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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阐释的有限与无限——从π到正态分布的说明

http://www.newdu.com 2019-11-18 《探索与争鸣》2019年第 张江 参加讨论

    阐释的约束与开放、有限与无限、确定性与非确定性等问题,是阐释学的基本问题。阐释是无限的,同时又是收敛的。阐释因开放而无限,因有限而收敛。作为一对相互依存的共轭变量,两者之间是相互包含、相互决定的积极关系,而非相互否定、相互排斥的消极关系。时下的理论主张对文本的阐释无标准可言,阐释只能绝对开放,文本具有无限意义。无论何种文本,只能生产有限意义,而对文本的无限阐释则约束于文本的有限之中。区别于“诠”与“阐”的不同目标及方法,π清晰地呈现了“诠”的有限与无限的关系,标准正态分布清晰地呈现了“阐”的有限与无限的关系。
    阐释开放与收敛问题的理论准备
    远自古代希腊,从色诺芬与柏拉图对苏格拉底思想的不同传承开始,关于阐释的开放与约束就已生成无尽争论。上溯中国春秋战国,孔孟与老庄对阐释目标的确定与追求,亦有相互对立的两条路线。阐释是一种主体间不断对话的精神活动,无论如何定义与展开,任何阐释主体都无法回避的基本问题是,如何认知并说明开放与约束的关系。20世纪以来,两种阐释路线的争论日趋对立。占主导方向的理论是,决断性地坚持阐释具有绝对开放性,文本具有无限意义。阐释的目的,就是不断附加文本的无限意义:同一主体可以对文本作无限理解,不同的阐释主体可以对同一文本做出无限不同以至完全相互对立的阐释。更进一步,阐释不是寻找意义,而是添加意义,其意义的扩张与推衍,完全由阐释者决定,与对象文本及生产者无关。特别是关于文学文本的阐释,受益于接受美学或读者中心理论的主张,文学文本的意义完全由阐释者一方任意决定。对于同一文本有无穷的理解与阐释,无真无假,无是无非,无约束可言。阐释的无限开放,是对象文本及阐释本身获得意义的先决条件。另一个方向的理论是,决断性地坚持阐释的约束性,阐释的唯一目的,是确当把握文本所固有的本来意义,此意义或为作者所赋予,阐释主体对文本的阐释聚焦于此。在西方,受益于圣经解释学和法律解释学的传统,有人主张保卫作者,坚守意图;在东方,受益于儒家解经传统的影响,训诂与注疏之学于当今文学经典的研究,仍为潮流之主导。
    孰是孰非,千百年来几无定论。应该说,各有道理和偏误。阐释问题的核心是约束与开放、有限与无限、确定性与非确定性等诸多要害关系,其张力平衡与和平共处,应如何辨识与说明。实现此目的,首先要厘清几组基本概念的区别与意义。
    第一,文本开放与阐释开放。此为含义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文本开放,意味文本的外向敞开。这里的敞开,意为且仅意为允许他者对文本作开放、无约束的理解与阐释,且可能无限,非指文本具有无限意义。阐释开放,是阐释自身的开放,意为他者可任意理解与阐释文本。此为阐释的自由,与文本无关。以阐释的开放代替文本的开放,将阐释意义的无限代替为文本意义的无限,违反阐释逻辑。厘清此点,是正确理解阐释有限与无限关系的基本前提。
