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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赫金表述诗学的多维生成与效果期待

http://www.newdu.com 2020-09-21 未知 龚举善 参加讨论

    内容提要:巴赫金的表述诗学具有“起点”意义。在巴赫金的“表述”论域中,包括文学作品在内的具体言语单位以及由此而来的符号化系统文本是其综合价值指向。受制于社会情势、意识形态、言语流动和交际条件等多种因素,任何表述都充满着他性对话以及对话中的泛音;表述的目的在于获取积极应答式理解,不能自成目的;承此,巴赫金深刻论述了表述的双主体、双声语和双意识问题,并特别阐述了创造性理解的外位性超视效果和积极应答的多功能实现,拓展和深化了表述中双向问答的响应机制,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
    关键词:巴赫金; 表述诗学; 生成; 应答理解; 镜鉴价值
    作者简介:龚举善,中南民族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究。
     
    巴赫金的“表述”是在批判个人主义语言观和抽象客观主义语言观的基础上建构起来的。在《马克思主义与语言哲学》《言语体裁问题》《<言语体裁问题>相关笔记存稿》《文本问题》等著述中,他集中而深刻地阐释了有关“表述”思想,客观上已形成丰富而独特的表述诗学。以“诗学”之名来命意巴赫金以“表述”为核心理论思维,主要基于三种考量:从建制上看,“表述”观在巴赫金全部理论体系中具有逻辑建构上的基元意义,离开了表述,话语、文本、对话、复调等便无从谈起;从体制上说,巴赫金的“表述”观拥有丰富、独特的思想内涵以及由此而来的自洽自立的理论品格;就机制而言,这种丰富、独特和相对自立的“表述”观属于巴赫金广义社会历史诗学总体构架中极具亮色的组成部分。
    “表述”一词既是动词,也是名词,在包括斯拉夫语族在内的印欧语系中兼作动名词,既表示动态言语交际方式及其过程,也指涉静态言语行为以及文本形态。这一方面使之富有语用涵义的弹性空间,另一方面也增加了人们理解的难度。不过,宏观梳理后不难发现,巴赫金笔下的“表述”主要有广中狭三义:从宏观层面看,“语言通过表述与现实发生联系”[1],言语在现实中的存在形式即表述[2];从中观层面看,“作为话语的文本即表述”[3],“作者创造统一而完整的言语作品(表述)”[4];从微观层面看,“表述是可以对之作出回答的最小单位,是能够对之或同意或反对的最小单位”[5]。上述三重意涵之间尽管有所差异,但同时拥有鲜明的价值趋同性——表述使语言走向了具有对话意义的言语实践,并以相应的言语体裁形式寻求着特定语境中的应答理解。
    一 表述的多维生成
    巴赫金认为,表述的价值不是由它们与作为纯语言学意义上的体系的关系所决定的,而是由它们与现实、与说话者主体、与具有真和美等价值的他人表述之间各种形式的关系所决定的。[6]概言之,表述的历史生成主要受制于社会情势、意识形态、言语流动和交际条件等因素。
    社会环境和历史场景亦即总体性社会情势是表述得以生成的初始依据。
    正是在社会环境和历史场景的统制之下,巴赫金毫不迟疑地将其诗学体系宏观地命名为“社会学诗学”,继而将研究史诗、长篇小说中的时间形式和时空体问题的理论命名为“历史诗学”。究其实,社会学观念以及与之相匹配的相关研究方法已经成为特定历史语境下巴赫金无法回避的学术选择。
