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25日是鲁迅诞辰130周年,我们谨以此文纪念鲁迅先生。鲁迅曾说:“看十来岁的孩子,便可以逆料二十年后中国的情形。”重读鲁迅的儿童观,实在是当今不可忘却的最好纪念。 如果要用一句话来概括鲁迅先生的一生,我想莫过于他的“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也许是出于教师的职业情怀,我特别感佩于他的儿童观,即他对儿童的独特认识和大爱情怀。 鲁迅的儿童观既立足于进化论的科学基础,又密切联系了当时中国的社会现实,因而超越了进化论,具有了社会学的意义。他认为正是“圣人之徒”(旧社会的恶势力)作践了人类爱的天性,把抚养下一代看成是“放债”,“因此责望报偿,以为幼者的全部,理该做长者的牺牲”(《坟·我们现在怎样做父亲》)。为此,“要救救孩子”,就必须毫不留情地“扫荡这些食人者,掀掉这筵宴,毁坏这厨房”(《坟:灯下漫笔》)。统而观之,鲁迅的儿童观内涵十分丰富,在这里只能就其要者作一概说。 “救救孩子”——对旧式儿童观的疾恶如仇 鲁迅《狂人日记》中的最后一句是“救救孩子……”。面对当时吃人的社会所提出的人肉筵席,狂人想到的不是“救救自己”,而是“救救孩子”,因为他知道只有孩子才是未来的希望。 中国传统的儿童观,源于“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残酷的封建等级统治,那么当儿女的就得遵循“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的准则。显然,旧式的儿童观中,儿童不是平等的人,只是一个传宗接代的工具、一份养子防老的积蓄。旧式的父母希望孩子能像个“小大人”,总是以成人的标准“规训”儿童,用四书五经“催熟”儿童。鲁迅对这种旧式的儿童观深恶痛绝,“救救孩子”又何尝不是他毕生的呐喊。就在先生逝世前23天抱病而写的《立此存照(七)》中,还又一次提出:真的要“救救孩子”,这“于我们民族的前途关系是极大的”(《且介亭杂文末编·附集》)。 今天,旧社会虽早已土崩瓦解,但旧式儿童观的社会阴影并没有完全消除。隔着百年苍茫的时空,今日我们面对儿童的生存现状,依然会对鲁迅的那句“救救孩子”百感交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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