    第二,阐释的边界与阐释的有效边界。阐释无限,意即阐释无边界。任何阐释者均可行使自由权利,无边界地阐释确定文本,无阐释约束。阐释的有效性,是有边界的。可称为阐释的有效边界。有效阐释的边界,由多个元素决定。作者赋予的意图,文本的确当意义,文本的历史语境,民族的阐释传统,当下的主题倾向,如此等等,决定了阐释是否有效及有效程度的边界。而上述一切,包括其他更深广的内容,或显或隐,都将集中起来,归化于确定时代下的公共理性之中,对阐释的有效边界作出判决。阐释可以无限,但非全部有效。只有为公共理性接受的阐释,才为有效阐释,才可能推广和流传,并继续生成新的意义。有效阐释的边界在,且只在公共理性的框架之内。不能用阐释的有效边界代替阐释的边界,以此否认阐释的无限性;不能虚设阐释的边界代替阐释的有效边界,以此否认阐释的有限性。
    第三,意蕴、可能意蕴、意蕴可能。按照我们的定义,“意蕴”是指文本所包含和能显现的本来意义,包含作者的意图赋予。“可能意蕴”是指文本自身的可能意义,这些意义包蕴-内含于文本,且可能不为作者所认知,但可为阐释所揭示,最终显现自身。这经常表现为,不同时代和语境下,同一文本的不同意义被发现,呈现文本自身所可能的丰富意蕴。但前提是文本自身有所意蕴,而非他者赋予。文本的可能意蕴有限。“意蕴可能”是指由阐释生发意义的可能,即阐释者对文本自在意义的挥发可能。这些挥发包蕴-内含于阐释结果之中,源于阐释者的意图与冲动,可为阐释者自由操作,强制文本以意义。意蕴可能无限。可能意蕴,大致可喻为文本之能指,即文本所能给予,并与其所指对象相符的意义能指;意蕴可能,大致可喻为阐释之所指,即由阐释者生发的所指,文本能指与阐释所指一致,阐释可能有效;部分相违,其有效性消减;完全相违,不为公共理性所承认,阐释彻底无效。
    第四,诠与阐。诠与阐都是开放的。但是,从“释”的不同目标与路线说,汉语言文字中,诠与阐义不同,且差异鲜明。诠,从言,全音,以确证经籍之本义,尤其是以书写者原意为基本追索,无歧义、可印证、学术共同体普遍认可,乃达释之目的,所谓“诠正”是也。阐,从门,单音,以文本为附体,推阐大旨,衍生义理,尚时重用,且“道常无名”,“寄言出意”,乃达释之目的,所谓“阐发”是也。如此区别,直接决定诠与阐者对开放与约束、有限与无限的理解与界定。应该清楚,对诠而言,约束,有限,是为追求,但同样具有无限空间。对阐而言,开放,无限,是为本征,但同样归于有限。确切表述:诠在有限中无限;阐在无限中有限。从诠与阐的本性说,诠与阐都以文本的开放为前提。诠,核心追求是寻找与求证文本的可能意蕴,排除文本以外的任何可能;阐,核心追求是附加与求证文本的意蕴可能,将无限可能赋予文本。模糊诠与阐的区别,模糊两者之间的不同目的、路线、标准,空谈有限与无限,只能陷入混乱。
    对阐释的开放与收敛、无限与有限关系的基本判断
    阐释是开放的,同时也是收敛的。阐释因开放而无限,因有限而收敛。作为一对相互依存的共轭变量,两者之间是相互包含、相互决定的积极关系,而非相互否定、相互排斥的消极关系。开放与收敛平衡,无限与有限相融,无限在有限中展开,有限约束界定无限。一般表述如下:
    第一,阐释的无限。对确定的对象文本,阐释可创造无限意义。我们的根据是:其一,同一阐释主体,把握同一文本,因无穷变化的理解,生成无限意义,实现阐释的无限;同一阐释主体的反思无穷,再生无限的阐释。其二,不同的阐释主体,把握同一文本,因无穷的不同理解,生出的阐释无限;阐释主体无穷延续,一代又一代阐释者,对确定文本无限理解和阐释下去。其三,时代无限,语境无限,不同时代的阐释主体,因时代变迁,对同一文本,生产与其他时代不同的阐释;同一时代,语境不同,对同一文本,生产无穷差别的无限阐释。其四,以上三种可能叠加重合,新的阐释永无穷尽。由此,阐释的展开与结果,无穷尽、无边界、无定论。
