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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者的伦理职责——以文学翻译的不可译性为视角


    摘  要:由于英汉语言和文化的差异导致了文学翻译中的不可译性, 如何协调、糅合英汉语言和文化之间的差异, 增进两个民族之间的相互理解和交流, 推动人类文明不断地向前发展是文学翻译者们面对的一个现实问题。以文学翻译的不可译性为视角来探讨译者的伦理职责, 得出几点启示:首先, 译者应具备基本的职业伦理和从业素质:热爱翻译, 视翻译为促进人类跨文化交流的一项神圣事业并熟谙英汉两种语言和文化;其次, 尊重差异的伦理:译者应尊重、顺应原作和原作者, 尊重原作中语言和文化的异质性, 保持原作的完整性, 尽可能忠实于原作;再次, 服务的伦理:译者应关照译文读者, 补充原作, 建构译作, 进行诗学创作, 在翻译的过程中力争做到英汉两种文化的通约性、融合性、对话性。译者不仅是一个文化意义上的中间人, 扮演着文化传播的重要角色, 更应在加强世界和谐文化建设方面发挥主体职责意识, 体现时代担当精神。
    关键词:译者;伦理;文学翻译;不可译性;视角
    作者简介:张丽, 黄冈师范学院外国语学院讲师, 英语语言文学硕士。研究方向:翻译理论与实践、跨文化交际。
    基 金: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翻译伦理与译者主体性的翻译伦理阐释”(项目编号:14G400);黄冈师范学院校级科研项目人文社科重点项目“翻译伦理视阈下的译者主体性研究”(项目编号:2014014303)。
     
    文学翻译是跨语言、跨文化的交流活动, 文学翻译中的不可译性主要是语言和文化差异造成的。以文学翻译的不可译性为视角来探讨翻译过程中译者应肩负的伦理职责, 使译者更好地发挥其主体性作用以提高文学翻译质量, 增进不同文明之间的相互了解, 推动不同文化之间的交流和融合。
    一、文学翻译的不可译性
    中西方翻译理论家针对文学翻译中的不可译性提出了各自的观点。美国翻译理论家尤金·奈达认为绝对一致的翻译是不存在的, “基本一致”的翻译便是成功的翻译;原因是语言结构认知方式和民族文化内涵意义不可能绝对一致。英国翻译理论家卡特福德 (J.CCatford) 把不可译性分为语言不可译性和文化不可译性;[1]钱钟书认为:译文总有失真和走样的地方, 在意义或口吻上违背或不很贴合原文。[2]孙艺风也认为, “潜在的不可通约性分隔了源语文化与目标语文化, 并导致了不可译性……不可言喻的语言特征和异质的文化概念凸显了翻译的局限性”。[3]由此可见, 翻译的不可译性主要是由语言和文化的差异导致的。
    (一) 语言差异的影响
    索绪尔认为, “语言是社会现实”, 而社会现实或文化本身则是意义的大厦。人们交流思想是在一定的情景中进行的, 因此, 解释语言必须在社会文化的语境中进行。萨丕尔认为, “文化可定义为一个社团的思想和行为, 语言是决定思维的特殊方式”。由此可见, 语言与一个社团的思维方式、社会生活是分不开的。语言文字是一定文化的载体, 反映一个民族独特的社会生产生活、风俗人情、宗教信仰、世界观等。各民族有着自己独特的发展史和文明史, 这样一种特殊性反映在语言层面也有着独特的语言表达方式, 如语音发音的不同、拼写的不同、语法的不同、词语的指称意义和内涵意义不同、搭配不同等。源语和目标语之间语言差异的存在往往会造成翻译中词汇的空缺, 译者往往会面临这样的窘境:要想表达源语的词汇意义在译入语中很难找到对等的词语来弥补空缺。这样一来, 源语中所蕴含的内容信息和思想感情要想完全准确、贴切地传达给译文读者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因为两种语言在表达上或多或少存在着差距, 完全一样的感受实际上是达不到的。请看下面的例子:
    例 (1) :Mr.WilsontalksalotbutMrs.Wilsonwearsthetrousersintheirhouse.
    译文:威尔逊先生讲得很多, 其实, 他们家里当家的还是威尔逊太太。
    此例中wearthetrousers (穿着男人裤子) 是指“当家的人”。汉语没有这样的比喻, 翻译时只好根据意思翻译。
    例 (2) :他现在是桃李满天下。
    译文:Hisstudentsarelivingandworking everywhere.
