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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写文章如同在生活”——论长篇小说《出塞书》的三维书写

http://www.newdu.com 2020-07-16 《南方文坛》 刘弟娥 参加讨论

    引言
    2013年底因林白的微博推介,广西作家梁晓阳的《吉尔尕朗河两岸》一书始为广大读者知晓。时隔六年,梁晓阳再出新著《出塞书》,从长篇散文《吉尔尕朗河两岸》到长篇小说《出塞书》,“新疆”早已成为其作品中明晰可辨的印迹。
    《出塞书》起势甚妙:
    认识阿依那年,小城还没几个人有手机。有一次,我打电话到妇幼保健医院找魏凡,接电话的女子说:“魏凡啊?他今天补休不上班。”一口很好听的北方普通话,让我十分好奇。
    “你是我生命的力量,啊,亲爱的姑娘啊牡丹汗”,似带神启之光,来自新疆的姑娘阿依,与理想的圣地北疆一样,作为“我”生活与创作的精神庇护所与栖息地而出现,“多年以后,奥雷连诺上校站在行刑队面前,准会想起父亲带他去参观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
    中国读者惊奇于加西亚•马尔克斯对过去、现在与未来三维时空的把握,《百年孤独》这一开篇曾在众多中国当代小说中得以摹写。笔者在此无意将《出塞书》比附于《百年孤独》,但是,人生中“一次偶然的相遇”,似是宿命的安排,从情感线索入手,虽显过于私人,但对时空与情感的书写,《出塞书》亦具体而微地体现了对时间、空间、心灵三个维度的把握。
    时间之书
    《出塞书》以拟自传体的形式记录“我”——青年小羊从生活与工作的桂东南小城到心灵圣地新疆老马场的个人经历,以过去式的回忆与现在时的“此在”构成文本的私人史叙事,形成小说的主干。
    广西的生活作为过去式在回忆中呈现,以“认识阿依那年。”的过去回忆式构成文本叙述的私人史。来自桂东南的文艺青年梁小羊,故事的叙述人“我”,通过自身努力进入到桂东南的小城生活,尽管“我”工作努力,生活认真,但是工作与自己的兴趣却绝然二途,这令“我”痛苦;农家子弟天性的倔强与家庭劣势,以及“我”与小城土著姑娘恋情也濒于失败,使“我”心灵受到伤害。来自新疆的阿依姑娘翩然而至,抚“我”愁绪,亦让我的事业焕发出新的光彩。这些故事通过回忆,构筑了“我”在广西“过去式”的生活时间线。
    家族史与国族史亦于回忆中展现,相较于个人私生活的自叙,老马场“盲流”的“生活回忆录”更具家族史与民族史的意义,时间线上接民国,中经20世纪,再至现时态的生活,“我的故事啊,讲起来,像一匹布那样长。”岳母的回忆成为文本中最为厚重、别具特色的家国回忆录。岳母来自广东的一个革命家庭,世事变迁,岳母从被卖的孤女到被弃的妇人,最后在大变革时代走上了奔赴新疆之路,成为时代浪潮中的北疆“盲流”。许是作为补偿,神奇的命运之手,将她的女儿阿依,安排到她当年失婚的广西,且收获了美满的婚姻。而来自四川且有妻儿的岳父,因生活所迫,也成为北疆的“盲流”......阿依一家人的回忆,特别是岳父母辈的精神苦难史,更增文本的历史厚度,对革命、抗战、以及1949年之后一系列大事件中个人身世的描写,形成一部斑斓的近现代史,亦为读者展现北疆“盲流”不为人知的一面,可谓一部具有生活细节的地域文化史。
    “新疆”,作为现时态的生活栖息地以及精神家园,以现场的形式在文本中出现。无论是“我”、岳母,还是岳父、姨婆等人,一旦他们远离了“回忆”,“新疆”便成为文本中“现时态”的生活,成为所有人现实中安稳而温暖的庇护所。小说的叙述时间线于“我”而言,横亘了十余年的乡村与桂东南的小城生活,再延至于现时态的新疆生活,新疆赐予了我妻、女儿,或者可以说,新疆给予了“我”一个完整的家庭,构成“我”完整的生活史;另一方面,新疆十年,也是“我”文学的十年,“我”的文学生活尽管在广西已有起步,新疆这一片神奇的土地,赋予“我”写作的灵感——“我”作品的题材来自与新疆,“我”的作品在新疆得以出版,同时也被接纳为新疆的作协会员,毫不夸张地说,“我”的事业在新疆也获得了完满。
