勾勒一代人的精神镜像
http://www.newdu.com 2024/11/24 12:11:43 文艺报 张俊平 参加讨论
简默在枣庄生活、工作了30余年,算是我的半个同乡。其实他本是临沂人,又出生在黔南,在山清水美、万物竞生的群山里长到少年时代,才随全家北上定居。知道这些是因为读过他的散文集《身上有锈》。2013年夏,简默随山东作家代表团来京参加第20届图博会中国作家馆的活动,那时跟他有了一面之缘,并且知道他是家乡的散文名家,之后不久就收到了他寄来的《身上有锈》,首先就被书名吸引,带着好奇心细细读过一遍,不禁惊讶于他作为一个北方人,身上所具有的浪漫细腻的气质,书中瑰丽的想象、充沛的情感让我疑心简默同时也是一位诗人。借着这本散文集,我加深了对简默其人其文的印象。 去年10月,简默出版了新的文集《活在尘世中》,书中收录了他新近创作的散文作品。书名一望而知,可以看作简默的生活随想录。这本集子延续了《身上有锈》的写作风格,以细节调动想象,以想象传达真实,在现实与想象的切换中营造“情感落差”,用情感的真实打动人心、发人深省。我以为儿时黔南的生活经历孕育了简默敏感、浪漫的气质,也影响了他散文的底色,使其成为一名具有鲜明风格和文体辨识度的散文作家。他的散文总是呈现出一种深刻的内省意识,他乐于探索事物与人之间的隐秘关系,在意识的流动和思维的跳跃中,充满了流动的情绪和大胆的想象。 读简默的散文,我头脑里时常会想到陶渊明《归园田居》里的一句:“性本爱丘山”。简默在散文里总是不经意地流露出对自然的喜好和对山水的向往,一写到自然中那些充满生机和乐趣的事物,简默总是不吝啬自己的笔墨,并且常有神来之笔,喜爱之情溢出笔端。在《找回消逝的春游》里,简默这样描述自然对他童年乃至创作的影响:“走进自然,连蹦带跳地,使我总以一双好奇的眼睛打量着面前的一切,我发现了小河神奇悦耳的五线谱,听懂了五颜六色花蕊间的私语,嗅到了草木吹气如兰的呼吸,我为此而激动,而兴奋,倾诉和表达的冲动涌上心头,不知不觉地拿起幼稚的笔,写下了一篇又一篇童话,文学的种子落入时间的缝隙开始发芽,我渐渐地走上了创作之路。”可以说,简默的童年经历造就了他性近自然的审美趣味。当然,这里的“丘山”并非全然实指,在自然的含义之外,它更可以看作是简默的世界观和生命观。《活在尘世中》里有不少是以动植物为题材的散文,这是他近年来创作的一个亮点。这些散文常常充满了奇思妙想,他善于以譬喻赋予动植物跳动的生命张力,以此传达他的生命体验,是贴近大地、与自然共情的写作。 《活在尘世中》是立足于当下的书写。简默以现实生活为原点,或审视、或回望、或比较,勾勒出一名现代城市人的生活图景和精神图景,具有鲜明的现实意义和典型意义。在这本书中,借助于独特的感受力和细致的观察功夫,简默着意对生活细节的捕捉,善于在习见的事物中开掘出隐秘的角落,带给人不一样的情感体验。他从生活琐碎处落笔,向生命凝重处掘进,展示了作者独到的眼光、敏锐的触觉和深沉的思考。从童年的蛙鼓到临刀的乌鱼,从远去的炊烟到记忆中的祖屋,从山间的萤火到发光的城市,简默在童年与成年、乡村与城市、传统与现代之间搭建起一座价值衡量的天平,抒发着他浓重的乡愁,传达着自己生命和成长的体验,也饱含着他对于现代化进程的反思。 乡愁是人类的共同情愫,也是人类社会现代化进程中愈发深重的精神痼疾,剪不断,理还乱,是离愁,别有一般滋味在心头。在简默的笔下,乡愁总是与黔南和童年有关。如果说童年是一个人精神的源头,黔南便可以看作简默的精神原乡,那片氤氲着水汽、弥漫着蛙声的群山怀抱着简默挥之不去的乡愁,黔南群山里的沙包堡镇见证了他生命之花初放时的喜悦与充实。在《草木萤火》中,简默的乡愁是爬山途中偶遇一只萤火虫时的兴奋与激动,暌违30余年,在久别重逢的一刹那,“不是它惊艳了我,而是我惊艳了它”。小小的萤火不仅带给童年简默“没有尽头的快乐”,也映衬了童年玩伴“雪儿”失怙的悲伤,丰赡了他对于世界的最初认知。不仅如此,过耳的蜻蜓、树上的蝉鸣、雨后池塘里的蛙鼓、深夜里游走的黄鼠狼和山坡上徜徉的羊群,这些乡村世界里的“符号”,同萤火虫一样,总能在某一个时刻唤起简默埋藏心底的成长记忆,牵引出他如丝如缕的乡愁。 《溯河洄游的乡愁》将笔触落在青海湖中的湟鱼身上,赋予湟鱼洄游以文化意义。在简默看来,湟鱼“一年一年地溯河洄游,从咸水游到淡水,是在一遍一遍地努力寻找曾经的故乡,重温过去的生活方式和习惯”。湟鱼洄游繁衍生息的壮举像极了人类为血脉亲情所系、孜孜不倦地奔走在“返乡”的路上。简默的父亲母亲“都是被乡愁紧紧缠绕的人”,父亲从黔南到鲁南,母亲从鲁南到黔南,南来北往之间,不变的是三天四夜的煎熬、数十年如此的坚持。