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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君芷 《爱情现象学》:爱是最初的现象?


    
    《情爱现象学》[法]马礼荣著黄作译/商务印书馆2014年7月版/38.00元
    该书从现象学的角度,探讨了爱洛斯现象的问题,作者认为存在的遗忘有可能掩盖着一种更为根本的遗忘且由此导致智慧的爱洛斯之遗忘,因此,他提出了基于爱洛斯维度之上的爱洛斯者这一新概念,期望以之为基础,形成一种新的自我观。
     以哲学的本义为爱正名
    爱是人类生活的永恒主题。令人惊异的是,哲学对爱说之甚少。长久以来,以理性为根基的存在论和认识论一直占据着哲学舞台的中央,对于爱的讨论往往经历着双重的边缘化。商务印书馆“当代法国思想文化译丛”2014年新出的《情爱现象学》一书的作者、当代法国著名哲学家马礼荣则试图从“哲学”(philo-sophia)的本来之义即“对智慧的爱”出发为爱正名:“哲学在打算去知之前应该从去爱开始”(第3页),“在所有情况之中,人们要想达到真理,应该首先去欲求真理,因此去爱真理”(第4页),等等,都说明如果原初地从“知”出发,从理性、逻辑、科学、存在、认识出发来探讨一切,根本上会与哲学的最初规定背道而驰,也会与爱的初衷相悖。
    马礼荣在该书中首先为哲学“正本清源”,把哲学一直以来所拒绝的爱的概念的统一性、合理性和至上性全都恢复了起来:首先,爱具有一种独一无二的意义,因此爱的概念应该是统一的,把各种不同的爱理直气壮地区分甚至对立起来,是对爱的概念的损害;第二,爱本身具有着一种特殊的合理性,这种合理性不能被计算和度量的理性所贬低和取消,而是属于一种“更伟大的理性”;第三,这种理性之所以更为伟大,是因为它在更加根本的意义上规定我们自己,也就是说,我们根本上首先是“爱者”(爱洛斯者)。毫无疑问,这是一个雄心勃勃激动人心的计划。而实现这个计划所依靠的,是现象学的方法,即“回到事情本身”,不把任何理论假设当作前提,而单从爱(爱洛斯)的现象出发,来构造每一个概念。
    那么,我们如何回到爱洛斯现象呢?通过一种马礼荣称之为“爱洛斯还原”的现象学还原。现象学还原在胡塞尔提出来的时候本应是一种观念操作,它悬置(即不判断)意识对象的实存以便只讨论意识对象的显现,它也悬置一切前在的偏见、预先判断、传统成见,还意识对象最初显现的面貌。随着现象学的发展,现象学还原的内涵得到了极大的丰富,不同的现象学家对于什么东西可以还原、应该如何还原、还原的剩余物应该是什么有着不同的见解,但相同的是,现象学还原始终是通过使现象的非本源的层面不起作用而使得其本源的层面变得可以通达。“爱洛斯还原”也一样,它实际上就是一个把我们带回到我们最源初、最根本的一种状态的操作。这种还原并不像胡塞尔的还原那样仅仅是一种“目光的转换”,相反,马礼荣通过“反向意向性”等等的技术性操作把“爱洛斯还原”描述成一个波澜壮阔、跌宕起伏、千回百转的过程,这么一种华丽的还原是现象学史上前所未有的。
    独一无二的爱与被爱