    在时间书写中,回忆中的过去时间,与现时态的生活时间,极大地扩充了文本的内涵。回忆代表过去,无论是岳母、岳父一家,还是作为桂东南青年作家的“我”,回忆中的生活均代表着苦难、挣扎,而这一切的不顺遂,在“现时态”新疆这一片热土中得以化解。岳母、岳父在新疆生男育女,开始了新的生活;“我”则因新疆收获了爱情,得到了完整的家庭,新疆生活也形成“我”文学创作取之不尽的灵感来源。
    空间之书
    小说的叙述空间历桂东南乡村、桂东南小城而至北疆,《出塞书》中的两代人,“我”、阿依为代表的年轻一代与岳父母为代表的北疆“盲流”,在从南到北的空间生活与精神流浪中构筑了文本的空间世界,并最终因阿依与“我”的邂逅,在新疆老马场得以相遇。
    来自新疆的阿依,使“我”从“温郁的南方”小城到北国新疆,“开始了我在疆桂两地转场十多年的文学生涯。 ” “我对南方的生活已经绝望” “我必须离开这个家,离开南方,我应该有新的生活。 ”尽管出自岳母之口,于“我”而言也是如此。
    从绿得流汁的岭南到达褐黄干燥的口外,从东经115度、北纬27度的北宁市到东经98度、北纬39度的嘉峪关市,再到东经82度、北纬43 度的伊犁新源老马场,我完成了由南到北由东到西的一次地理山川大穿越,我的位置,我的视野,我的思维,我的感情,都在这次大穿越中得到了崭新的置换。
    广西小城在文本中与北疆并置,但是在“我”的叙述中,桂东南小城已成为北疆的背景而显得面目模糊。尽管新疆在现代化的进程中,其历史性及地域性已有所断裂,如阿依的同辈兄弟姐妹就或加入到南方打工者的大潮,或进入到都市中,成为城市居民,他们渐离老马场。而“我”,从乡村到城市,再到北疆,在不同的文化环境中调适自己的生活以及创作心态,并最终确定,“新疆”,即为自己写作的精神栖息之所,“和阿依第一次回伊犁的幸福感依然在我心海充溢着,我的确认为自己是幸福的,我感到这种幸福感一直存在。”
    地域是一种表象,其深层即是文化感知,以及对地域文化流逝的感伤。《出塞书》打破时间的连续性,中断叙述的时间流,以桂东南与北疆为叙述的焦点,从而取得空间叙述的效果。弗兰克认为,对场景的持续叙述,“叙述的时间流至少被终止了”。从桂北到北疆,借由回忆与现时态生活的叙述,从而打破了时间的因果秩序,赋予了文本以空间并置的叙述效果。“我”在南方城市的诸多不如意,在老马场均得到治愈,“老马场”作为精神的故乡,无论是对于“我”这个现代文艺青年还是对于岳母这一代奔赴新疆的“盲流”都具有同样的生存与精神意义。
    在另一方面,《出塞书》以具有现场感的场景描写,试图建构地域生活的情感意义,具有多层空间的叙述效果。文本中的空间建构随着叙述人视角转移而随之成型并形成动态的移动过程。桂东南的小镇:
    春天来了,女孩们坐在这样的摩托车后座上也是不安分的,她们跟着男孩欢呼,抱紧各自男朋友的腰,有的还把嫩脸紧贴在男孩的后背,碎花长裙子被风吹得 像柳絮飘扬,吸引了无数或浑浊或清澈的眼睛,也吸引了无数的大眼睛和小眼睛。
    在青春躁动的年岁中,“我”因为新疆,逐渐拥有了稳定的家庭生活,同时也形成了对自己写作生涯的规划。
    那时,我和阿依终于筹够了回伊犁的费用。她一百块五十块地数着,一直数到了一万。这个平凡的女人,在那年我被一场爱情抛弃时给了我全部的安慰,是她,唤醒了我对西域的全部记忆。也是从与她结婚开始,我就决心写一部关于我的心灵故乡的书。”
    因为阿依,“我”的生活得以从桂东南的小城扩展到瑰奇的吉尔尕朗河,结识了各式人等,这些不但构成了故事叙述的北疆,同时也构成了文本空间叙述的主体:
    我远离我的出生地广西,满怀激情和希望地踏上旅程。在多少个白天和深夜,我偏居河岸的老马场,满腹寂寞,面对苍莽天山,一边感受一边记录,将一个南方的我转变成了一个在大西北地域开展文学生活的自我。
