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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语言修辞观:修辞学学科属性及研究对象的思考

http://www.newdu.com 2020-09-29 未知 傅惠钧 参加讨论

    摘 要:汉语修辞学的学科属性存在语言与言语之争。修辞学研究应该超越语言或言语的界域, 以其上位的“言语活动”为对象。从符号学观点看, 修辞是对语言符号的运用, 这种运用又构成了另一个层级的符号, 即修辞符号。语言符号是静态符号, 修辞符号则是动态符号。语言符号用来交际时就负载了特定交际内容, 于是就成了修辞符号的能指, 即“修辞形式”;而特定的交际内容便是修辞符号的所指, 即“修辞意义”。修辞, 就是言语主体借助修辞形式在语境作用下生成修辞意义以有效实现修辞旨意的言语活动;修辞学, 则以揭示运用修辞符号有效表达修辞旨意的言语活动规律, 亦即修辞旨意符号化的规律为其基本任务和研究路向。
    关键词:大语言修辞观;语言符号;修辞符号;修辞形式;修辞意义
    作者简介:傅惠钧,浙江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教授。
    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基于学科互动的汉语修辞史研究” (16BYY115)。
    一、语言言语:学科归属及其局限
    修辞学的学科属性认知, 关涉到对修辞本质的把握。不同的语言观和修辞观对于修辞的本质及其学科属性会有不同的认识。传统修辞学不区分语言和言语, 把语言体系的修辞分化赋予了话语, 又把话语的修辞效果归结于修辞手段。索绪尔把人类的言语活动 (Langage) 区分为语言 (Langue) 和言语 (Parole) 的理论影响到了修辞学。[1]他的得意门生巴利就认为修辞学的任务是描写语言体系中修辞色彩的变体, 修辞学研究语言体系中词汇、语法表达手段的修辞价值以及修辞变体与修辞效果的关系。他在法语语体的研究实践中确立了两种常规:一种是表达概念的语言手段常规, 表达感情的语言手段是其变异;一种是不带语体色彩的中性语言手段常规, 带语体色彩的语言手段是其变异。这种观念中的修辞学, 是建立在“语言”的基础之上的, 其本质是语言的, 属于语言学范畴的修辞学。与之相应的, 有学者则提出言语修辞学的范式, 法国的吉罗在《修辞学分科和学派问题》中就区别了语言的修辞学与言语的修辞学, 这一区分在学界产生了较为广泛的影响, 从而形成了修辞学研究中的两大分野。[2]
    我国的修辞学界对于区分语言的修辞学与言语的修辞学也有呼应。王德春等就专题讨论了这两种不同修辞学范式, 认为它们的对象和任务各不相同, 有其本质的差异。语言修辞学以语言体系的修辞手段为研究对象, 研究语言体系中有修辞分化的语言单位, 收集、归纳各种语言表达手段, 并使之体系化, 研究语言手段固有的修辞特性和语言的修辞资源;言语修辞学以言语规律、言语中的修辞现象为研究对象, 研究语言材料在具体的言语环境中的使用特点, 阐明、描写和解释语言材料在特定语境中的修辞效果。并认为这两种研究可以并行不悖, 各从不同的视角建立起修辞学的研究范式。[2]但是, 从修辞学的学科目标看, 由于对象范围的限制, 其局限也是显而易见的。
    不过, 我国修辞学界更有影响的观点是一种非此即彼的认定, 也就是说, 存在两种对立的看法:一、修辞学属于语言学;二、修辞学属于言语学。宗廷虎等继承陈望道的思想, 认为“修辞学是边缘学科”, 但同时主张“修辞学属于语言学范畴”。这是因为“从修辞学的研究对象———修辞现象看, 它是一种语言现象;离开了‘语言’, 修辞现象也就不复存在。从修辞学范围看, 不论是词、句的修辞, 段落、篇章的修辞, 还是修辞格或者是语体风格, 都逃不出语言的运用”。[3]张志公等学者也有同样的观点。主张“修辞学属于言语学”的观点在1960年代初就已提出, 如张世禄明确认为:“言语科学的研究对象是修辞、风格和文章作法等, 是关于人们运用语言来表达意思的方式和手段。”