    正如笛卡尔为了寻找一个具有确定性的出发点而陷入普遍的怀疑一样,一个“有什么用?”的问题使我们陷入一片普遍的徒然之中,这种徒然比普遍怀疑更加具有毁灭性和威胁性,因为用来对抗普遍怀疑的“我思故我在”在面对徒然时也变得软弱无力。为了抵御徒然,我必须有一种更加根本的保证,而要获得这种保证我就要去寻求“有人爱我吗?”这个问题的回答——显然,爱能够使我们免除徒然的威胁。“有人爱我吗?”这个问题有两种可能的回应:要么是我自己爱我自己,要么是别人来爱我自己。然而,奇怪的而且让人失望的是,这两种回应都会导致仇恨:要求我自己来爱我自己会导致我对自己的恨,而要求他人来爱我自己则会导致我对他人的恨和他人对我的恨——这是马礼荣在六个沉思的第二个沉思当中通过一段精彩绝伦的描述而得出来的结论。问题出在哪里?就出在提问的出发点:我总是想让自己首先得到爱。这个出发点虽然是有问题的,但却是不可避免的一个环节,因为这个环节使得自我中心主义在爱当中的局限性彻底暴露出来,使得自我的优先性成为一个在爱中应该克服的东西,而自我中心实际上是每一个人的惯常态度,也是笛卡尔所开创的主体性哲学的隐含逻辑。所以尽管“有人爱我吗?”问题把我们带到了爱洛斯还原的开端,但是为了不止步于恨而深入到下一个环节,我们必须不去计较自我的所得,而提出“我,自我,可以第一个去爱吗?”的问题。我首先去爱,首先去付出,这看似是一种失去,实际上我却在这种失去中赢得了抵御徒然的保证。爱洛斯还原在这里得以根本化,我因此成为爱者(爱洛斯者)。我因此处于我的独一无二性之中,我真正成为我自己,被我爱的人也成了独一无二的了。我的前进使得我不以自己为中心,而是以他人为中心,所以,尽管我的保证是由我的前进引起的,但是它并不来源于我自己,而是来源于我所爱的他人。
    去爱意味着前进,意味着中心的偏移,意味着无保留地付出和冒险。我承受着受到伤害的风险却心甘情愿停留于没有武装的状态之中,因而处于一种受让性之中,由此我成为了“肉”(lachair)。“肉”在这里是一种形而上学的去中心化了的主体性,它并不是躯体、肉体,却使得躯体、肉体的功能得以可能。对于马礼荣来说肉是最根本的,肉就是我,我就是肉,我成为了肉,我才真正成为我自己。然而,我自己不能向我自己给出肉,我只有触及另一种肉才能自己成为肉。另一种肉,他人的肉,通过在我前进时不阻挡我不抵制我而是接受我甚至让位于我,而向我本身揭示出我的肉。我也以同样的方式向他人给出他的肉。我们由于互相接受,互相依赖,而互相成就各自的自己。在这个爱洛斯化的过程当中,我们彼此享乐,这种欢乐不断地增长。但由于爱洛斯化本身固有的有限性,我们的享乐在达至一个高点时只能中断,爱洛斯化也中断。这种中断可以是永久的,也可以是暂时的,后者意味着爱洛斯化重复发生的可能性,然而中断之后和发生之前的这个间歇,是一个暗黑的阶段。
    自由的爱洛斯化
    爱洛斯化之所以是有限的,是因为肉与肉之间的作用就像龙卷风一样强力、自发、不受自我的控制。这首先导致了猜疑:爱洛斯化究竟有没有发生过?他人的个人人身(personne)究竟有没有参与进来?他是不是给我誓言的那个独一无二的他?然而在爱洛斯化中他不可能是他的个人人身,我也一样,我们都是自动地进行爱洛斯化的肉。所以“我爱你”和“我在这里!”有可能只是谎言,有可能只是勾引或花言巧语。那么我是否能通过在这种自动的爱洛斯化当中求得我的个人人身和他人的个人人身来避免谎言的可能性?马礼荣的结论是不行的,这种努力会导致“劫持”和“倒错”。那么什么才使得他人的个人人身得以现象化呢?那便是嫉妒,甚至是对他人的恨。嫉妒并非要求他人对自己忠诚,而是要求他人对他作为爱洛斯者的身份始终保持忠诚。在这里,他人的个人人身以一种缺场的方式成为现象,我并不是完全不能触及它,我只能通过触及它对于我而言的缺乏来触及它。
    如果爱洛斯化的肉和他者的个人人身不可兼得,爱对我来说便成了两难。幸好,还有另一种方式来使用肉,同时他人的个人人身又不至于被遮蔽。这种方式就是一种自由的爱洛斯化。自由的爱洛斯化不需要身体上的接触,而单单通过言说就能向对方给出肉。这种言说并不在于谈论什么主题和对象,而是在于两个人互相说话,互相激发对方的爱的状态。通过爱洛斯的言说,即便两个人没有身体上的接触,但也向对方给出对方的肉,并且双方都是作为个人人身而参与其中。自由的爱洛斯化因此极大地拓展了爱的范围,家庭的爱、朋友的爱、人类对上帝的爱,都可归于其中。