    第二,阐释的有限。阐释为多种条件所约束,其总体结果是收敛于有限论域之内。其约束条件为:其一,阐释对象的确定。文本进入阐释,阐释乃为可能。阐释是对此文本,而非他文本的阐释。此文本的存在,使此阐释得以展开。离开对象文本,离开对此文本的阐释,阐释失去意义。此文本的存在,是此阐释的生成前提。有关阐释的约束条件中,此为根本之点。其二,对象文本为有限文本,文本的有限性约束阐释。阐释者的无限理解与阐释,不可能无鉴别、无选择地全部贯注于文本,为文本所容纳。对文本的阐释,或说阐释本身,无论如何无限,均与对象文本相融。意义的添加,基于意义的发现,无论如何无限,均应根基于文本,或无限趋近于文本,阐释因此而有限。其三,阐释主体可前置阐释的自我意图,且将一己之意强制于文本,肆意扩大对象文本的意义。但无论怎样扩大,确定文本的阐释,应为文本可能之“有”,超越此有,对此文本的阐释虚无。
    第三,阐释的收敛。公共理性的承认与接受,约束阐释向有限收敛。其一,阐释主体的理性约束。阐释是理性的。阐释主体运用理性对文本做区别于他人的阐释。阐释者自我认定,其理性阐释可能为更广大的公共理性所接受。此诉求本身当然蕴含着阐释者承认和服从公共理性的约束。其二,同一的群体理性,约束阐释向有限收敛。视域大致相同的阐释主体,对同一文本,无论生成多少不同阐释,因阐释群体的理性选择趋向,无限的阐释生成有限重合,决定有限群体的阐释,呈收敛状态。其三,普遍的公共理性,决定阐释的收敛趋紧。公共理性当然更广大地包含独立主体及群体的理性要素,其理性同一更为有限,对阐释结果的选择当更加严格。在当下语境中,公共理性约束阐释者做出为公共群体所能接受的最佳阐释;在历史语境中,公共理性的持续进步,决定符合历史诉求的阐释进入历史,并为对象文本所集合,共同接受历史的检验,最终进入人类公共知识体系。公共理性的选择与认定,约束无限阐释的有限命运。在确定的历史区间,无限的阐释为有限。公共理性的选择,是阐释的开放与约束、无限与有限的最佳聚合点。无限主体的无限阐释,均收敛于此,接受无限进步的公共理性的检验。无限的阐释,收敛和确定于有限区间。
    第四,阐释的有效性。阐释的开放为无限,但是,无限生成的阐释绝非无限有效。阐释的有效性由公共理性的承认和接受所决定。公共理性的不断进步,给予阐释的有效性以强大约束:其一,不是所有阐释都为有效阐释;其二,有效阐释不是无限有效。因时代和语境不同,公共理性的当下存在决定了对确定文本的有效阐释,以某种方式约束于有限区间。散漫的无限阐释,一方面,为阐释的有限约束提供了丰厚的基础;另一方面,为公共理性的进步酝酿动力。由此而决定,一些当下不被承认的边缘化的阐释,可能跃迁于中心,而成为新的更有普遍意义的公共阐释。阐释的有效性,其历史与辩证的意义就体现于此。阐释的约束同样为相对。无限的阐释约束为多元的阐释,而非一元的阐释。阐释的有效为相对有效,而非绝对的有效。这体现为,其一,或仅为确定时代和确定语境下的有效;其二,或仅为某类或几类共同体有限成员所承认和接受的阐释。离开确定的时代和语境,离开有限共同体的有限共识,其有效性不断趋弱,以至湮灭。阐释可能有效,主要为两个方向:一是文本意义,为对象文本直接显现或可能显现的意义。即文本所承载和能够承载的意义,也就是文本的可能意蕴,此意义有限。二是由确定历史语境所决定、对阐释主体所处时代具有巨大影响力和穿越力的衍生意义,也就是文本的意蕴可能。历史地看,阐释的经典性,由对文本自洽意义的阐释能指所决定。与经典本身的经典性相比,阐释的经典更难塑造。某些完全降服于确定语境的阐释,常常因为语境的变化,而被历史所抛弃,失去阐释效力。
