他们的提成受经营好坏的影响,处于经常浮动之中。名为伙计,实同家人,但已经没有人身依附关系。中国封建社会传统的工商业,常采用这种经营方式。顾炎武《肇域志》有较为详细的记载:“其合伙而商者名曰‘伙计’。一人出本,众伙共而商之。”只不过西门庆所处的晚明时代,由于资本主义的萌芽,这种经营方式比以往更为灵活罢了。
     来保和来昭都是西门庆的家奴,是不付给任何报酬的。
     像权贵势要西门庆所经营工商业的范围、品种和经营方式,在明中后期并非个别现象,而具有普遍性,就连当朝宰辅也参与商业活动。明于慎行《谷山笔麈》卷四云:“吴人以织作为业,即士大夫家多以纺绩求利。其俗勤啬好殖,以故富庶。然而可议者,如华亭相在位,多蓄织妇,岁计所积,与市为贾,公仪休之所不为也。”华亭相指万历时官居首辅的徐阶,华亭人。除阶在首相任上时,故乡家中确有纺织品的生产和贸易活动。
     另外,如王世贞家也广开当铺,岁收子线三十万。董尚书(份)有质舍百余处,湖广巡抚秦耀,在无锡、苏州、常州等地,都开有当铺,每年收入几十万甚而数百万。上述资料足以说明,开当铺,放高利贷,是当时权贵经商获利的捷径。
     三
     从以上的分析中可以看出,西门庆经商的性质完全是封建性的,经营的方式则比较灵活。那么,在资本主义萌芽产生的过程中,对西门庆经营的工商业,该作如何评价呢?
     《金瓶梅》为我们描写了这样两个事实:一是西门庆所经营的工商业都是非生产性的;二是西门庆在赚钱以后,不是将赚取的利润用于扩大再生产,使金钱无限度地孳生、繁衍、增殖,而是大多用之于他穷奢极欲的糜烂生活和政治投资。因而,中国资本主义萌芽时期商人的投资取向,并不是产业资本,它不能促使封建的生产方式转变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西门庆也绝不能成为封建社会的掘墓人。
     对于西门庆穷奢极欲的糜烂生活和大量的资金用之于玩女人,前人已多有论述。这是单就其对于饮食的讲究,来看其豪门气派。比如鲥鱼,这是极为名贵的品种,即在产地江南也不可多得;但在西门庆家里,不过是平常宴席上的一道菜肴。难怪善打秋风的应伯爵也说:“就是朝廷还没有哩,不是哥这里,谁家有!”(55回)记得何景明有一首《鲥鱼》诗,是说鲥鱼是皇帝用来赏赐权宦和祭祀祖先的,绝非一般商人家所能有。这从一个侧面可以看出西门庆的真实身份。
     至于西门庆的政治投资,那数额更为巨大。比如五十五回,西门庆送给蔡京的生日礼物包括:“大红蟒袍一套,官绿龙袍一套,汉锦二十匹,蜀锦二十匹,火浣布二十匹,西洋布二十匹;其余花素尽头共四十匹,狮蛮玉带一围,金镶奇南香带一围,玉杯、犀杯各十对,赤金攒花爵杯八只,明珠十颗,又梯己黄金二百两。”对如此丰厚的礼物,夏志清先生竟产生了怀疑,认为这不是一个殷实商人所能够轻易拿出的。
     再从经商角度看,西门庆显然缺乏西方资本主义崛起之时具有的资本主义精神。这种精神被美国总统富林克林,后来的韦伯等人概括为诚实、讲信用、节俭等美德,而尤为重要的是:赚钱应成为商人的天职,并且能够使每一块铜板都达到最大限度地增殖。但西门庆绝不是这样,他赚钱以后的金钱用向和他的种种表现,与“资本主义精神”大异其趣,格格不入。因而,西门庆绝不能代表“时代精神”,相反,他的商业经营都是封建性的,在当时起了很坏的作用与影响。因为,他政治上的特权,经济上的垄断,不平等的竞争,严重阻碍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产生和生产关系的转变,历史的发展有力地证明了这一点。

    原载:《明清小说研究》1998年01期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