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谈长篇小说《耶路撒冷》的叙事策略
http://www.newdu.com 2024/11/25 07:11:23 未知 刘琼 参加讨论
他跑到了队列之首——也谈长篇小说《耶路撒冷》的叙事策略 《耶路撒冷》对于当代长篇小说写作至少有两点特殊的贡献。一是超越具体的70后的经验,机智地呈现了整个理想主义集群的生命体验——精神的负重和救赎,对于终极价值的探讨和追求,使小说可以被视为中国社会转型期的一部心灵史,特别是围绕中心事件,描写当代知识分子在时代变迁激流中的痛苦和出路,对于新时代里“零余”姿态的发现和表现,非常有价值。二是不惜用中篇的写作匠心谋划长篇,针脚细密,结构精致,充满了象征主义符码和魅力,在结构上有两点用心值得关注:以气味为符号,结构故事线索和节奏,写气味的寓意以及与气味有关的人和事;发明一篇中心人物事件加一篇专栏文章的1+1结构,既便于直陈核心事实,又可广泛勾连社会背景,在处理现实生活的经验时,拥有了认知的跨度。 在这里,只想谈谈《耶路撒冷》的一个叙事策略——出场和不出场的安排。 在三个寻找秦福小的男性中,秦福小的初恋吕冬缺席。着墨不少的吕冬在小说中没有人物“本纪”,表层原因,吕冬是作为出走的男人的反衬存在。他的性格表征是成长顺利、家世较好的乖孩子,在强势母亲的照拂下,既没有离开家的动力——秦福小相约私奔都被他放弃了,也没有出走的勇气——想到母亲的恼怒他就不安。如果我们简单套用“缺钙”“未断奶”来判断吕冬的人格,这个形象似乎没有什么特殊价值,但吕冬这个小知识分子的形象,在小说中显然有质感。想,而没有行动力,因此痛苦,恰恰是众多知识分子的特征,作家对于这类人物的把握真实从容。吕冬进精神病院,与其说是作家对平庸人生的惩罚,不如说是对痛苦人生的关切。 关于吕冬的文章,小说其实做得很充分。出场时唱足前戏,老婆齐苏红和青梅竹马的秦福小都已经提前登场,甩下了很多线头。齐苏红临出院门之前说:“忘了跟你说,吕冬他,进三院了。听说你们家的房子要卖?”吕冬进精神病院和初家卖房子,齐苏红把这两条信息放在一起,看似无意,其实有潜在的关联。交代完这句话,文章没有顺势引出吕冬,而是欲说还休,因为火候不够。说吕冬,绕开吕冬,写他的“心结”:秦福小。秦福小在第四章《秦福小夜归》出场。当然,如果从篇幅和用墨多少来讲,这本书的女主人公似乎应是秦福小,“找寻秦福小、帮秦福小还乡”被认为是这本书的线索。从小说的结构看,也是这样。但在作家的本意里,秦福小和初平阳的初恋舒袖在角色的审美定位上是“互补”的,是一人两面,最后结局也相似。秦福小的出走、游历、还乡,与舒袖的出走、还乡,虽然表现为一个带着养子回来,而一个是回来后结婚生子,但是,她们其实都选择了“回归”:地理的回归和母性角色的回归。 还是来看看隆重出场的秦福小。秦福小的出走是纯粹意义上的出逃。傻弟弟景天赐在自己眼前用刀割断动脉死了,父亲的济宁老家断了这支香火,深刻的内疚和父母的忧郁压迫她逃出了家门。逃出家门的秦福小在无数个地方比如南京、杭州、九江、长沙、昆明、潮州、深圳、郑州、西安、石家庄、银川、成都、北京“跳来跳去”。对于秦福小具体的打工经历,作家是大写意。这就好比传统说书里经常用“话说时间不知不觉已经过去十余年”或者“弹指一挥间,十年过去了”这种句式来虚写。