    上述四点,为我们对阐释的开放与收敛、无限与有限关系的基本判断。
    说明与证实
    对此,我们逐条分析说明。
    第一,阐释的开放由文本的开放提供可能。对一确定文本,特别是经过历史检验的经典文本是开放的。这里的开放是指文本自身蕴含着丰富的意义,在意义的集合体中,相同方向的意义使文本具有可能无限延伸的意义链条;不同意义的冲撞,使文本自身产生无限的意义裂痕,使新的意义生产成为可能。前者,为阐释者提供了由历史而穿越当下的线索;后者,为阐释者创造诸多变异,以至相反意义的阐释空间,使不拘于文本的无限阐释成为可能。我们赞成阐释的开放,即阐释主体对文本的无限阐释是可能的、积极的。阐释者对文本的任意理解以至误读,皆为阐释主体的权利。作者、文本、其他阐释者以及阐释的接受者,无权干涉。同一阐释主体,不同语境下阅读文本,可以生成完全不同的体验。语境无限,阐释因此而无限。不同的阐释主体,在相同语境下可以生成完全不同的理解。阐释主体无限,阐释因此而无限。我们同意“诠释一部伟大的作品不是进行文物研究”,而是“试图深入堆积了错误诠释的表层之下,并在已说出的与未说之物的中心采取一种立场。不过,它并非简单地回归到过去,而是显示一种新的事件,试图复活与本来的康德一般无异的康德,这将是一种愚蠢的恢复。正因为如此,任何诠释都必须有违于文本中的明确阐述”。特别是文学叙事,它与史学、哲学,以至绝大多数的社会科学研究的阐释不同,其本来就有制造歧义、引诱读者落入语言及意义陷阱的企图,生产歧义是文学言说的主要目的与技巧。文本是开放的,就是允许阐释主体对文本做多元而非一元、多义而非单义的理解与阐释。在此规定下,任一阐释过程,皆可无限扩张下去,没有重复,没有穷尽。
    第二,在阐释的开放上,诸多极端提法歪曲并消解了开放的合法性。20世纪90年代,著名意大利学者安贝托·艾柯在剑桥的丹纳讲坛上,对无约束的开放阐释做出精当的概括,指出诸多当代阐释与古代的神秘主义,主要是诺斯替神秘主义,有着“令人惊异的相似之处”,并作出自己的判断:“我真正想说的是一定存在着对某种阐释进行限定的标准。”对于所谓“限定的标准”是什么,他也有一些说明和阐述。我们的看法是,对一确定文本的阐释,确定于该文本之所能蕴含的意义,而非游离于该文本之外的其他意义,亦即阐释主体的对象是此文本而非他文本。阐释的目的,是将事物即文本所蕴含的一切显现出来,是使“某物如其所是地在其显现中展示着”,是能够“揭示着或者是使事物显现其所是的东西”,而非“经由独断论,一个事物被迫只能在人们所期望的方面被观察到”,且“将我们自己的范畴强加于它们”。阐释的开放,允许阐释者将不同意义贯注于文本,使文本意义无限扩大,但无论怎样扩大,都应体现海德格尔曾经强调的观点,即任何阐释都是“一次与文本的思想对话,将使文本更进一步地显现自身”,而非显现其他。阐释之无限可能,约束于可能区间。此约束说明,无论何种文本,只能生产有限意义,对文本的无限阐释约束于文本的有限之中。以此文本作对他文本的阐释,或为阐释者的自我阐释,违反阐释逻辑。在更广阔的界面下,约束阐释的诸多因素,其能量几乎无法抗拒。语言、传统、境遇、话语权力,等等,皆集合为公共理性辨识与接受主体阐释结果的能力与水平。