    爱要求永恒的忠诚,马礼荣认为这种要求是内在于爱的。这意味着爱洛斯化的过程要么需要一次又一次历尽风雨地重复,要么有一个我们两人之外的第三者作我们誓言持续的见证,使我们共同的爱洛斯现象用一种稳定可见的方式显现出来。这种第三者,这种第三现象,就是孩子。然而,一个孩子不能永远地作见证,他总是在得到他自己的肉之时就离开。因而我们只能不断被驱使着去重复整个过程——“可以说,这就是这个世界上的地狱”(第394页)。为了求得解脱,我只能在爱中持一种末世论的态度:“犹如你的下一个爱的行为实现你的爱的最后可能性那样现在去爱。”这种态度最终使我们通向上帝,上帝被我们当成是最后的见证人。
    从此,我具有了爱洛斯者的尊严,我因此也成为了一个配得上别人爱的可爱者。这一点使我最终发觉,原来他者早就已经在爱之中前进,早就在先地爱着我,换言之,在我前进之前,爱洛斯还原已经由他者所启动,“我最后明白我曾经寻找的东西原先已经发现我且原先已经引导我直接走向它”(第407页)。
    爱洛斯者如何个别化
    我们可以看到,马礼荣建立了一个以超越相互性和一般意义上的理性为特征的“爱的范式”,并把所有种类的爱都囊括到这个范式之中,以此建立起爱的概念的统一性和单义性。整个爱洛斯还原的过程的动力机制显示出一种别样的理性和逻辑,一些通常被视为非理性的、晦暗的甚至疯狂的要素,在这里被展示为具有自己合情合理功能的动力环节。可以说,马礼荣出色地实现了三条纲领的前两条。然而,对于最后一条纲领即我最根本是爱者的论述,却并不令人满意。马礼荣在这里用一种普遍性所不能及的个别性来标志一种根本的“属我性”。在该书第22节当中马礼荣专门论述了爱洛斯者如何个别化的问题,他提出爱洛斯者通过欲望、永恒性和三重受让性来个别化。这三个特征无疑使我们更加清楚爱洛斯者的特征,但是它们仍然显得是形式化的因而有如隔靴搔痒。在37节中,马礼荣对这个问题有所补充,他提出我的爱洛斯的体验是最属于我最内在于我,我因此而个别化。但此说亦不能很好地说明在个别性方面爱洛斯者如何优于例如胡塞尔的“单子”式自我或者海德格尔的“向来我属”的此在,毕竟我的所有意识行为和生存论活动即便不是爱洛斯的,也不是别人可以替代我来实现的。这种状况使得现今法国年轻一代的现象学家罗马诺(ClaudeRomano)对于爱洛斯还原的质疑变得有其合理性:与其说爱洛斯还原是一种普遍的针对所有现象的还原,不如说它是一种特殊类型现象的本质还原。
    实际上,《情爱现象学》是一部奇妙的汇聚点式的著作。从马礼荣自身的思想发展来看,这部著作把他三个方面的探索——用帕斯卡启发下的爱的理论来超越笛卡尔的我思主体性,用爱的神学来超越理性神学,用一种被动的接受的主体性来超越胡塞尔的超越论主体以及海德格尔的此在——都推向了其目标并把它们在顶峰处融合起来。所以,《情爱现象学》对于哲学爱好者以及想要探寻爱的奥秘的人来说都是非常值得一读的佳作。此书原文系法文,充斥着各种文字游戏,不好读,更不好译。中译本译者的翻译准确度较高,同时做了八万余字的注释,细心指出字里行间的重重机关,就国内当今法国哲学的翻译现状来说亦属难得。至于爱是否如马礼荣所言是一种最初的现象,则需要读者自行去探索和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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