    空间叙事的意义在文本中对岳父母一辈而言尤其强烈,显然也更具历史感。他们作为新疆“盲流”,其“前史”各有不同。岳母经历了广东的革命家庭、广西的婚姻生活,最后在北疆获得了现世的安稳;岳父从四川的不幸经历中逃脱,终至在北疆得到了一个完整的家,“逃离”过去的生活之所,在新疆寻找生存与心灵的栖息之地,精神意义上的“新疆”超脱了空间意义上的新疆,终于给不同生活经历的两代人“播下了人生的希望”。
    心灵之书
    “我常常在思考人生,其实是在思考我的命运。我的命运注定与这片辽远的西部旷野有关”,新疆于“我”而言,“和我的婚姻和人生旅途一起成长、放大。” “新疆这片土地赐给我一个妻子一个女儿后,又一次在文学上成全了我。”以此而言,《出塞书》又是一部情感浓郁的“心灵之书”,甚至是具有浓烈命运感的宿命之书。“《出塞书》是一部心灵史、命运史和灵魂史,是两代人历经磨难的梦想与追求,凸显着一种人生求索的执着、痛苦和快乐。” (梁鸿语)
    《出塞书》以第一人称拟自传的写作,塑造了一位具有强烈文艺气质的文学青年小羊形象,并以热烈的情感与强烈焦灼的求索精神,赋予文本以强烈的青春气息,浓烈的感情倾向。“我写文章如同在生活”,同时“我的文章还要把别人也带进生活里面去。”[4]p469百年前巴金如是说,这不啻一代青年的精神宣言,将文章如同生活,在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表现,但其情感同样浓烈。《出塞书》中,无论是善良坚韧的阿依,还是岳母岳父为代表的历尽岁月磨难的新疆“盲流”,均以自叙者的姿态,在文本中取得情感叙事与精神自传者的双重身份,从而在艰难生活的表层,赋予本文以深层的浪漫主义情怀。即便是受尽折磨,在晚年,相濡以沫的岳父母仍旧具有年轻人活泼的情感感受,如果说这种情感为新疆给予,毋宁说是叙述人“我”强烈情感对之的形塑。
    两代人的精神求索之旅,则构成了作品中情感的最强音。“我”历经感情与生活的磨难,但置于老一辈的人生经历之前,则显得如此的微不足道。精神“盲流”的“我”最终在北疆得到了心灵的皈依,而作为生活“盲流”的岳父母的生命则在此得到庇护,“我”被岳父母在大时代中的人生经历所折服,成为他们生活的发掘者与记录者。受之鼓舞,“我”“既历经了旅途劳碌之苦,又对前方依然遥远的家园和困难重重的理想充满了信心和希望。 ”“出塞出塞,新疆新疆,出塞出塞,新疆新疆!”形成文本中不时响起的旋律,意味着旅途的方向,亦暗示了精神的归途。
    另一方面,内省式的自叙也使得本文略具心灵史的意义。这种内省,不但体现在对工作、对事业,“我的心却是不安分的,这种不安分不是以前那种野心勃勃的盲目,而是一种响应远方呼唤的理智——我开始了一个作家追求写作的漫长旅程。”也体现在“我”的情感经历上,事事处处,成为“我”拉开距离观看自己的方式。阿依的出现,给予“我”情感的慰籍,同时也带给“我”新疆这一片新天地,但是,灵魂深处某些世俗的东西蠢蠢欲动,鼓动着“我”在妻子阿依之外寻找新鲜的异性体验。如前期对初恋情人在感情天平的倾斜,“我明白了我的品格中有着某些可恶的东西,就像高加林对待刘巧珍。我认可了应良的那些话。于是我日盼夜盼琴来找我。 ”对于婚后热情的女读者,甚至与妻子阿依一族中的青年女性,也不时拨动“我”作为男人的神经,在心里掀起情感的涟漪。但“我”时时自悔,懊恼于自己对伴侣的伤害,在心灵的拉锯战中,最终选择让心灵回归家庭。
    同时,这种反省更体现在对新疆生活的认知上。我明白,“新疆”于“我”,无论是生活还是精神,均具有不可取代的意义,显然,这种感情的皈依并非是没有任何的质疑,“我”的工作以及对现代生活的依赖,使得我不得不在家乡小城中继续生活:
    我成了一个“悖论”的执行者。比如,我一直以来讨厌南方,现在我喜欢上 了这片西部的自然。但我不得不在南方,在这座南方小城徘徊,甚至,我要赞美 她,维护她,因为这里是我出生成长的家。我也承认,南方或者说小城所能给予 我的便利与舒适,曾经远胜于西北草原和乡村。