在这弹指十余年里,除了秦福小以外,初平阳从淮海到南京到北京,易长安从淮海乡下中学教师到北京办假证,杨杰当兵到了北京并在北京当了老板。为什么作家把大家出走路线的终点都放在北京?这显然是一个有现实指向的表达。大家都知道,从笼统的价值观来讲,近20年中国社会虽然经济水平快速发展,但是价值的空间变小了,人们可选择的目标不是多了,而是单一了:物质的层面,无非是买房买车买奢侈品,人们对于生活的物质指标更加明确;精神的层面,升官发财成为显性的集中的价值诉求。与这种价值取向相对应的是中国社会的现实,资源分布越来越集中,区域发展越来越不平衡,从沿海发达地区这种带状发展集中到“北上广”这种点状超大型发展。北京成为全国条条大道杀将而来的罗马,人们蜂拥而至。考学的初平阳,打工的秦福小,当老板的杨杰,卖假证的易长安,等等,都来了。16年后,到了人生的中期,初平阳回淮海卖房,秦福小回淮海定居,杨杰回淮海谈生意并载送秦福小母子回淮海,易长安在隐姓埋名逃窜之际回到淮海并被抓,尽管出于不同的理由,但结果是,他们又陆续回到淮海。出走和回归,在这里形成了所谓的轨迹,而对于人生来说,某种角度上,轨迹即意义。 小说还写了两个特殊的人物:铜钱和景天赐。人们眼中的这两个傻子,在审美定位上也是互补的。不同的是,一个正面出场——比初平阳大6岁的铜钱是正面出场,一个没有出场或者说没有正面出场——童年小伙伴天赐是在大家的转述和记忆中出场。脑子被猪踢坏了的铜钱表现得像一个意味深长的巫师。初平阳刚回到家,东大街的傻子铜钱就出场了。他能迅速地认出并招呼初平阳:“平阳,你从北京回来啦?”“去外面的世界”,在一个傻子的身上,赋予如此哲学意味,未免过于传奇。抑或是作家的“陌生化表达”?哪怕是一个傻子,也想“去外面的世界”,他想表达的是这层寓意吧?赋予人物一些过于传奇的色彩,如果不是性格逻辑发展的必然结果,这种传奇会妖魔化,会损伤可信度,降低写作的格调。淮海城里,两个傻子的存在,也许产生了一种忧伤,一种在逼仄的环境里扭曲成长的忧伤。 写长篇要懂得节制和裁剪。许多长篇小说原料很好,但料理不得法,结果虎头蛇尾,最后出来的作品缺盐少糖,关键是取舍不对,该用老抽着色红烧,结果只勾了芡,形象不入味;该大火煸炒,结果文火长炖,整个作品柴了。写长篇也不能只有剪裁,没有生长。生长这个关节,充分体现作家的想象力和创造力。高明的作家善于把素材生长成汁水丰饶的细节,生长成密密麻麻的线索,最终生长成枝繁叶茂的形象。45万字的《耶路撒冷》结构谨严细致,一个突出的证据是,整部小说可以从各个角度拎出一条完整线索,比如从人物的角度,围绕初平阳展开互有关联的人物及命运;从事件的角度,围绕初平阳为去耶路撒冷留学而回乡卖房展开;从故事的角度,有人把它提炼为三个男人寻找一个女人还乡的故事。这三条线索,条条贯穿始终,股股相连,触类旁通,枝繁叶茂。对于中心线索的交代,作家生长、埋伏了很多的意象,这些意象的建构和讲述,就是作品线索延伸的节奏和节点。《耶路撒冷》的这种叙事机智和讲究,是对近年来长篇写作越写越杂乱的一个极有力的反驳:篇幅不是问题,长不代表芜杂、无序、无度,一条线索也不代表单薄。 有人说,徐则臣让70后的作家紧张起来。我觉得远非如此。在写作不那么讲究终极意义和叙事策略之际,一个有能力又有坚持的作家,一定会站在高处。(刘琼)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