[4]王德春的《语言学的新对象和新学科———言语和修辞学》《使用语言的环境》和高名凯的《语言与言语问题的争论》等文章也从不同的角度表示肯定的意见, [5,6]并在学界引起一定规模的讨论。1980年代继续有人申说。郑远汉指出:“修辞学是言语学, 是以言语为对象。‘言语一般被用来指称语言的个人变体’, 修辞学最一般的任务是研究语言的种种个人变体, 也就是研究人们在言语活动中, 为了适应具体的表达需要, 如何选取、安排恰当的语言材料, 运用必要的表达手段。因而修辞要涉及言语的一切因素, 首先是语言因素。”[7]之后, 他和张静主编的修辞学教程进一步指出:“修辞学是言语学”, “修辞不是‘语言的语言学’的对象, 只能是‘言语的语言学’的对象。因为修辞不是语言自身, 而是对语言的运用;修辞行为是言语行为, 修辞现象是言语现象。”[8]支持这种观点的学者还有不少, 不过也有一些反对的声音。
    我们觉得, 无论是区分语言的修辞学与言语的修辞学, 还是认定修辞学属于语言学或言语学, 从修辞学所应承担的任务来看, 都有其局限性。修辞学的根本任务是研究提高语言表达效果的规律, 指导人们的语言实践。区分语言的修辞学与言语的修辞学, 尽管有利于从不同视角去观察和揭示规律, 在某种程度上强化研究;但是就提高语言表达效果规律的整体而言, 两个分支的研究都只是局部的, 无法做到全面、深入。语言修辞学研究语言体系中语言形式的修辞分化, 但不顾及这种分化在言语中的具体应用, 更不顾及言语形式、言语结构的修辞价值及其使用规律, 这在全面认识修辞规律、指导人们修辞实践方面就存在明显的欠缺;言语修辞学以言语为对象, 研究言语形式和言语表达的规律与效果, 但这种研究对于语言体系本身的修辞资源关注不够, 忽略语言体系中语言形式的修辞分化, 这就影响了规律概括的全面性和深刻性。当然, 这里是就语言修辞学与言语修辞学一般的认识而言的, 没有涉及有关争议的问题。
    主张修辞学是语言学而不是言语学, 或者修辞学是言语学而不是语言学的学者, 如果仅限于索绪尔学说中的语言或言语层面, 那么他们所存在的局限正如上文所分析的, 是十分明显的。但是, 我国持这两种不同学术观点的学者, 尽管在研究对象的语言或言语的范围上各有所守, 但在具体研究中则往往突破索绪尔所谓语言或言语的界域, 分别把触角延伸到了对方。如宗廷虎先生的论述中突出了“语言的运用”, 其实已经不局限于语言, 而跨入言语的范畴了;而郑远汉则强调修辞学研究的“首先是语言因素”, 可见也难以守住言语的界域。这种现象表明, 学者们尽管举起修辞学是语言学或者修辞学是言语学的旗帜, 但因为修辞学研究的根本任务的驱动, 难以坚守一侧而独立实现其研究目标, 因而有限度地作出了一些调整。
    二、言语活动:学科对象的重新定位
    我们认为, 修辞学的研究应该超越索绪尔系统的语言或言语的界域, 以语言和言语的上位概念“言语活动”为对象, 建立起“大语言”的修辞观念。这无论是从科学发展的整体走向, 还是从修辞研究的学科任务看, 都是必要的, 也是必然的。
    当代科学的研究正由分析逐渐走向综合, 这是一个大趋势。沈家煊曾说:“科学家花了三百年时间把所有的东西拆解成分子、原子、核子和夸克后, 他们现在像是把这个过程重新颠倒过来, 开始研究这些东西是如何综合在一起而形成一个复杂的整体的, 而不再去把它们继续分析、拆解、还原为尽可能简单的东西。”[9]语言的研究也正在经历这样的过程。就大的方面看, 将人类的“言语活动”区分为“语言”和“言语”, 就是由综合到分析的一个过程。经过差不多一个世纪的研究, 人们意识到, 许多规律如果只在语言层面或言语层面很难得到充分的概括和说明, 语法研究由句法拓展到了语用, 就是一个明证。语法学家通过研究得出结论说:“汉语的语法研究, 离开语用, 剩下的也就不多了。” (1) 若只是坚守“语言”的领地, 语法研究恐怕就很难深入。修辞学也一样, 作为一门关于语言运用的学科, 在语言或言语的对象范围上坚守一侧是很难全面、深入地概括和描述修辞规律, 实现学科研究的根本任务的。因而, “大语言”的修辞观, 是一个合乎科学发展趋势和学科研究实际的选择。