    汉语把“桃李”比作学生, “桃李满天下”是把教师比作培育果木的园丁。一个工作多年的老教师, 到处都可以看到由他培养出来的学生 (桃李) 。英语没有这样的比喻, 所以只能采取意译。
    例 (3) :好容易到年末, 有一日, 母亲告诉我, 闰土来了, 我便飞跑着去看。 (鲁迅《故乡》)
    译文:Atlasttheendoftheyearcame, and onedaymothertoldmethatRuntuhadcome, andIflewtoseehim. (杨宪益、戴乃迭译)
    原句中“好容易”实指“好不容易”, 表示难言的渴望之情, 这一修辞具有习用性。而译入语缺乏对等的表达形式, 不可译问题难免会出现。
    (二) 文化差异的影响
    语言和文化之间密不可分, 两者相互依存、相互联系。一门语言, 它所反映的是一种文化和一种思维方式, 它表达了一种世界观和对事物的认知方式。而文化为语言提供了生存的环境, 是语言发展的渊源所在。翻译是一项跨语言、跨文化的交流活动, 除了语言层面的意义转换之外, 还涉及到语言背后暗藏的文化因素。从某种程度上说, 翻译不仅是语言的改写, 更是文化的传递和移植。正如苏珊·巴斯内特认为, 翻译不仅是一种语言行为, 更是一种文化行为。因为语言本身就是文化的一部分。文学翻译是两种语言、两种文化的接触、碰撞与融合, 文化上的差异可能会带来双语翻译中不可逾越的鸿沟。
    例 (4) :东施效颦
    译文:Theuglyimitatesthebeautifulin suchadistortedwaythattheuglinessofthe uglybecomesevenworse.[4]
    东施效颦出自《庄子·天运》, 东施是越国的丑女, 代指丑妇。西施, 越国美女, 天生丽质, 是美的化身和代名词。成语比喻模仿别人, 不但模仿不好, 反而出丑。有时也作自谦之词, 表示自己根底差, 学别人的长处没有学到家。“东施效颦”如果直译成“DongShiimitatesXiShi”, 对于不熟悉中国历史的西方人而言, 成语中所包含的文化意象和韵味一下子全无了。由于原语词汇所载的文化信息在译语中没有“对等语”或“对应语”, 因而造成“文化空缺”, 如果要译文读者也明白, 就得对译文进行解释性加工, 采用意译法翻译, 但是加工后的译文和原文相比不难发现原文的文化因素被遗漏了。
    例 (5) :Youarequitewrong…insupposing thatIhaveanycall…towearthewillow…Miss Windsor…neverhasbeentomemorethana bubble. (R.Blackmore, TommyUpmore)
    译文:如果你以为我必须为失去自己心爱的人而哀伤, ……那你就大错特错了。……温莎小姐……对我来说, 从来就是无足轻重的。[5]
    对于“柳”这一植物意象, 中西方存在着不同的理解。在棕榈主日 (PalmSunday) , 西方人把柳枝放在家里以驱逐所有邪恶的东西。由于垂柳的枝条总是“悲伤地”低垂着, 外形多愁善感, 因此英美国家的公墓里常种有柳树, 作为失落和死亡的象征。英语文化中的willow还特指痛失配偶或情人的哀伤。因为有戴柳叶花圈以哀悼死者的习俗, “towearthewillow”有“痛失心爱的人, 思念亲人”之义, 这种联想意义在汉语文化中是没有的, 所以翻译时必须准确传达出这种联想意义。而在汉语文化中, 柳树是一种常见的树木, 常在早春发芽, 故用以喻指春天的来临和春光的明媚, 故有“春风杨柳万千条”的优美诗句;又由于“柳”与“留”同音, 古人常借柳树来抒发离别思念之情, 如《诗经》中“昔我往矣, 杨柳依依, 今我来思, 雨雪霏霏”的诗句, 描述戍边士兵思念家乡和亲人的感情。[6]从词语的指称意义层面看, “willow”与“柳”统指“柳树”可以等同, 但在中西方文化语境下两者的内涵意义完全不同。
    二、译者的伦理职责
    文学作品往往包含了作者的创作情感和态度, 是作者对世界、对人生和社会诗意的表达和创造, 往往折射出特定历史时期民族的精神风貌和文化内涵。面对由语言和文化差异导致的翻译中的不可译性问题, 需要译者发挥主观能动性, 敏锐地捕捉到英汉两种语言和文化的差异, 有时是暗含在文学作品中非常细微的差异, 并且能够深入、准确地分析这些差异的背后是否有作者突出的写作意图和作品想表达的深层含义。全面考虑语言和文化的因素, 翻译中才能尽可能平衡差异, 缩小语言间不可逾越的鸿沟, 让译文读者能够欣赏到原作的美。
    (一) 译者的职业伦理和从业素质:热爱翻译, 熟谙英汉语言和文化