    第三,阐释结果越多,其阐释的收敛越强,即阐释向有效点位集中。文本的“可能意蕴”有限,不可能容纳无限意义;文本的“意蕴可能”无限,但应相融于有限文本。在确定语境下,意义的表达与理解为语境所限定。在同一语境下,大致类同的理解群体,对文本的阐释呈集合趋势。阐释者主观随意性无限扩张,其阐释离可能意蕴愈远,阐释已非“文本自身的显现”,对文本的阐释效力递减,淘汰率递增。读者中心论者辩护说,一千个读者,一千个哈姆雷特,这似乎是可能境遇。但我们的问题是:其一,这一千个哈姆雷特,是不是公共理性接受的哈姆雷特,如果不是,那就只能是自我言说,而非具有公共意义的有效阐释;其二,更极端地讨论,一万个读者,会不会是一万个哈姆雷特,一百万个读者,会不会是一百万个哈姆雷特。哈姆雷特不可能是一切。亦无可能把一切都堆砌于哈姆雷特。如果满足或停留于此,阐释将归于无。因为此类阐释不是“事物之所是”的显现,而是阐释者主观随意性的幻影。阐释是要有听者的。听者是要在阐释者的阐释中得到对文本理解的启发或指引。阐释本身也是要争取听者的承认。唯有更多听者所接受的阐释,才可能传播开去,逐步成为公共阐释,或实现阐释的公共性,阐释才有效力。否则,不必阐释。这是阐释的本质特征。正是这个特征,规定了阐释的收敛。阐释的开放,并不追求无限结果,而是在多元比较中,争取和辐射有效的阐释力量。所谓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就是此意。
    第四,确定性追求。独立主体的阐释目的是确定的。阐明主体自身对文本的确定性理解,并企图将此个别理解固化为可以被历史所承认的提法、观点、结论,进而上升为经得起历史检验的普遍知识,嵌入人类知识体系,这是阐释的基本追求。我们经常被迷惑的是,流行的理论主张,对文本的阐释无标准可言。作者不是标准,意图不是标准,文本显现或蕴藏的意义也难为标准,那么,所谓阐释的确定性又如何体现和实现?这涉及两个方向的问题。其一,文本有没有所谓自在意义,如果有,它是不是一种可以被考虑的标准之一;其二,如果没有自在意义,谁来制造和判定意义。我们的观点是,文本具有自在意义,这个意义由文本制造者赋予。无论他表达的是否清晰与准确,我们目及任何文本,包括阐释者的阐释文本,皆为有企图和意义的文本。如果非此,文本制造者为什么要制造文本,阐释者为什么前赴后继地阐释自己?比如,海德格尔制造诸多堪称经典的宏大言词,不是要表达他的所思所想,而是为了练习书法或锻炼身体?说作者死了,文本与作者无关,意图无法找到或找到也无意义,可以是一种趣味,但这绝不意味着它没有。把无法找到或找到也无意义说成为无,偷换了概念,属于默证(argument from silence),违反阐释逻辑。找到作者及其意图,是显现文本自身的重要方向,是阐释必须承担的责任,这是无法摆脱的确定性之一。我们不反对阐释者放弃文本的自在意义,文本的自在意义也可以由读者在文本的呈现中自由理解。在确定条件和语境下,公共理性的标准是确定的。语言、传统、当代境遇决定公共理性对阐释的态度。我们可以征询那些否定作者、意图、文本自在意义的阐释者,作为独立的阐释主体,在自己的阐释文本中,有没有作者、意图、自在意义?