其实, 随着研究的深入, 许多原来坚持修辞学是语言学或修辞学是言语学的学者也认识到了这一点, 比如郑远汉对这个问题的认识就有一个发展的过程。他在1991年谈到:从狭义语言观出发, 修辞不是语言学的对象。但是, 正如言语不可能离开语言, 言语作品是使用语言的结果。由于修辞学是语言的运用, 无论是同义形式选择论、语言因素利用论, 都必然要深入到语言系统中去, 用对比或比较的方法, 研究一定语义范畴里, 各种语言单位包括语法单位的修辞潜能及其显现的效能。[10]而十多年之后他则反思说, 修辞研究 (或说语言运用研究) “或许还有一条路可走, 就是语言和语言的运用不加分别, 结合在一起, 全面讨论‘使用语言的规律’ (包括修辞和修辞规律) , 不加什么‘语法’, 也不称‘修辞学’, 就叫‘语用学’或‘语言运用学’什么的”。[11]这样的考虑, 是对原来所主张的“修辞学是言语学”观点的一个重要修正, 比较接近于我们所谓“大语言”的修辞观。
    还是回到索绪尔的学说来看。索绪尔在“语言”和“言语”的概念基础上, 明确了两种学说, 即“语言的语言学”和“言语的语言学”。而关于“言语的语言学”的理论, 由于索绪尔本人在教程中论述得极不充分, 并且存在着前后的不一致, 也没有实现他进一步研究的许诺, 因而如何理解, 给人们留下许多猜想。岑运强对“言语的语言学”就曾作出两种不同的解释。[12]他指出, 索绪尔系统中有“言语活动”“语言”“言语”三个概念, 那么“言语的语言学”中的“言语”究竟是指“言语”还是“言语活动”?指“言语”, 比较符合逻辑:“言语活动”是总称, 其下位区分为“语言”和“言语”, 语言的语言学研究语言, 言语的语言学按理就应该研究言语。事实上学界一般都是这样理解的。但由于索绪尔认为“在言语中没有任何东西是集体的;它的表现是个人的和暂时的”, [1]42而对这样一个对象的研究是否能够成学, 给人许多疑惑, 除非对言语的概念进行改造, 增加其社会性的一面。于是, 岑运强提出第二种理解, 言语的语言学中的“言语”应指上位概念“言语活动”, 并认为这比较符合事实。因为“言语活动是多方面的、性质复杂的, 同时跨着物理、生理和心理几个领域, 它还属于个人的领域和社会的领域”。“言语活动有个人的一面, 又有社会的一面;没有这一面就无从设想另一面。”[1]岑运强的这个理解或许不一定合乎索绪尔的本意, 因为理解一个概念不能无视它在系统中的逻辑, 但是从学术研究的角度看, 倒不失为一个有价值的设想。如果言语的语言学可以作这样的解释的话, 那么, 这与我们所言的“大语言”的修辞研究在对象范围上倒具有了一致性。其实, 在岑文之前, 刘大为在1991年和1995年先后撰文对索绪尔“言语的语言学”的论述所存在的矛盾性有过深刻的批评, 他指出索绪尔论述语言和言语的关系时, 或认为是平行或互补关系, 或认为是体现关系, 前后不一, 而无论是哪种关系从其所论来看均无法建立起一门“言语的语言学”的可能, “修辞学如果把自己局限于言语, 也就势必把自己局限于个别、琐碎的境地而永远发展不出有概括力的理论来”。他舍弃索绪尔言语与语言是“平行或互补关系”的论述, 而基于其“体现关系”的论述来设想索绪尔所期望的言语的语言学的研究目标 (并同时表达了自己的语言观) , 应该是“语言项目系统”和“语言结构规则系统”之外的“语言使用规则系统”, 它同是语言 (Langue) 作为语言科学的目标对象的组成部分。但这个系统“已经不是充满个人性、偶然性和暂时性的言语本身, 而是潜存于言语之下并以它的社会性支配着言语的规律”。刘先生是在讨论语言 (Langue) 作为语言科学的目标定位时, 从索绪尔“言语”的概念出发作出论证的, 但是正如他在文中所言, 当认定言语与语言是体现关系时, 就意味着“言语活动这一概念就成为多余的了”“它必然与言语相重合”“保留它只会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并认为“也可以保留言语活动而舍弃言语”。[13,14]这样看来, 刘先生所论“语言使用规则系统”的建立似乎也可以理解为以“言语活动” (Langage) 为对象的。这就与大语言的修辞观在起点范围上也是相通的了。