“他们都是像湟鱼一样的人,对他们来说,父母亲在哪儿,家就在哪儿,乡愁也就在哪儿。”乡愁是来自血管里的躁动,是来自“根”的吸引力,在当今的中国,每年动辄数亿人次的返乡潮,正是我们这个古老民族故土情怀的最佳写照。 在《怀念蛙鼓》《怀念一间祖屋》《隐遁的炊烟》等篇什里,简默为我们描绘了渐渐远去的农业文明的迷人魅力。蛙鼓作为朴素的民间音乐,响亮而欢快,是对丰收的赞歌;蚕豆爷爷木质的祖屋,“裸裎着乡村的胎记,发散着安详的味道”,在柔软如流水、坚硬如岩石的时光里倾颓,诉说着乡村的宁静与温情;灶膛里柴烟的香气浸入檐下腊肉的肌理,“叫我们一遍遍地重温乡愁的味道”。潜藏在我们体内的农业文明基因塑造了我们的味觉、听觉,也塑造了我们的审美,把我们的乡愁定格在宁谧悠长的乡村图景里面。 在简默的笔下,乡愁就是这样纠缠了成长记忆、血脉亲情和农业文明基因的精神空间,吸引着一代又一代人们时时驻足回望、流连叹息。在时间的长河里,那些化石一般保留下人类生命原初印记的事物,将带着生命的温度,永远定格在人的灵魂深处。与乡愁相伴随的,是简默对于城市化和现代化进程的反思。伴随着改革开放带来的社会巨变,乡村社会崩塌,城市体量激增,游走在乡村与城市之间成为越来越多的人的生存样态。一方面乡村文明根深蒂固,一方面是城市文明滞后于钢筋水泥的不断扩张,与之相对应的是人的精神世界的彷徨不定和生活方式的断裂。《晒麦路上》里面,开羊肉汤馆的中年人具有农村和城市双重身份,候鸟般往返于城乡之间。麦季到来,打麦场渐渐消失,取而代之的是鳞次栉比的楼群,城市的腹地成为别无选择的晒麦场。“高楼阻隔的远方,巨大的阴影像篱笆挡住了他,他感到手足无措,内心压抑。”《在头顶养鸡》描写了另一种城市“怪相”,楼下的女人在自家车库里打了一眼井,用小推车将水推进电梯,推上楼顶,直到头顶“泻下一串鸡鸣”,“我”才明白了女人疯狂的举动。《扛一株玉米进城》写城市生活的“农村标准”,一株根茎齐全的玉米被主人扛进城市的菜市场,作为售卖玉米的“活招牌”,似乎只有根茎上残存的泥土才能勾起城里人购买的欲望。在这里,小麦、鸡和玉米作为一种特殊的符号,将城市与乡村截然分割开来,暗示着激烈碰撞又难以融合的文明形态,同时映照出了现代人身心难以安居的尴尬处境。 简默的天性里包含着对自然的亲敬之心,这使得他在万物的灵长里面看起来像一个“异类”。面对那些注定成为人类盘中餐的活物,他很少表现出居高临下的傲慢和将生死操弄于股掌之间的冷漠。《一尾临刀的鱼》写作者收拾一条乌鱼时内心的微妙变化,刀下不驯的鱼和记忆中的水蛇来回切换,慢慢将杀鱼的勇气消磨殆尽,并由此联想到鱼市上众多鱼的命运,手起刀落之间仿佛不是鱼而是人的内心在接受生死的考验,读来惊心动魄。《悬垂的羊》由眼前铁架上悬挂的羊肉联想到儿时以羊为玩伴的情景,思考这种安静的小兽与生俱来的命运,表达不忍之心和无奈之情。《路上有羊》将一只羊的命运终结于包括自己在内的一群所谓文人的口腹之欲,在尖锐的对立中袒露自己的矛盾心理和愧疚之感,有一颗能够体察生命之痛的柔软内心。在简默看来,自然界有其固有的法则,芸芸万物生与死的转换造就了自然的生生不息,人类应该尊重自然的法则,而不是横加干涉,予夺生杀。 回到人身上,简默是如何看待生命和死亡问题的呢?修短随化,终期于尽,死亡是人类的共同宿命,面对死亡是成年人的必修课。在与父亲和医院有关的一些散文里面,简默传达了他对于生命和死亡的思考。《医院》记录了父亲生命的最后时光,父亲与病魔斗争的过程让“我”加深了对死亡的恐惧,医院也成为“我”心中避之唯恐不及的所在。朋友生产的病房和床位意外地竟是父亲生前住过的,作者在那一瞬间明白了生死的界限,“生覆盖和替代了死”,死亡作为一道仪式,不再神秘和可怕。《生命凋零》里,父亲的死和身边各种人的相继离去,让作者明白死亡不是一件孤独和冰冷的事情,“在向天堂远行的路上”,死去的人“一路相伴,沿途不断有人加入进来,形成了一支浩浩荡荡的队伍”。和生相比,死亡是人“最后温暖的洞穴”,也是“放逐来世航船的海洋”。所以,作者终于可以尝试着说出死亡,并“用阳光的姿势去迎迓它,靠平常的心情去对付它”。 简默从自身的经历出发,直面自己的内心世界,他将自身置于自然的范畴,以敏锐的感受还原生命至最真实的状态,写出了生命的疼痛感,也写出了生命的可贵。他对于生命和死亡的思考包含着朴素的人情人性,真实可感,具有普遍的意义。 《活在尘世中》展示了简默的精神世界,同时它也像一面镜子,让我们从中看到自己的过往和现在,并期待着更加美好的未来。 (责任编辑:admin) |
- 上一篇:我更愿意看到一个人如何面对这个世界
- 下一篇:丰厚的遗产获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