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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文学评价中的两个倾向性问题

http://www.newdu.com 2019-11-12 安大网文研究(微信公众 桫椤 参加讨论

    网络文学发展二十年后,如今走到了一个拐点,标志是追求目标的变化:由通过文本吸引人的点击率转向综合IP价值。2015年媒体就宣称当年是IP元年,网络文学已经成为最大的IP源头。作为一种文学样式,其IP价值包含而且主要指文本以外的衍生形态,或者叫做网络文学产业链的衍生部分,即影视剧、手机或电脑游戏、动漫以及有声读物的广播等。而其在文本以外的衍生部分,在我们对文学研究的范畴里,它们不属于文学,或者仅仅附属于文学,比如影视。在当下来看,网络文学的一个新贡献是,开创了“文学工业”这个新的产业或行业。商业消费和互联网技术时代,网络文学之所以能够做大做强,根源在于资本、商业和产业经济规律的影响,而不是对文学传统的发扬。
    网络文学最初是互联网自发的产物,直到收费阅读机制出现以后,它的本质还是文学,因为网站作为内容供应商所提供给读者的主要依赖小说的文本价值。尽管关于“文学”的定义并不是固定的,但是在各种定义中有一个基础性的共性成分,那就是文学是一种用语言塑造形象的艺术,这里的语言应当主要指文字,也指口头语言。而当IP的目标被提出,网络小说一方面靠语言建构形象,另一方面则作为图像艺术的脚本,期待着后者用影视、绘画或音频语言塑造出可感知的具体形象,小说成为IP的半成品。过去我们说影视是文学的副产品,但是现在完全反过来了,影视是小说价值的最重要体现之一。在传统文学中我们说“好小说是改不成、或者改不好影视剧的”,在网络文学这里则变成了“不能改成影视剧的小说不是好小说”。
    实际上无论“文学工业”的确立还是对Ip的追求,这里不乏一个最基础的动力:即对商业利益的追求。之前我有一个观点,在网络文学的消费属性和文学属性之中,消费性先于文学性而存在,现在看来,当IP来临的时候,消费的先决性更加明显。尽管消费性的表现形式不同,但它一直存在于文学之中,而网文与传统文学相比,它的消费属性明显前置和扩大,已经由过去的文本附加和衍生功能转变为统和文本的先决功能。
    在这些颠覆性的转变中,看上去网络小说脱出了既有的文学框架和轨道。但事实果真如此吗?
    过去传统文学界和学院派不认同网文的声音居多,但这几年这种状况正在发生变化,传统文学界真切感受的了来自网文的“威胁”,理论界也开始辩证地看待网文,有关专家学者也开始用“学院派”的方法对网文进行学理化研究;而网文界内部也一派喧腾,觉得网络文学的春天正在到来,并由此更加鄙视不能直接创造财富、受众少、形不成多大公众影响力的传统文学。
    事实上我们把视角放高一点、把眼光放远一点,就会发现:我们对网络文学的看法,包括网络作家对自身创作的看法,很多时候是“乱花渐欲迷人眼”,没有经过理性的追溯与思考,更没有经过文本细读,是先验的。我们的观点常常是被迷惑的状态下得出的:一是被网络文学的经济效益迷惑,“变现”的机会那么多,这对于一直把“甘于清贫”作为道德标准的传统写作来说很有诱惑性;二是被网文的影响力所迷惑,粉丝多、被影视、动漫改变的机会比“圈子化”的纯文学大得多;三是被“势”所迷,在各种宣传之下,觉得没人看的“传统文学”很快就会灭亡了,网文就要取代传统文学了;四是被自己的逆反心理控制,觉得我们的传统文学受到体制的束缚,是附庸社会和政治的产物,而网文是民间的,是自由的,大家都是知识分子,就要像托尼·朱特那样“重估价值”。
    这样“先验”的“先入为主”的理解,形成了网文创作层面和研究层面中的两个倾向性问题:
    一、泛化文学概念,在文学研究中片面扩大消费属性,甚至放弃对网文文学属性的关注,本末倒置,进而离开已有的文学理论和文学传统评价网文。