    这里, 还需要指出的是, 从修辞学的视角来看, 我们所谓的“言语活动”, 除了口头的言语活动之外, 还包括书面的言语活动。
    总之, 在“大语言”的修辞视野中, 修辞学的对象不是语言, 也不是言语, 而是其上位的“言语活动”。这在研究对象上就由分析回到了综合。当然, 这不是简单的回归, 而是在语言和言语分别都得到了较为充分研究的新的学术背景下的综合, 在这种学术视野中, 不仅传统的语言修辞学和言语修辞学应得到有效的整合和进一步的拓展, 语法学、词汇学等相关学科研究中涉及语言资源修辞分化的内容均应受到重视并纳入研究的视野。
    三、修辞旨意符号化:学科研究的核心内容
    基于以上有关修辞学的学科性质和对象范围的认识, 修辞学研究的基础与核心内容自然也就发生了变化, 需要重新定位。我们提出“修辞旨意”“修辞符号”及其相关的“修辞形式”与“修辞意义”等一组概念, 并认为, 修辞旨意符号化是修辞学学科研究的核心内容。下面从基本概念的讨论入手来加以论证。
    (一) 关于修辞符号
    根据符号学原理, 我们将语言的符号区分出“语言符号”和“修辞符号”这组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语言符号, 是静态符号, 由能指 (表现成分) 和所指 (被表现成分) 构成, 其能指是语言的“音响形象”, 所指则是它所表现的“概念”, 一般被理解为“声音”和“意义”。修辞符号, 则是动态符号, 当语言符号进入具体的言语活动时, 就负载了特定的交际内容, 这时, 由能指和所指构成的语言符号的整体就成了“修辞形式”, 或曰修辞符号的能指, 而特定的交际内容就是“修辞意义”, 也即修辞符号的所指。相对于修辞符号来说, 语言符号只是一个表达形式。这种关系, 我们曾图示如下:
    
    图中语言的意义是静态符号的所指, 言语的意义或说交际内容是动态符号的所指, 它们处在不同的层次上, 尽管两者联系密切, 但是并不同一。相对于动态符号来说, 静态符号只是一个表达形式。[15]不过, 这张示意图是以有声语言为对象来绘制的, 考虑到书面表达, 还应该增加语形的因素。从有声语言和文字的关系看, 语言是符号, 文字是记录语言符号的符号。因此, 着眼符号关系, 包括语言音义的整体都应该属于所指, 而文字则是能指。考虑到对于语言意义的表达来说, 无论是语音, 还是文字, 都是表达形式, 同时也为了更简明地表述我们的修辞学观念, 对于包含书面语言在内的符号示意图框架我们仍保留原样, 只将上图“静态符号能指”后面括号中“语言的声音”改作“语言的音形”。 (2) 以上我们的观念, 有点类似于罗兰·巴特在分析神话时提出的“二级符号系统”的思想。请看他的分析:
    
    在罗兰·巴特的这个系统中由能指和所指构成的语言符号只是神话作为符号的能指, 其所指是“内涵”。[16]这种“二级符号系统”, 和我们的静态符号与动态符号在理论上有相通之处, 但并不完全相等, 不但说明对象有区别, 在内涵上也有差异, 我们更强调言语性、分析性、动态性、生成性和主体性。
    下面举例来看:
    今天我休息。
    这是一个脱离具体语境的孤立、抽象的句子。作为语言的句子, 它通过一个具有线条特征的语符序列 (能指) , 表达了一个完整的意思 (所指) :“今天”是指“说话时的这一天”, 并不和具体的某一天相联系;“我”是“人称代词, 称自己”;“休息”指“暂时停止工作、学习或活动, 以消除疲劳、恢复体力和脑力”。“今天我休息。”作为语言的静态的句子, 只是对“说话时的这一天说话人暂时停止工作、学习或活动”作出陈述。因为没有和具体的客观现实发生联系, 因而它是一个抽象的、静态的、备用的句子, 拿我们的概念来说, 它只是“静态符号”。句中“今天”“我”“休息”的表述对象和内涵既不具体也不确定。对于动态的言语活动来说, 这样的句子只是一个有待于装进具体内容的形式而已, 或者说只是一个“工具”, 一个“能指”, 一个待用的“修辞形式”。而只有当它进入具体语境, 与说话者和听话者联系起来, 才负载了具体的内容, 才有了明确的“所指”。如当这句话是某人 (如一位当教师的父亲) 在某个具体日子 (如2016年7月12日) 对某个确定的对象 (如他正上小学的儿子) 在某种言语背景下 (如这位父亲曾许诺孩子哪天休息就带他去游泳) 说出时, “今天”“我”“休息”就有了具体的内容, 整句话则是父亲对儿子表达了我们去游泳的意思。