    1926年,在评价萨库林有关方法论的著作《文艺学中的社会学方法》《文学史的综合体系》时,巴赫金就批评它们是“缺乏社会学的社会学观点”。在相对集中地阐发表述诗学的两篇核心文献《生活话语与艺术话语》(1926年)和《马克思主义与语言哲学》(1929年)中,前者的副标题是“论社会学诗学问题”,后者的副标题为“语言科学的社会学方法基本问题”。在《生活话语与艺术话语》中,他指出,长期以来存在着一个错误的见解,认为社会学方法只能出现在为意识形态因素所复杂化了的艺术诗学形式的领域,而形式本身具有自己独特的、非社会学的本质和规律性。产生此种错误的根源,是“在根本上与马克思主义的方法论基础本身相矛盾:即与它的一元论和它的历史性相矛盾”[7]。在总计三编的《马克思主义与语言哲学》中,巴赫金专设“语言结构中表述形式史”一编四章,作为该著的压轴内容。据此可见,巴赫金高度重视历史唯物论助推下社会学观念和方法在表述实践中的优先地位。
    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作为社会存在形式的社会环境、社会氛围对包括文学艺术在内的人文学科具有原发性决定作用。巴赫金指出,言语行为及其产品——表述绝不是个体的现象,“表述是社会的”。[8]即使是言说主体的内在感受,仍然是特定社会环境作用下相应社会氛围的反映。他特别强调,“无论是由环境所决定的最直接表述,还是由该说话者集体环境的整体所决定的深一层表述,都完全是社会的相互作用的产物。”[9]
    外力因素中客观性的社会情势固然重要,主观性意识形态的干预力量也不容忽视。
    从程序角度理解,如果说以人的现实生活为中心的客体性社会环境是第一性的,由此产生的主体意识形态是第二性的,那么,作为既受制于社会环境同时又受制于包括说话者主体感受在内的意识形态的言语表述则是第三性的。受当时特殊社会情势的影响,巴赫金从不否认包括政治在内的意识形态对于文学艺术的强力作用,他甚至不无极端地指出,“符号是阶级斗争的舞台。”[10]
    不过,巴赫金更为看重意识形态的多层次性。在他看来,语言虽然是中性的,但言语链条中的表述则是情态的,因为它受到社会意识形态和个人情感态度的共同约定。即便貌似中性的语言,也与相应的意识形态内容和表述者的主体情态密不可分。他据此抽象出决定语言手段和修辞方式的三大要素:一是指物内容,二是说话主体的情感态度,三是表述者对听者和他人——第三者言语的情态[11]。因而,“只有能满足社会评价的要求的语言成分,才能进入表述。”[12]在此基础上,他将意识形态分为生活意识形态和话语意识形态(亦即表述意识形态)两大类型,认为前者接近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心理”范畴,后者等同于一般意义上的意识形态。生活意识形态是生活感受以及与之直接相连的外部表现的一切总和,它不同于已经形成的意识形态体系——艺术、伦理、法律,等等。具体到生活意识形态与作为审美意识形态的文学创作间的关系,巴赫金认为,生活意识形态的功能在于将作品引入一定的社会情境,以保证作品在“当代意识的语境中”被有效接受。其中,表述者的创作个性是生活意识形态的社会性个人定向,创作个性的结构则“是一种投射到个体心灵之中的,对复杂而稳定的社会经济状况所做的确定的意识形态解释”[13]。这样,创作个性便通过作品与社会读者取得了包括审美需求在内的审美意识形态上的深层沟通。
    在具体研究了文学环境与生活环境在意识形态界面的相遇之后,巴赫金将意识形态观与文学史观结合起来,从意识形态系统论角度阐明了文学史研究的基本任务和文学史家所应肩负的意识形态责任:文学史在不断形成的文学环境的统一体中研究文学作品的具体生活;在包围着它的意识形态环境的形成中研究特定文学环境;在渗透于其中的社会经济环境的形成中研究这种意识形态环境。[14]至此,巴赫金构建起相对自足的意识形态表述理论。
    除社会情势、意识形态因素外,表述活动还受到语言共性和言语个性的内部规定,巴赫金将该因素称之为“言语流动”。