    年轻一代的先后离开,造成了老马场的衰落。其中老马场北大才子老师的离去与其妻子的逝世,则具有极强的隐喻意义,也暗示着我内心在现代俗世生活与精神追求之间的摇摆与矛盾。在时代的发展面前,个人不过是微尘,因而,这种精神的追求与心灵的皈依,虽然看似激动心弦,但在现实面前,也时时现出隐忧,呈现出镜花水月似的美好,虽不忍戳破,却又美好得如此脆弱。
    结语
    《出塞书》非刻意为文,但自有一种感人的力量存在,这无疑得益于作者对生活充沛的感情与新疆这一片热土的爱,充盈于文本中的精神取向,使得《出塞书》的笔触既具时代精神向上之力,且具传统教化之功。作为生于斯、长于斯的广西本土作家,梁晓阳的意义并非仅仅为地域的,他的作品应该具有更为广阔的意义,自然,这种意义并非只有单纯正向的意义。
    《出塞书》既以回忆与现实相交织,形成时空的交错,以“我”的叙述为主体,与岳母的自叙互济,则避免了蹈入传统“意识流”小说的无序。但一失必在一得之中,正因为要力图清晰展示各条线索,也可能因“交待太清楚,分析太切实”[5] ,使得文本颇有一览无余与没有余韵之遗憾。
    作为抒情主人公“我”,早有论者言及,“主体‘我’在过于忘我、缺少节制的情感漩涡里不断地沉浮、旋转,也造成了情感表达的重复与单一,并限制了作品思想与艺术的深度与广度。”[6]太过于急切倾诉自己的所见所感,必然屏蔽了对外界体贴入微的观察。正因如此,笔者作为女性读者,在赏读之余,亦能体察文本中强烈的男性气质因感情的倾泻而显露无遗。《出塞书》中的女性,或为坚忍的“地之母”,如岳母与妻子阿依,或为明媚的女娇娥,如琴与作品中出现的女性读者等,女性不但为“我”生活的避风港,也可成为精神的庇护所,一如传统文学对女性的赞颂,《出塞》对女性的描写趣味代表了当前文坛男性作家的性别标准:
    我这才发现,当年被阿依她们这些女伴戏称为“肉疙瘩”的兰花,已经出落成一个身材苗条的姑娘,曾经的大脸盘成了瓜子脸, 水桶腰换成了适合跳肚皮舞的腰肢,小巧而浑圆的臀部恰到好处地向后撅着,胸前高挺,十足一个新疆美女。
    此类描写,由来有据,且时有延伸,不但用以描绘女性,亦好“用异性的联想来影射风景,有时失却控制,但在20年代的新文学里、似乎是颇为时髦的笔法。”这一手法,在《出塞书》中亦有颇多的体现:
    但我又感觉到赛里木湖并不单单就是一个湖,她最像一位成熟有风韵的妇人,款款地走入我的眼帘,让长 年饥渴的我泛起充满水汽的湿润的联想。夏秋阳光很亮的时候,她还原成一片漂 亮蓝色的大水域,可也是一个翡翠般的梦境,让的人思想变得透明并进入漂浮的 状态。而在阴沉沉的天幕下,湖水则显得沉郁苍茫,有一种深深的黛绿在蔓延, 让远归的游子的心情有些压抑。倘若是冬天,那就是一个巨大的盛满奶油的脸 盆,到了近处方能清楚地看到那些凝固的寒冰,可那又不仅仅是寒冰,那还是一 个在野外生活的西域女人米黄而光洁的脸庞。 ”
    虽然,用前人之论,以“众多女性的意象,不是机械化的美感反应,便是压抑了的欲望之浮现。”这一论断稍显偏颇,若从写作技巧而言,对女性形象及拟性别化的风景描写,却使行文显得单调,也使本为厚重的小说偏于单薄。
    奈保尔为梁晓阳素所敬重,在此以奈保尔在《抵达之谜》中叙述来为笔者的论述作结,“我感觉时间在变。最初来到这里,时间是如童年时期那样被拉长的。第一个春天包含了太多清晰的东西:苔藓玫瑰、孤零零的蓝色鸢尾和我窗下的牡丹。我期待季节更迭,新的一年到来。接着记忆开始混杂,时光开始飞驰,岁月开始交叠,使我难以分辨回忆中的时间。我看到世界在流动,人的生命是一系列偶尔交织在一起的轮回。”我们可作如下判断,“一个把哲理给我们,一个把青春给我们。二者全在人性之中,一方是物极必反的冷,一方是物极必反的热,然而同样和于人性。”作为一位正处于成长期的作家,得失均为经验,我们有理由期待他的下一部作品。
    作者简介:刘弟娥,女,湖南衡南人,副教授,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中国现当代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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