    “今天我休息。”这句话当其作为一个能指在具体的语言环境中使用时, 其所指则往往是千差万别的, 它还可能表示:
    我们约会吧。
    要给孩子辅导作业。
    到超市去买猫粮。
    终于可以睡个懒觉了。
    陪夫人去参观中国婺剧院。
    带阿狗逛公园。
    ……
    我们还可以列出更多的可能性, 这种不同的含义甚至是无穷的, 因为语言使用的角色、对象、时间、地点和具体情景是不可穷尽的。“今天”可以是时间流中的任何一天, 这话又可以由任何一个人说给另一个或一群人听, 说话的情景又可以各不相同, 因而, 任何两个具体情境中说出这句话, 含义都不可能完全一样。当然, 这些不同的含义, 无论差别有多大, 都和“今天我休息”这个符号形式密切相关, 都是由其充当能指体现出来的。在具体情境中, “今天我休息”这个符号形式就是修辞形式, 而由其表现出来的具体情境意义则是修辞意义。这种在运用中的话语, 就是我们所说的动态符号即修辞符号, 其“能指”是语言符号即静态符号所由构成的能指和所指的整体, 属于我们所说的“修辞形式”;其“所指”则是指由语言的句子所负载的具体的言语意义, 或说言语内容, 属于我们所说的“修辞意义”。一定的修辞形式表达一定的修辞意义, 一定的修辞意义由一定的修辞形式来表达, 它们作为能指与所指互为表里。
    从整体来看, 修辞形式具有符号性、层级性和多样性的特点, 又有常式和变式、线性和非线性的差异, 是一个宏大的系统。修辞意义由修辞形式承载, 其生成既依存于语言的意义 (有规约生成, 也有变异生成) , 更有赖于言语主体和言语环境, 即决定于说话者和语言形式的关系, 决定于一个语言形式和另一语言形式的关系 (即上下文的句际关系) 、语言形式和非语言的环境等关系 (即语言与情境的关系) 以及语言形式同参与交际行为的对象的关系 (即语言与交际对象的关系) 等。修辞意义既具有具体性、动态性、临时性与个体性的特点, 又具有积极与消极、稳态与瞬态、言内与言外等的不同。作为静态的语言符号, 根据索绪尔的见解, 其能指与所指的关系是任意的, 没有理据可言; (3) 而作为动态的修辞符号, 其能指与所指的关系却不能说是任意的, 其所指受到能指本身的制约, 不论静态符号向动态符号的转换是否超常, 都不能完全摆脱这种制约。
    这里所论“修辞形式”和“修辞意义”的概念与陈望道“形式与内容”关系的观点 (4) 有一定关联性并受其启示, 但这一思考的主要理论来源则是符号学思想。[15]
    (二) 关于修辞旨意
    修辞旨意, 是指修辞主体意欲通过修辞符号传递的内容即“题旨”和期望实现的修辞目的即“意图”。
    修辞旨意的核心是题旨, 即修辞主体想要传递的内容。陈望道关于内容与形式关系的论述指出:“内容方面是写说者所要表出的意思, 形式方面是表出这意思的语言文字。”写说者“第一力求内容本身上的明确……必当在未曾拿笔或者开口的时候, 先把自己意思的头绪理得极清楚;面面都想到, 又复节节都认真, 凡是力所能及一毫不肯放松, 才是正当的态度。内容本身既经理得清楚了, 第二应当努力的就是表出方式上的明确。”[17]“写说者所要表出的意思”, 就意愿而言, 正属于我们所说的修辞旨意。修辞旨意主要就是“未曾拿笔或者开口”时或在表达的过程中, 想要在文章或话语中体现的内容, 写作或说话的过程就是实现这个旨意的过程。
    任何修辞作品均需有明确的修辞旨意。启功曾说, 他青年时曾听说邵瑞彭先生教学生填词的办法:令学生拿一本《花间集》来, 把一首“菩萨蛮”标出句逗和平仄, 教他熟读;又教他把全书中的许多一字、两字的词汇随手摘出, 然后用这些摘出的词汇往“菩萨蛮”的谱子里去装。这位学生次日拿去二十多首“菩萨蛮”缴卷, 居然是辞藻斐然, 音调铿锵上口, 但每句每首怎么讲, 作者也无法说清楚。[18]这里语言形式所体现的意思, 不是“写说者所要表出的意思”。这是无旨意的修辞, 为修辞而修辞, 非为达意而修辞!