    巴赫金承认,“表述作为社会性思想交流的单位,还是以全民的语言共性为基础,因为共性规定了语言使用的特定范围”[15]。正是语言在交际语境中的共性背景,保证其在言语实践中的可表述性以及据此而来的可理解性。由此判断,所有的具体表述都是语言共性制约下言语个性必要和可能的展开形式,文学表述当然也不例外。所以他辩证指出,文学作品被从内部决定的同时,也被从外部决定,反之亦然,“因为外在的因素正是把它作为具有独特性和同整个文学情况发生联系(而不是在联系之外)的文学作品来决定的”[16]。
    巴赫金进而认为,从语言到言语的现实表述形式不是抽象的体系,也不是孤立的独白,它“是由表述及表述群来实现的”[17],是言语相互作用的社会事件。无论是单个表述还是复式表述群,都不是纯粹的语言代码自身运动的结果,而是社会环境以及围绕表述主体的社会化情态互动交流的产物。他特别强调,中性或中态的语言不能自我证明,“句子”永远不等于表述,体裁是语言形式和个性表述之间的桥梁。因为,“只有通过表述,语言才能交际,充满活力,成为现实。”[18]设置以上三道阈限,巴赫金将言语流动对于表述的生成机制牢牢地框定在有机社会语境之中。但巴赫金同样重视句子之于表述的重要性以及句子与完整表述间的区别:“句子就像判断和概念一样,是隐含不显的,而表述则总是外露的”,“甚至只有一个词的表述也是外露的:它被非语言的语境凸现出来”[19]。不仅如此,句子和词有其内部语境,表述则以他人言语为语境,词或句子只有在他人言语的语境中才能成为表述。[20]这种区分是必要的,它不仅保证了巴赫金的表述生成理论运行在社会历史学的主航道上,而且相当程度上维护了巴赫金表述诗学阐释逻辑的圆融性。为进一步区分句子与表述的异质性,他还细致考察了表述中句子的“重叠法”。这种句式重叠及其意涵发生新变的功能,既与言语体裁相关,一定程度上也回应了表述自含的修辞要求。
    除社会情势和意识形态的外力作用以及言语流动的内在规定外,表述的生成还受制于交际条件的机制性托举。表述的目的在于经由交际实现对话,因此,交际语境成为表述赖以生成的功能性联结机制。基于这一事实,巴赫金指出,“表述的共同属性就在于:表述是语言在一切领域的言语交际条件下的实现和具体化。”[21]他认为,语言在具体言语实践中的主要功能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交际交流,二是表达思想。因“语言的交际功能正是表现在表述中”,所以交际本身成为表述的重要语境。同时,因表述在该具体环境中的具体条件有异,所以交际作为语言主要的、组织性的和包罗万象的功能,既可以是对事件的简单叙述,也可表现为对各种事实现象的指代,还可采用带有某种程度情态色彩的问题或请求形式。[22]这表明,随着交际条件的变化,表述的实现方式和表现形态将随之变化。
    巴赫金不但重视言语交际条件对表述的语境性限定,而且尤为关注交际语境中言语主体情态及其所设定的指物意义对于表述的布局、风格和修辞特点的制约作用。经过梳理,他将言语交际语境对于表述的这种制约作用归结为三个要点:首先,言语主体所设定的指物意义的任务决定语言手段和言语体裁的选择;其次,言说者对自己表述的指物意义持有主观的情感评价态度;再次,表述在思想交流过程中表露出对他人思想的态度。后两个层面虽然都是表述者的情感态度或主观评价,但第二层面属于自性态度,第三层面为他性评价,亦即对交际中的他者——听者、读者的已然或应然话语的主观评价。自性态度和他性评价交相辉映,使表述最终得以有机赋形。以上三要点的交叉融合,决定了交际语境中不存在绝对中立抑或纯粹个人化的表述。正如巴赫金所说,任何一个表述,无论其意义和自我完成状况如何,都只是该社会集体“不断全面形成的一个因素”。[23]
    二 表述的对话性及对话中的他性与泛音
    归根结底,表述是对话的实现方式和现实形态,对话是表述的基本价值目标。基于此,巴赫金系统阐述了表述的对话性以及表述中的他性对话和泛音特征。
    (一)表述作为言语单位本质上具有对话性