    π与正态分布
    与阐释不同,诠释更倾向于文本自在意义,包括作者意图的确证,是一种有限追求。但是,诠释同样无限。两者的关系,鲜明地体现为π。所谓π,即圆周率,圆的周长与直径之比,位于3.1415与3.1416区间。此常数为中国古代数学家祖冲之于公元5世纪发现并给出。此后,经中外历代数学家的不懈努力,特别是经由当今大型计算机的深度演算,π的位数已达30万亿以上,其结果仍为一除不尽、非循环的无理数。常数π与圆的半径共同作用,决定圆的周长与面积。在数学与物理学领域中,π被广泛使用,具有普遍意义。π的基本特性深刻启发我们,以π为参照,进一步确证有关诠释本身的性质与特征,能够给出新的说明。
    在诠释之诠的意义上,我们认为,所谓诠的展开和实现,如同于π。它的过程是,其一,诠的最终追索,是文本的自在意义及作者的本来意图。其诠释的目标是寻找和确定文本的3.1415。如圆周率的发现一样,π的确定是一个漫长过程,历史上的多种方法曾经失败,直到后来的圆面积的无限分割法不断成熟,圆周率才靠近并确定为3.1415,并在此基础上无限延伸下去。诠释亦如此。面对确定文本开始诠之活动,首先是索求意义之π。无论何种理论,无论何种方法,只要目的为诠,即找到和证实文本自在意义,就是在寻找和证实π。譬如,叙事学的方法,无限分割文本,通过一句一词一标点的分析,实现对文本的最终理解及诠释。这种无限分割文本的行为,如同无限分割圆的面积一样,在分割中实现认识目的。诠释的起点,可能是从无限遥远的地方开始,或其左,或其右,不断追索,不断修正,不断靠近真相。其二,对确定文本,尤其是经典文本之本义,被公共理性接受为π,诠释亦不会停止。它会向更深入的方向探索,以求证更精准的π值。这是一个无限的过程。π值无限,对文本的意义追索无限。这种追索为无限且连续。各点位之间相互依存,以至互证,共同诠释π的无限意义。文本的自在意义是开放的,任诠释者在π下自由诠释,做出无限的结论。其三,诠释的无限约束于有限,在有限中展开无限。π是有区间的。由3.1415起,无限延伸下去,数值越来越大,无限趋近于3.1416。这就是π的区间,π在这个区间无限展开。如同诠释,诠释对文本意义的发掘是无限的。每次阅读和理解都可能有新的感受和发现。但是,作为诠,其指向应该是无限符合文本的自在意义,尽管不可能实现,也非离开文本的无约束的衍生。诠释的全部内容,源自文本的可能意蕴,即文本自身可能包蕴和含有的意义,而非无可能包蕴和含有的意义。诠释的无限,是以确定文本的可能意蕴为起点,无限展开下去,在无限展开中生产有限意义;诠释的有限,是以文本的意蕴可能为极点,约束无限,在有限约束中生产无限意义。进一步分析,π如诠释之视域,进入此视域的文本,因不同的诠释主体及语境,不同时代的传统与记忆,决定了其初始条件与最终认知不同。π的3.1415,为诠释之基本起点,3.1416为诠之有限约束和极点。诠,无论怎样无限,也是无限趋近于目标,而永远不可穷尽。起点与极点,为无限诠释的界线,诠释在此界线内,由起点开始而无限展开,渐次递归于无穷极点,呈有限收敛态势。简言之,诠释π,是对诠释开放与收敛、无限与有限关系的象征性说明。π为无限诠释的区间界定。在区间约束下,诠释是开放的、无限的,无限开放的诠释,收敛于诠释的起点与极点之间。诠释的无限性,在其有限性中展开,其有限性,以对无限性的约束而实现。
    阐与诠有所不同。诠,有基础性、确证性、认知性的一面,是我们准确把握现象及文本真相的前提。我们的认知,不能仅停留于此,而应不断进步,将对现象和文本的已知推广于未知,从而,本义的意义,意义的意义,意义的当下价值,就提到面前。不同于π,阐为一种扩大,是在诠的基础上,衍生和创造新的理解和认识的重要方式,是主体及主体间视域交流与碰撞无限延伸的最高形式。无最终目标;无区间约束;无限追求之最终可能,无法达及。如此,阐释的开放与约束,有限与无限如何表达?我们给出新的概念:阐释的正态分布。