    在具体应用中, “所要表出”和“实际表出”往往会存在距离, 其复杂程度也不一样。联系上文讨论的修辞意义来看, “所要表出”体现的是修辞旨意, 而“实际表出”呈现的是修辞意义, 两者相关但并不相同。修辞旨意着眼于表达者, 体现表达者的主观意愿;修辞意义是修辞形式在具体运用中由交际对象和言语环境等共同作用而呈现出来的全部意义, 是现实的言语内容。当一个言语行为在具体情境中发生之后, 这个修辞形式的修辞意义便自然生成, 而一经生成便成为客观存在, 这个意义或许正好体现修辞主体的旨意, 但也可能产生偏离。
    成功的修辞, 追求的是修辞形式体现的修辞意义恰到好处地表达言语主体的修辞旨意。宋代有一则士林掌故:
    (1) 齐己, 长沙人……时郑谷在袁州, 齐己因携所为诗往谒焉。有《早梅》诗曰:“前村深雪里, 昨夜数枝开。”谷笑曰:“数枝非早, 不若一枝则佳。”齐己矍然, 不觉兼三衣叩地膜拜。自是士林以谷为齐己一字师。 (陶岳《五代史补》卷三)
    齐己咏梅, 由题目《早梅》可知, 展示梅之“早”是应有之义。但“昨夜数枝开”中“数”这个修辞符号, 未能充分表现这一修辞旨意。当郑谷点出并建议改作“一”时, 齐己“矍然”惊醒, 这不正是自己想要表现的吗, 于是叩地膜拜, 感激不已。士林传为“一字师”。
    (2) 《南唐野史》载张回《寄远》诗:“蝉鬓雕将尽, 虬髭白也无?”齐己改为“虬髭黑在无”。回拜为一字师。 (戴埴《鼠蹼》)
    这回则是齐己被拜为“一字师”了。杨树达指出:“‘白也无’有欲人须白之意, 非事理也, 故改之耳。”[19]张回写诗寄远, 问候友人, 自然不会“欲人须白”, “白也无”体现出来的修辞意义, 并非张回之本意, 只是修辞形式未能很好地体现自己的修辞旨意而已;而齐己的改动正好能适切地把张回的旨意体现出来, 因而被张回欣然采纳。
    修辞旨意不同, 运用的修辞形式就会不同:
    (3a) 兵连而不解, 天下苦其劳, 而干戈日滋。 (《史记·平准书》)
    (3b) 兵连而不解, 天下共其劳, 干戈日滋。 (《汉书·食货志》)
    用“苦”还是用“共”体现了司马迁和班固不同的旨意。司马迁用“苦”, 表达了对汉朝最高统治者连年征战、穷兵黩武, 不顾民众疾难, 使得百姓深受其苦的讽刺;班固出于对统治者维护的立场, 将“苦”改为“共”, 削弱了讽刺的力度。可谓一字寓褒贬。
    修辞旨意不能恰到好处地体现, 问题总是出现在修辞形式应用的不到位。有个流行很广的段子, 可用来说明这种情况:一仁兄请客, 四位朋友还有一位迟迟未到, 他自语道:“该来的还不来。”其中一位听了觉着不是滋味, 借故走了。他又说:“不该走的又走了。”剩下的有一位按捺不住也找个理由离开了。这时他忙说:“唉!其实我都不是讲他们啊!”最有耐性的一位紧接着也离席而去。相信这位仁兄的请客是有诚意的, 他说话的意图也不是要遣走他们。但是他对所用语言形式可能蕴含的修辞意义缺乏敏感, 因而不能恰当体现其修辞旨意, 导致言语失败。当然, 这是极致的例子。但在现实语言运用中, 这种修辞符号不能很好地体现修辞旨意的现象确是常有的。
    有时修辞主体借助修辞形式所体现的修辞旨意, 在具体修辞活动中并不一定都能成为显性修辞意义呈现出来, 因为接受者或者相关语境因素可能会制约这种修辞旨意呈现为修辞显性意义。谭学纯等的《接受修辞学》一书中曾经举朱自清《诗多义举例》中的例子, 来说明修辞符号在接受中“减值”的现象:
    (5) 前年燕京大学抗日会在北平开过一爿金利书庄, 是顾颉刚先生起的字号。他告诉我“金利”有四个意思:第一、不用说是财旺;第二、金属西, 中国在日本西, 是说中国利;第三、用《易经》“二人同心, 其利断金”的话;第四、用《左传》“磨厉以须”的话, 都指对付日本说。
    谭学纯说:“要是顾颉刚不说, 博学如朱自清这样的接受者, 怕也不能圆满领略‘金利’两字所蕴含的丰富信息, 更不用说一般的接受者了。”[20]修辞旨意体现在了修辞符号之中, 但是具体交际中却未能或很难表现为显性的修辞意义。这是修辞旨意体现的隐蔽性、接受者缺乏知识的同构性两方面原因所致。
    有时修辞主体体现在修辞符号中的修辞旨意, 到了接受一方, 会有意或无意地增值或放大, 因为这个修辞形式本身隐含着可能的修辞意义。这里也借谭著的例子来说明:
    (6) 俞平伯读解李后主《浪淘沙》词句“流水落花春去也, 天上人间”, 提出四种不同语法形式:
    1.疑问句, 读作:“春去了!天上?人间?哪里去了?”