    巴赫金认为,一切表述都具有内在的对话性和对话的外在形式。这种对话性包含两层涵义:一是表述内部所自含的对话性——“任何一个表述就其本质而言都是对话(交际和斗争)中的一个对语。言语本质上具有对话性”[24];二是表述与表述之间的对话性——“不可能存在孤立的表述。它总是要求有先于它的和后于它的表述。”[25]。由此,巴赫金提炼出三个相关概念:对话性、对话关系、对话。其中,对话性大于对话关系,对话关系大于对话。这意味着,追求对话绩效的具有对话性的表述必须拥有结构功能上的对话关系。
    据巴赫金观察,表述中的对话既不可归于纯粹的逻辑关系,也不能归于纯粹的语言学关系,它们只能存在于不同言语主体的完整表述之间,体现出“特殊类型的涵义关系”。鉴于对话关系总是处在显在的或潜在的不同言语主体的表述之间,所以,不同言语主体及其完整表述之间的对话是第一性的对话,而自我对话则带有表演性质,属于第二性的对话。
    由于表述主体的双元乃至多元性,又由于不同表述间的对话具有显在性或潜在性、直接性或间接性,所以,完整表述或表述群中的对话关系随之表现出广泛性、多样性和复杂性。因此,不可简单、片面地理解对话关系,不能将丰富多样的对话关系仅仅归结为矛盾、斗争或反对,赞同也是对话关系中最重要的形式之一。巴赫金举例说,表面上看起来完全相同的两个表述——“多好的天气!”——如果它们属于同一语境下不同声音的两个表述,那么,它们就是“异口同声”式的赞同性对话。
    (二)自我表述与他人表述构成间性对话关系
    自性与他性相形以生,自我与他人参照而成,彼此之间互为他性存在。巴赫金断定,所有的表述都可分为“自己的”和“他人的”两类,它们之间的边界可能交错不清,但只要他人表述或他性话语存在,它与既有的自我表述之间便构成间性对话关系,或者在两者的边界上进行着“对话式的紧张斗争”。针对那种封闭式表述观,巴赫金明确提出了商榷意见:“一种错误的理解,是把表述视为与外界隔绝的、自足的封闭系统,认为在这个系统以外不存在他人表述,而仅仅只有消极的听者。”[26]鉴于此,他将讨论的焦点放在他性表述以及与之相关的多形态对话特征方面。
    因他性表述同自我表述间的距离不同,使表述的间性对话“存在着无数的级差”,并由此表现出四种形态。
    其一,任何表述之间涵义上的对比构成对话关系。“任何两个表述,如果我们把它们放在涵义层面上加以对比(不是作为物,也不是作为语言学的例证),那它们就会处于对话的关系之中。”[27]两个表述在时空上可能相距遥远,甚至互不知情,但只要具有涵义上的可比性,便会显露出对话关系。据此类推,若干不同表述或表述群之间的涵义对比,也会形成对话关系乃至庞大的对话关系共同体。道理很清楚,既然作为言语单位的表述本身含有对话性,那么,不同表述或表述群之间当然拥有更为多向更加立体自然也更为复杂的对话空间。
    其二,表述既指向对象同时也指向他人关于这对象的言语。巴赫金说,“我所理解的他人话语(表述、言语作品),是指任何他人的任何话语……是指任何非我的话语。”[28]这些非我的话语不仅可能以多语种、多人称、多媒介、多他者的方式进行交际性表述,而且任何表述特别是他性表述同时既指向自己的对象和他人关于这对象的言语,从而构成多重他人话语和他性对话。在认同表述内部具有组合关系的基础上,巴赫金又不满于索绪尔对“延伸的对话关系”的忽视。这表明,正是具有他性的他人表述的前后照应及其照应方式的多样性,表述的对话性才无处不在。
    其三,对他人表述的情感态度也具有对话性。在表述过程中,特定表述者既可谈论他人的表述,也可将他人表述告知或转告另外的他人,所以便有了第一者表述、第二者表述、第三者表述,等等。这种表述链不仅构成复合型对话关系,而且始终包含着表述者的情感态度,并且这些情感态度蕴含并推动着表述链的对话性。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当我们述说他人的表述时,不能不对它采取某种或同意或反对、或辩论或讽刺的对话立场,“因此,在这里对他人表述的态度也带有对话性”[29]。正是因为处于对话关系中的表述获取了主体情感态度的属性,所以决定了表述实践的结晶——包括文学作品在内的思想蕴涵和接受中的可理解性。