    正态分布是随机变量概率分布的规律性表达。概率分布的一般规律,不仅在自然界,而且在人类社会活动中普遍存在;不仅在社会科学,而且在诸多人文科学研究中被普遍推广,特别是在与阐释学研究密切相关的心理学研究上,正态分布应用已极为深入。可以断定,这个理论与方法,能够帮助我们有效认识阐释过程中普遍存在的概率现象,解决相关复杂问题。确切地说,一般阐释结果的分布,其形态就是概率分布。面对确定的哈姆雷特,100万人的理解和阐释是随机的,离散多元,不可预测。但是,因为参与的对象众多,其分布将是标准的正态分布,服从正态分布曲线的描述。以此为工具,当可深入分析和确证阐释的开放与收敛、有限与无限,并对它们的相互关系及呈现状态给出更可靠的量化分析。
    所谓正态分布(这里采用最简单的标准正态分布),即一钟形对称曲线,依曲线最高点向下横轴作垂直线,以此线为中心,钟形曲线两边呈对称状态,平滑均匀下降,开口逐渐扩大,无限趋近于横轴。曲线与横轴间面积为1,相当于概率密度函数从正无穷到负无穷的积分概率为1,即概率总和为100%。概率分布以中线为集合,大多数分布集中于中线周围,其所占面积为全部面积的绝大部分。此分布规律,用于阐释学分析,其横轴为现象或文本呈现;其中线为公共理性对现象或文本意义的期望或可能接受结果。全部独立阐释的结果分布于曲线面积之内。准此,我们用正态分布曲线对阐释的开放与收敛、有限与无限、扩张与约束关系,作如下说明:
    其一,独立主体对确定现象或文本的理解与阐释,其结果无限,且非确定,不可预测、离散分布于曲线面积之内,其概率密度函数为标准正态分布。阐释的无限开放,为正态分布的敞开状态,投射为向底线两边无限延伸,但无相交可能。
    其二,曲线之中轴,为公共理性所期望或接受的有效阐释。对确定文本的公共阐释,或阐释的公共性实现,投射为正态分布之中线。由公共理性的相对性所决定,对同一文本的公共理解与阐释非一个中心,即阐释的正态分布中心可为多元,并以不同中心构成不同投射面积。
    其三,阐释主体数量足够,全部参与主体对确定现象或文本的阐释结果,可从正反两个方向,大概率地趋向于中心,生产方向大致同一的结果,实现独立阐释的公共性,并投射为以中线为核心的有限面积,使无限离散的阐释呈有限态势。当阐释者的独立阐释与公共理性期望相差较小,其概率方差抽象为1,此类阐释所占面积,将接近全部面积的70%,即70%以上的阐释,服从于公共理性的约束,约束于公共理性期望域之内。
    其四,阐释的有效边界,由抽象为1的方差决定。阐释无边界。背离中心轴的独立判断无穷,但越远则接受者越少,无限渐进于底线,无可能达到,所占面积可忽略不计。渐近线的投影,证明阐释无边界。有效阐释有边界,可称为阐释的有效边界。方差的对称约束,就是阐释的有效边界。如确定抽象为1的方差为标准,近70%的阐释集中于公共期望域内,数值为1的方差,为阐释的有效边界。
    其五,公共理性的期望是变化的。为当下公共理性接受的阐释,未必是真理。随着公共理性的进步或退化,若干曾经边缘化的阐释,可能移进中心,并生产更多的同质性阐释,集中于新的公共理性接受的有效面积之内。
    其六,所谓诠之π,作为正态分布的特例,其中心期望值为3.1416,同样为阐释的正态分布所容纳。由此,我们可称阐释π。
    相比西方同类理论,正态分布是显现和说明阐释无限与有限关系的最好方法与工具。
    这里需要讨论两个问题:其一,公共理性如何约束阐释。我们曾经表述,阐释是公共的。阐释的目的,是争取公共承认。阐释的有效意义,由公共理性所决定。公共理性所决定的阐释的有效边界,是催动阐释无限生成,并努力趋进公共理性接受中心的根本力量。阐释无法抗拒。其二,何谓阐释方差。方差反映正态分布的分散程度。方差越小,表明随机变量取值越集中于中心线附近或周围。在阐释学的意义上,方差可象征为无限多的独立阐释与中线,既公共理性期望值的差距。方差越大,独立阐释的结果与公共理性期望的差距越大。与对自然现象的正态分布描述不同,阐释作为精神现象,其公共期望与方差很难定量,只能定性地予以分析和认知。这种定性分析,对于精神现象的描述而言,已经具有足够意义。当然,随着大数据技术的应用,文学社会学及其他人文社会学科的兴起,进一步的定量分析的期待,应该为合理。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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