    2.感叹句, 读作:“春归了, 天上啊!人间呀!”
    3.对比句式, 读作:“春归去也, 昔日天上, 而今人间矣!”
    4.对比句式, 把“流水落花春去也”和“天上人间”分别视为对上句“别时容易见时难”的承应, 读作:“‘流水落花春去也’离别之容易如此, ‘天上人间’相见之难如彼。”
    俞平伯认为前三种读解“不好”或“不妙”, 独独推崇第四种读解。谭学纯认为:“与其吃力不讨好地为四种语法形式分出高低, 不如让他并存, 那样能产生不能取代的意义, 这实际上是在接受中拓宽了意义空间, 是语义信息的接受增值。”[20]205对于这个问题, 钱钟书也有过讨论。他在《谈中国诗》中说:“譬如:‘流水落花春去也, 天上人间’;这结句可以有三个解释, 三种点法, 而事实上这三个意义融而未明地同时存在于读者意识里, 成为一种星云状态似的美感。”[21]李后主的真实修辞旨意已经无从考察, 或许只有一种, 或许兼及几种都未可知。但是我们相信谭学纯和钱钟书的说法是可以成立的。因为正如前文我们论述的, 修辞意义, 除了显性存在方式外, 还可以隐性的方式存在, 这种隐性意义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激活而成为显在意义。这种解释, 在建构主义文论家那里也得到支持。
    修辞旨意“必当在未曾拿笔或者开口的时候”就需要基本明确, 要“把自己意思的头绪理得极清楚”, 但是有时在语言交际过程中由于各种主客观因素会发生变化, 因而作出适当调整。特别是在借助语言文字表出的推敲过程中, 或者说是在修辞符号化的过程之中, 会对说写之前形成的旨意进一步明确化、精确化。着眼于既成的修辞作品观察修辞符号对于修辞旨意的体现, 可以发现, 存在着一致性程度的差异, 有的高度一致, 有的则存在程度不同的偏离。这里, 体现出修辞的优劣高下。至于旨意本身之高下, 这已不是修辞所能辖驭的了。
    修辞旨意, 还包括修辞意图, 即修辞主体意欲通过修辞活动达成的目的。比如, 要表达一种主张, 宣传一种思想, 表现一种情感, 说明一个事物;或者是为了辩解, 为了请求, 为了拒绝, 为了承诺;等等。意欲达成的目的跟意欲传递的内容往往是密不可分的, 内容的表达蕴含着目的, 或是目的的体现规约了内容。比如下例:
    (7) 《林下诗谈》:贞元中, 周存性喜放生, 尝放一鲤鱼, 因戏为诗, 极佳, 陆贽称之。结句云:“倘若成龙去, 还施润物功”;后入试, 试题为“白云向空尽”, 诗既成, 苦于无结;忽忆鲤鱼诗, 因改“成”字为“从”字云:“倘若从龙去, 还施润物功”;主司大赏, 遂得通籍。 (《坚瓠》七集卷一“放生获隽”)
    周存的两句诗原是放生鲤鱼时“戏为”, 后用于“入试”求功名, 两者的修辞目的是完全不同的。从目的的达成来看, 都是成功的修辞案例。前者表现了鲤鱼放生时的喜悦心情, 体现了“戏为”的轻松心境, 具有“极佳”效果, “陆贽称之”;后者表现了一个年轻士子愿意为君分忧为国效力的担当情怀, 而获“主司大赏”, “遂得通籍”。但如果周存不将原句中的“成”改作“从”, 而原封不动地用于“入试”, 获取功名的目的也许就不能达成, 甚至惹来杀身之祸。因为“成龙”, 潜在着“称王”的隐性修辞意义。要知道, 封建时代的文字狱现象是极其常见的。
    关于修辞意图的研究, 在古代解释经书的著述中就已经得到较为充分的关注。阐释家们在解释经书时往往从字里行间去探求经书作者所蕴含的修辞目的。比如《公羊传》如下的用例:
    (8) “公子买戍卫, 不卒戍, 刺之。”“刺之”者何?杀之也。杀之, 则曷为谓之“刺之”?内讳杀大夫, 谓之“刺之”也。 (《公羊传·僖公二十八年》)
    (9) “秋, 宋公、楚子……会于霍。执宋公以伐宋。”孰执之?楚子执之。曷为不言楚子执之?不与夷狄之执中国也。 (《公羊传·僖公二十一年》)