    其四,援引他人言语的双重情态及其对话的隐蔽性。这种非我的他人话语,可以直接将其引入表述的语境之中,也可以只引用其个别词句。在此情形下,他人言语就具有了双重情态——他人的情态和援引它的那个表述的情态。这意味着,他人表述同时兼具援引者和被援引者的情态。这种情况主要发生在以下条件中:一是具备他人言语情境,二是言语情境中有明确引入标志(通常为引号),三是言语主体更替及对话的相互关系留有相应回声。不仅如此,任何表述尤其是在拥有文学性的他性表述中,这种援引方式和回声现象常常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和半隐蔽性[30],因而需要读者用心发现和适度阐明。
    基于上述对话诸形态考索,巴赫金进一步确认,“当代”乃至“后代”的听众、民众、评论家、学者等都可以而且应该是对话的“伙伴”,他们对完整表述及它们相互间对话关系的理解,不可避免地具有对话性质。其中,研究性理解以及建基其上的理论阐释,依托既定表述又超越原生表述,因而具有接受美学层面上的当下性、创造性和一定的社会公共性。有如伊格尔顿所说,“在某种程度上,我们总是根据我们自己的兴趣所在来解释文学作品……用另一种说法来说,所有文学作品都是由阅读它们的社会‘再创作’的。”[31]这种根据“当下性”来阐释“当时性”作品的现象,堪称文学史上的普遍规律。
    (三)表述充满对话的泛音
    泛音本是弦乐器演奏中一种由技法控制而产生的别具特色的音色状态,是对以基音为起点的震动效果的描述。泛音及其组合不仅决定着音色,而且让人感受到基音的响度。巴赫金借此概念喻指表述性对话中那些相对隐蔽、模糊或微弱的回声和余音。在他看来,所有的表述都充满了对话的泛音,“不考虑这种泛音,便不能彻底理解表述的风格”[32]。虽然对话的泛音形态各异,但主要有以下四类:隐蔽的论辩;偶见的轻微讽刺和嘲弄;隐藏且分散的他人表述;个别论点或词语的辩护性强调。
    至于泛音的生成机制,巴赫金分析,“对话的泛音在任何表述中都附丽于表述的基调之上”[33]。准确些说,表述中对话的泛音生成于特定表述与其周边他人表述的关系之中,充溢在言语主体的交替之处,遍布于各种表述的边界之上。正是在这种意义上,巴赫金将表述视为复杂而多面的关系性、对话性话语现象。按照巴赫金的理解,这种由对话行为所形成的回声或余音,不仅是对“此前表述”的应答,而且也是对“此后表述”的话题设置抑或提问。基于此种见识,他相信,正是陀思妥耶夫斯基将充满对话的泛音以复调形式引入了文学,从而创造出文学对话性表述的最高范本——“任何的长篇小说都无不充满对话的泛音(当然不总是与小说的主人公们对话)。在陀思妥耶夫斯基之后,复调有力地闯入了整个世界文学。”[34]
    三 表述的应答理解效果
    托多罗夫在研究巴赫金对话理论时发现,“巴赫金长时间地在心理学和社会学领域探索,最终得出了一种关于人文科学的统一看法。这种看法是建立在人文科学题材的同一性之上的:那就是作品及研究作品的手段,即注释,或者叫应答理解。”[35]托多罗夫确实抓住了巴赫金诗学建构中应答理解的核心价值目标,但他将实现方式绑定在带有副文本性质的“注释”一途,无疑窄化了巴赫金表述诗学远为丰富的思想内容和学术空间。