    文学翻译中译者肩负着神圣的文化“传递”责任, 穿梭于英汉两种不同的语言文化之间, 起着桥梁纽带的作用。职业伦理要求译者必须视翻译为一项神圣的事业, 遵守翻译职业道德规范, 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观念, 认真对待翻译任务, 具备基本的从业素质, 有扎实的双语语言功底和广博的双语文化能力, 熟谙英汉语言和文化, 具备语言表达的才华和丰富的文学想象力。翻译要求译者用自己熟悉的语言把自己已经十分理解的东西用一种熟悉的语言说好, 更确切地说, 是写好, 经过“深思熟虑”而把译语写得“有条不紊”。[7]从语言层面看, 译者要对英汉语音、词汇、语义、语用、句法、篇章修辞、文体等方面有一个透彻的了解和掌握。从文化层面看, 译者必须要知晓渗透于两种语言深处的不同的文化、传统、心理与世界观, 具备足够的杂学知识面才能忠实、准确地再现民族文化精髓。例如:Loveis blind汉译为:爱情是盲目的。但不了解西方文化背景的人并不能真正理解该谚语的文化内涵。它具有西方民族文化的浓厚色彩, 包含爱神丘比特是瞎眼的, 射出的爱情之箭是盲目的, 因而恋爱也是盲目的, 其喻义为“情人看不见对方的缺点”。在翻译过程中, 除语言因素外, 文化因素的影响是不可低估的。对于每个翻译单位可能包含的文化意蕴, 译者只有了解文化背景, 才能挖掘其深层涵义, 才能在翻译过程中尽可能减少和避免因文化因素导致的误译或错译, 尽可能地做到准确、忠实。
    (二) 尊重差异的伦理:译者应尊重、顺应原作和原作者, 尊重原作中语言和文化的异质性, 保持原作的完整性
    英汉语言文化的差异使得原文本呈现了强大的异质他者性。翻译在面对与原文的主体间关系时, 需以“尊重”与“负责”为标准。[8]法国翻译理论家、哲学家安托瓦纳·贝尔曼的翻译伦理思想的精髓在于将原作的语言和文化当作“他者”来承认和接受, 认为译者应充分尊重原作中的语言和文化差异, 翻译的终极目标就是通过引进“他者”来丰富目标语的语言文化, 贝尔曼主张的“翻译伦理”其实就是“忠实”, 或者说“尊重原作、尊重原作中语言和文化的他异性”, 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实现翻译的伦理目标或纯粹目标, 即通过对“他者”的传介来丰富自身。[9]文学作品是作者的心灵写照和情感诉求的集中体现, 蕴涵了一定社会历史时期民族的思想文化精髓和核心价值观。译者通过对文学作品的翻译可以帮助译文读者了解特定社会历史时期源语社会文化的意识形态、诗学特征、文学创作方式、价值观和审美观等, 为增进不同文化之间的交流和对话搭建平台。文学翻译活动中, 译者应秉持尊重差异的伦理, 尊重、顺应原作和原作者, 尊重原作中语言和文化的他异性, 保持原作的完整性, 尽可能忠实地传递原作者的意图并力求在思想情感和作品风格方面与原作一致, 在翻译的过程中体现源语文本的异质性和独特性。文化多样性是人类的共同遗产, 文学翻译者的使命是维护语言和文化的多样性, 进一步推进世界多元文化的繁荣与共存, 促进不同文化之间的交流、融合与平等对话, 拒绝文化霸权主义。就此而言, 翻译伦理站在对翻译进行价值评判的角度, 探寻差异性文化交流的最佳切合点, 以达到文化交流中最大限度的沟通和理解。
    (三) 服务的伦理:译者应关照译文读者, 补充原作, 建构译作, 进行诗学创作
    译者在跨语言文化交流中的居间者的角色决定了翻译伦理的双重性:他既要处理好与原作 (者) 的关系, 又要处理好与目标语及其读者的关系。译者既是作家的读者, 又是读者的作家, 译者的身份决定了其具有双重职责:读者兼作者。一方面, 译者要忠实于原作和原作者, 充分调动自身的“前理解”、审美认知和情感体验将原作的内容和精神传递出来, 另一方面, 服务的伦理要求译者应关照译文读者, 建构译作, 进行诗学创造, 更好地满足译文读者的审美期待和阅读感受以达到与原作的“视域融合”。正像韦拉莫维茨所说的那样, “译者的目的, 就是要构成这样的句子, 它将在今天的读者身上造成像原文在原作者同辈人身上所造成的那样的印象, 尽最大可能地唤起同样的思想和情感。”[10]如英国小说家CharlesDickens的小说DavidCopperfield中有这样一段话:IlovemylovewithanE, because she’senticing;IhateherwithanE, because she’sengaged;Itookhertothesignoftheexquisite, andtreatedherwithanelopement;her name’sEmily, andshelivesintheeast.