    前例指出, 经书不用“杀”而用“刺”的修辞目的是为了避讳;后例指出, 经书“执宋公”的主语“楚子”不出现的修辞用意在于“不与夷狄之执中国”。
    (三) 修辞旨意符号化是修辞研究的核心内容
    上文, 我们分析了修辞符号和修辞旨意及其相关概念。修辞, 从本质上说, 就是言语主体借助修辞形式在语境作用下生成修辞意义以有效实现修辞旨意的言语活动, 或简言之是言语主体运用修辞符号实现修辞旨意的活动。修辞的过程, 实质就是修辞旨意符号化的过程, 或曰将修辞旨意转化为修辞符号的过程, 修辞的要义正蕴含于其中。成功的修辞, 是最大限度地让修辞形式负载的修辞意义等值于修辞旨意。这个过程可以简要图示如下:
    
    修辞学的主要任务就是研究这个过程中所蕴含的修辞规律。基于这样的认识, 修辞研究的主体内容在于:
    1.全面描写“修辞形式”作为修辞资源的类型、功能、价值及其成因, 建立起修辞形式的层级系统和同义形式系统, 这涵盖了传统“语言修辞学”研究的全部内容。
    2.全面探讨“修辞意义”的类型、特点及其生成规则, 研究它们与修辞形式的匹配关系, 以及与言语主体、修辞角色和言语环境的互动及其规律。
    3.深入分析修辞旨意的本质及其生成, 修辞旨意与修辞意义的关系, 修辞旨意符号化过程中的条件与机制, 以及符号化过程中的增值、减值、变值等现象的成因与应对策略。
    4.全面探究修辞旨意符号化的语体制约, 描写不同语体修辞符号的应用特点, 并使之体系化。
    5.全面研究修辞符号与词汇、语法互动的规律, 在共时和历时层面揭示其互动机制。
    当然, 这里所说的只是研究的主要方面, 而且限于篇幅未能展开论述, 对此, 我们将另文深入探讨。
    综上所述, 大语言视野中的修辞学, 可以改变传统言语修辞学对于语言体系本身的修辞资源关注不够, 以及语言修辞学忽略语言形式修辞分化在言语中的具体应用等的缺陷与不足;而传统语言修辞学对于语言形式修辞分化研究的优势则以修辞形式的生成和功能分化研究得以继续强化, 言语修辞学对于言语表达规律与效果探讨的优势则以修辞意义生成规则以及修辞符号与言语主体、言语环境的互动及其规律研究得以进一步提升, 尤其是使传统研究中有意无意将语言和言语割裂研究的思路, 还原整合为一体来探讨其本该是一体的运用规律, 使修辞研究更具有全面性和深刻性。因此, 我们认为, 在新的学术背景下, 应重新思考修辞学的学科性质和任务, 建立起大语言的修辞观。这种视野下的修辞学, 以揭示运用修辞符号有效表达修辞旨意的言语活动规律, 亦即修辞旨意符号化的规律为其基本任务和研究路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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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释
    1 见沈家煊2006年在“东亚比较语言学国际研讨会”上的报告。
    2 陈望道在《修辞学发凡》中认为“较广义的语言”包括“声音语和口头语”。 (20页) 就这个意义来看, “语言本身也便有形式和内容两方面, 音形便是形式, 意义便是内容”。 (39页)
    3 近年来, 认知语言学的研究对这一观点提出了商榷。
    4 陈望道在《修辞学发凡》中指出:“语言的内容, 对于写说的内容只能算是一种形式的内容, 在讨论文章说话时常常把它归在形式的范围之内。” (3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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