    应答的理解与理解的应答,表层目标都朝向“应答”,深层追求却是“理解”。准确地说,巴赫金表述诗学中的“应答理解”有两个逻辑框架:总体框架——应答理解是表述的目的;局部框架——理解和应答互为目标。据此,他首先强调表述的应答目的:“表述的目的在于回答性的反应。表述本身任何时候都不能自成目的。”[36]这种回答性的反应既是言语主体的交往诉求,也是表述本身对话本质的最好体现,特别是当自性表述与他性表述构成实际上的对话关系或潜在的涵义对比关系时,这种应答理解就显得尤为显要。为此,巴赫金重申:“我们再说一遍,表述是言语交际链条中的一环,不可能把它与此前的诸环节割裂开来,正是后者从外部和内部决定着它,从而在它内部产生着直接的应答反应和对话反响。”[37]需要注意的是,这种应答反应和对话反响,是以“理解”为前提的。
    为达成深层自觉理解,巴赫金着重申述了两点要求:一要依据理解的目标来表达理解。“任何理解的目标都是回答,都能引发回答……回答性的理解等同于表述,这是潜在的表述,它在言语交际链上起到一个环的作用。”[38]其意在于,要紧紧围绕应答这一目标来理解表述和表述群(或表述链),并用诸如词语等适当的形式表现出来,以便使内在的理解外化为可感知的具有应答效果的表述方式。二要尽可能保障表述的可理解性。表述是否被理解,既受制于理解者的理解能力,更取决于表述主体的表述意愿和表述形式。在反思抽象客观主义语言流派时,巴赫金希望尽可能促成表述个性与共性的有机统一,以保障表述特别是文学表述的可理解性:“表述是个性的(和自由的),但表述个性的实现不仅仅通过全民的和必须的(规范的)语言,而且要通过表述规范的和非个别的形式,即通过言语体裁来实现”[39]。言语体裁作为语言规则的个性化实现,反映着言语主体的语用个性及其情态,进而影响到表述个性与语言共性同在的特征。正是因为此种统一,才保证了“该语言的统一以及该集体所有成员对语言的理解”[40],进而保障了表述的时代公共性及其交往对话中的可理解性。
    依托应答理解的价值诉求,巴赫金进一步论述了双主体、双声语和双意识问题,从而拓展和深化了表述中双向问答的响应机制。总体上看,表述自身的召唤结构固然具有基础意义,但真正的应答理解的“起点”在于发话人的提问和受话人的应答以及二者间的双向互动,其中,受话人应答理解的积极性是激活这种双向响应机制的关键所在。
    在剖析应答理解的响应机制时,巴赫金首先关注“双声语”和“第二意识”(或“第二个意识”)。双声语缘自双主体,并表现出双意识——即说话人的“第一意识”和受话人的“第二意识”。这样,表述的应答响应机制中就存在两套双主体—双声语—双意识系统:一是文本内部的双主体—双声语—双意识系统,它们由表述者和受话人两类声音构成;二是超越文本的接受阐释活动中的双主体—双声语—双意识系统,文本作者与包括阅读者、研究者、阐释者在内的接受者构成双主体的两翼,接受者的意识具有“第二意识”表征。这样,以文本为中轴的话语系统实际上形成了两大“双体双声双意识”的复式对话框架。不论哪一系统中的“第二意识”,它们都是应答理解者的意识,都具有双主体色彩和对话效应,都拥有作为理解活动所自含的第二性和响应方式的多样性。
    文本内部的双主体以及由此而来的双声语,多以对语方式践行着表述的对话职能。这与应答理解活动中“理解”本身的双主体性密切相关。诚如巴赫金所说,“在进行解释时,仅仅存在一个意识,一个主体;在进行理解时,则存在两个意识,两个主体……理解在某种程度上总是具有对话性。”[41]这种对话性常以对语形式出现:“对话至少包容两个主体的表述,但两人之间有对话的关系,互相了解、互相应答。这种联系(即相互关系)反映在对话的每一对语中”[42]。巴赫金所说的“两个主体”亦即双主体有多重指涉:一是两个作者构成的双主体——“第一性的作者(不是创造出来的)和第二性的作者(由第一性作者创造的作者形象)”[43]。第一性的作者是真正意义上的文本作者,第二性的作者是由第一性的作者所塑造并表现于文本之中的“作者”形象。二是某些特定言说者兼有表述者与应答者的双重身份——“得到回答的人成为将来的答话者。谈话的参加者总是起到这样的双重作用”[44]。三是常态性言说者(含作者)与其他受话人所构成的双主体属性。巴赫金在考察表述主体及其边界更替时,提出三种主体并最终归并为两类主体(其中涉及一部分超越文本界线的接受性主体),与此种形态基本相近。需要明确的是,不论何种层面的双主体及其双声语,一般多为第二主体率先回应第一主体的话语提问,亦即第二意识多半是对第一意识的对话性反映,然后互为主体,双向应答,乃至循环往复,直至相关文本的完成。