[11]董秋斯的译文是“我爱我的爱人为了一个E, 因为她是Enticing (迷人的) ;我恨我的爱人为了一个E, 因为她是Engaged (订了婚了) 。我用我的爱人象征Exquisite (美妙) , 我劝我的爱人从事Elopement (私奔) , 她的名字是Emily (爱弥丽) , 她的住处在East (东方) 。”张谷若的译文是“我爱我的爱, 因为她实在招人爱。我恨我的爱, 因为她不回报我的爱。我带着她到挂着浮荡子招牌的一家, 和她谈情说爱。我请她看一出潜逃私奔, 为的是我和她能长久你亲我爱。她的名字叫爱弥丽, 她的家住在爱仁里”。原文不仅使用了英语中特有的语音修辞手法头韵法, 而且是英语中的一种嵌字顺口溜, 也是一种文字游戏, 说的人一般要讲六句话, 每句话最后一个字的头一个字母都要一样 (如例文都是以字母E打头的单词) 。此类文字游戏的翻译对译者通常是一种挑战, 因为这种文字上的特点在汉语里似乎是不可能再造的。董译采取了保留原有的英文单词和在括号中注明语义的办法, 表面上看忠实地传达了原文的含义, 但实则少了原文活泼俏皮、妙趣横生的味道。张谷若先生的译文则摆脱了原文表层结构的束缚, 以嵌字“爱”取代原文中的字母E, 再造了一个汉语的嵌字顺口溜, 再现了原文的文字风格, 堪称富有创意的佳译。文学作品的书写史和解读史告诉我们翻译的过程其实就是不断改写、创造的过程, 译者的创意是难以否定的。译者和原作者一起成为新的目标诗学下新作品的共同作者, 具有同等的创意, 翻译工作的创造性应当得到承认, 正如美国学者斯坦纳所描述的:“翻译者的技巧是一个深刻的矛盾体, 这种技巧是在两种冲动形成的极度张力之间得以发挥的:一方面有‘依样画葫芦’的冲动, 另一方面又有适当再创作的冲动”[12]。当然, 译者的诗学创作也有一个度的问题, 并不是随意、自由的创作, 而是基于对原作、原作者、读者负责的态度, 还要受到职业伦理道德的约束, 只有这样, 译者才能在诗学创作和忠实之间达到某种平衡。这样做体现出译者的忠诚, 而且是一种更加深沉的忠诚。
    三、结语
    文学翻译是人类跨语言文化的交流活动。不同民族之间之所以能够沟通和理解, 翻译的作用功不可没。译者作为翻译过程的重要参与者, 起着桥梁纽带的作用, 其职责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文学作品是人类文明的积淀, 是一种具有美感的艺术品, 是作者的呕心沥血之作, 作者通过创造具有审美价值的艺术形象和艺术意境, 使读者在阅读过程中得到思想的启发、心灵的启迪和道德的思考。面对由语言和文化差异导致的文学翻译中的不可译性问题, 译者应做出怎样的伦理选择?在全球化语境下, 对译者的伦理考量是必要的也是必需的。译者应秉持职业伦理道德, 发挥双语语言和文化优势, 尊重原作和原作者, 最大限度地再现原作的精神风貌和艺术特征, 服务译文读者, 在尽可能忠实于原作的前提下具备必不可少的自由, 通过对文学作品的解读、阐释及诗学层面的再加工, 让译文读者能够感受到原作的美, 仿佛是在和作者进行一场穿越时空的心灵对话, 欣赏到作品的创作价值, 从而加深对世界、对人生的哲理思考。译者的创造性工作体现了文学作品所包蕴的普世理想和人文关怀, 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不同民族优秀文化的传播, 促进了不同文明之间的交流和对话。由于篇幅所限, 本文仅从宏观层面初步探讨了面对文学翻译中不可译性问题译者应做出的伦理选择。对于影响译者伦理选择的微观因素如意识形态、诗学特征、赞助人、委托人、译文读者阅读能力考察等是如何起作用的有待进一步深入研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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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Steiner, George.After Babel:Aspects of Language and Translation[M].London: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75: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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