    在确认文本所具有的双主体—双声语—双意识特性的同时,巴赫金还特别阐述了依据文本又超越文本的接受系统所拥有的双体双声呼应机制。他说,“作为主观反映客观世界之文本,是意识的表现,是反映某种事物的意识之表现。而当文本成为我们认识的客体时,我们可以说这是反映之反映。理解文本也就是正确的反映之反映。”[45]也就是说,文本是作者对于包括人本身在内的客观世界的反映,而应答理解则是包括阅读者、研究者、阐释者在内的受话人对于文本的反映,因此,就表述主体及其所反映的客观世界而言,接受中应答理解者的意识自然就成了“反映之反映”。从这个意义上说,理解就是他人话语向“自己的他人话语”转化的过程,其中的双主体性被镶嵌在“被理解者与理解者两个主体间的复杂的相互关系”之中。
    基于双主体—双声语—双意识的理性认知,巴赫金继而论述了提问与回答之间的外位性特征。他说,“问与答要求相互的外位性。如果回答自身产生不出新问题,它就会从对话中脱离出来。”[46]在批评将一切归结于“一个意识”的错误倾向的同时,巴赫金指出,他人意识是自我意识的镜子,“我最早是通过他人才意识到自己的……人的意识也是在他人意识的笼罩中觉醒起来的”[47]。由此,巴赫金不仅清晰地划分出双主体及其双意识间的界线,而且成功地将创造性理解的外位性与积极应答理解联系了起来。所谓创造性理解的外位性,指理解者在时间、空间、文化上对被理解事物所持的他性立场及其必要的审视间距。这种他性立场和审视间距与前述理解性接受的双主体—双声语—双意识高度相关,它直接促成了应答理解的对话功能和反思效果,并使得应答理解拥有了创造的快乐。巴赫金觉得,理解者针对自己意欲创造性加以理解的东西保持必要的外位性,“是件了不起的事”,特别是“在文化领域中,外位性是理解的最强大的推动力”[48]。可见,只有在外位性的相互观照和审视中,才能更清楚地认识对方并进而更好地认识自身,这正是“第三者”式理解的理想境界。
    创造性的理解是积极、能动的理解,它能充实文本,并努力实现积极的应答,巴赫金称之为“积极应答式理解”。对于积极应答理解涵义的完整把握以及对其在对话性表述中响应机制的价值判断,有赖于对应答类型和理解层级的明确定位。为此,巴赫金将理解划分为四个层次:一是对词语、颜色、空间形式等物理符号的生理心理上的感知;二是对这些符号在语言中复现意义的认知;三是对符号或远或近的语境意义的领会;四是对能动对话的争论或赞同。这四个层级各自具有内容上的独立性,但在实际而具体的理解中,它们又不可分割地融合成一个“统一的理解过程”。在此基础上,巴赫金将应答分为有声应答与无声应答、言语应答与行为应答、直接应答与迟延应答、积极应答与消极应答等多极多层类型。巴赫金特别强调,任何现实的整体的理解都应该是对活生生的言语、活生生的表述的理解,都应该带有积极应答而非消极应答的性质,以此实现交往的对话性和对话的有效性,亦即理解的合理创造性。
    最后,巴赫金期待并相信,无论言语表述还是既成作品,积极应答理解都具有多功能性的响应价值。这些价值主要体现为教育、劝说、批评性反应以及对追随者和后继者的影响等等。[49]至此,巴赫金最终实现了从主体价值诉求到问答响应机制的表述诗学框架中积极应答理解图式的建构目标。
    余 论
    按照巴赫金的理解,尽管表述有大小之分,长短之别,内外之辨,但都无一例外地具有本质上的生成性、功能上的对话性和体制上的完成性。他所创设的有关表述诗学的见解,未必都有阐述的妥帖性和严密的体系性,部分观点可能还自相矛盾或偶有悖论,但他所倡行的表述诗学理念及其践行路径,对于创新中国特色当代文论的话语方式和学科体系不失为一面极具借鉴价值的明镜。
    首先,巴赫金的表述诗学兼顾了世界、作者、作品、读者诸要素,拥有学术视野的周全性、研究方法的系统性和和理论建构的整体性,有利于参照性矫正当下非整体性和碎片化的表述风习。综观巴赫金的表述诗学,兼顾了包括文学在内的人文表述实践及其理论研究的世界客体、作者主体、作品本体和读者受体,体现了跨学科研究的宽阔视野和深厚扎实的知识储备,并据此显示出表述观念的周全性,堪称马克思主义文艺活动系统观在巴赫金时代的有力呼应和有针对性的阐扬。置身于莱昂所说的“后现代”这种激愤而焦虑的话语氛围中,重温巴赫金对于表述本质的追问,对于关系论、整体性、主流观、建构说的尊重,对于人文科学内部结构的相对完成性与话题的不可穷尽性之间辩证关系的思考,无疑有益于克服学术研究中过分张扬自我、理论阐释时过度追求“向内转”、表述方式上过于碎片化等偏向,有利于恢复人们建构具有自恰性和时代感的理论新形象的信心。
    其次,巴赫金的表述诗学追求表述的应答理解效果,彰显了文学活动的交流与对话功能,有利于激发作家深入生活,心系民众,创作出归属时代又超越时代的精品力作乃至伟大作品。巴赫金的表述诗学具有明确的价值目标、强烈的读者观念以及自觉的他人意识、针对意识和适度超前意识,期待每一表述都能引发受话人的对话性反应,热望文学作品能够唤起读者的积极应答式理解,并要求作者认真对待和深入研究这些接受需求和应答理解,依循理解的目标来表达理解,尽可能保障表述的完成性和可理解性,从而创作出承载时代精神、满足读者需求的优秀作品,并力求形成独特的文学体裁、文学风格和文学流派。为此,巴赫金表达了这样几种愿景:其一,作者不仅要勇于创作,勤于创作,而且要善于创作,精于创作,为时代和民众奉献出警示当代的精品力作乃至传至后世的伟大作品。其二,精品力作和伟大的作品可能是数代人、长时间累积后的爆发,特别是伟大作品的诞生,往往是伟大时代的回声。其三,诚实而执著的作者不仅应该拥有同样诚实而执著的创作动机,还需潜心研习文学机制和接受心理,深刻了解文学创作活动及其与周边各相关要素的互动共生规律,深切关注读者主体的文学交流和文化对话意愿,以广大接受者的积极应答式理解为考量创作是否完成的最高价值遵循。
    再次,巴赫金基于文本解读而提炼出表述诗学观念的治学路径,有利于我们培育和提升文学理论批评的现场意识、创新精神和引领能力。他极力倡导并身体力行的回归现实情境、回望原典语境、回到文学现场的批评理念和治学方法,激励理论批评者依据文本分析来建构属于我们自己的积极应答式理解。为此,巴赫金广泛涉猎自古希腊罗马以来的考验传奇小说、阿普列乌斯和彼特罗尼乌斯的世俗传奇小说、俄罗斯古代英雄史诗,到文艺复兴时期及其以后的骑士小说、拉伯雷狂欢化叙事、歌德的时空体表述,直至果戈里创作与民间“笑”文化渊源、福楼拜作品中人类情感和心灵生活问题、维多利亚时代狄更斯和萨克雷的创作等诸多经典作家作品和文学现象,特别是深刻研读了俄国以陀思妥耶夫斯基、托尔斯泰为代表的伟大作家作品。在此基础上,巴赫金提出了诸多享有原创特质的新概念、新范畴、新观点、新思想,如表述、对话、双主体、双声语、第三者、外位性、时空体、狂欢化、第二意识、复调小说、言语体裁、超语言学,等等,从而有效拓展和深化了文艺理论批评的话语体系和学科体系,因而具有鲜明的时代性、诚挚的人民性和价值的引领性。
    在进行表述诗学的理论建构时,巴赫金曾谈到完成性和不可完成性的辩证关系,认为完成性是相对的,未完成性是绝对的。因为,客体生活和主体情态是无穷无尽的,表述的形式和涵义是千差万别的,对于表述的应答理解自然永远是朝向未来的。本文有关表述诗学的描述,仅仅是博大精深的巴赫金研究中的“注解”之一。这意味着,将“回到巴赫金”和“走出巴赫金”在新时代语境下有机统一起来同样是至关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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