    当下谈论具体网文作品的时候,我们非常关注它的IP开发、点击率和人气;在文本分析中,也偏向于对故事进行解析,寻找之所以能够吸引人的理由。固然这不失为评价网文的方法,但是我们要看到它的弊端,即这个指标体系所针对的是“结果”而非“原因”。前几年我们批判过“唯点击率论英雄”,现在这个说法又变成了“唯IP论英雄”。网文的IP价值、经济收益和社会影响力是网文的消费性指数,而非文学性指数,但消费性指数反映的是文本的外延的价值,并非文本本身的价值。或许一部网络小说的IP价值或者读者认可的程度代表着文本的某个向度,但绝非文学审美本身。所以,如果从社会学角度上评价网络小说,消费指数可以作为重要指标;但是如果从文学角度评价,则应该“回到本体看网文”,首先考虑文学性,其次才能参考消费指数。
    关于网络小说的审美评价问题,在2014年的北戴河会议上,已有专家指出了网络文学的大众文学属性,从这个角度上说,网文的审美评价是有传统可循的,并不是什么“天外来客”。网文的创新并不是“横空出世”,而是对传统的发展。当下网文文本对传统大众文学或者传统的“纯文学”有着很多的继承性,其中包括中国传统小说,也包括西方小说。比如穿越小说,《爱丽斯漫游奇境记》《镜花缘》《西游记》等等,有众多的穿越情节;包括同人小说,缘《水浒传》而来的《荡寇志》和《金瓶梅》中也可以寻到同人写作的影子;像传统小说中写修身修仙、异界异能的更是不胜枚举。在网络小说非常难以解决的结构问题上,传统大众文学也有这个问题,严家炎在评价金庸的武侠小说时早就指出过:“留下了在报纸上连载的痕记或印记。作者当时写一段,发表一段。这种方式的写作即使筹划再严密,仍可能出现不周全、松散拖沓的毛病。金庸花十四五年写,后来修改又花了七八年,力图精益求精,但某些烙印依然还留下来。”而关于我们现在津津乐道的网络小说的叙述节奏问题,严家炎也早已在金庸和中国传统小说中有所发现:“金庸小说也讲究节奏的变化,在一场紧张的厮杀之后,下面可能出现的就是男女情爱的场面。这种一张一弛,活泼多样的艺术节奏,给读者很大的享受,这就是从中国传统的小说节奏感里面学来的。”这与网络文学的写作特征完全相同。
    的确,网文有新变。但这种新变并没有超出文学的范畴。交互性,日常消费性阅读,超长的篇幅,奇异的想象力,作家创世的宏大气魄等等,都在传统大众文学中有迹可循。所以,在谈论网络文学的文学性时——只要还站在文学的角度上——就不要试图离开“文学”这个框架去找什么新路,所谓“网络文学评价体系”也一定是传统大众文学评价体系的延伸,而不是另起炉灶。“文学”这个凝结着人类精神认知经验和审美体验的理论概念,并不是能够轻易就被改写或推翻的。网络文学作为一种电子媒介下的文学样态,当我们面对海量的文字、数量庞大的粉丝用户读者群、巨大的IP衍生价值时,我们觉得现在可以有一个预判:它在传播学、大众文化和文化产业等领域中的意义,大于在文学上的意义。它的确改变了文学史,但改变的是被我们尊奉为正统的“五四”以来的新文学史,而目前并没有改变整个人类的文学史,更没有为人类创造出一种全新的艺术形式。
    二、以专业读者的审美意见代替普通读者的阅读感受,对网文的创作方法、类型分化等暂时性现象或具体作品“过度阐释”,由此误导网文创作。
    网文发展20年,一直伴随网文成长、或者“半路出家”并持续跟踪和研究网文的批评家并不多见。最近几年,随着网文现场日渐繁盛并有了一定的理论积累之后,一些批评家和学院派的理论家介入网文,为网文创作和研究护航;而且在一些有识之士的推动下,网络文学开始进入大学教育序列,这是十分可喜的局面。
    对于传统文学来讲,普通读者缺乏表达评论意见的渠道和能力,精英读者(非职业读者)有可能会把读后的感受写成文章在媒体发表。而对于网文的评价,过去我们认同一个说法:普通读者通过跟帖这种形式与作者展开互动。但是我们忽略了一个问题:绝大多数网文的读者并没有表达意见的意愿,能够表达意见的是少数,而且是对文学有着自我理解的读者——他们已经不是普通读者,而是精英读者。这从点击率与跟帖之间的数量差距就可以对比出来。在这一点上,网文与传统文学没有根本的差别。
    综合起来看,网文的批评者由两部分构成:一部分是专家型的研究者,另一部分是普通读者中的精英读者(这其中包括网络文学的从业者),这两部分我们合称网文的“专业读者”。而对于大众读者,据中国社科院发布的《文学蓝皮书》(2015-2016年度)称,网络文学读者群体学历偏低,阅读追求浅显与娱乐,“在阅读人群学历方面,中学学历读者占比过半。小学学历的读者占比7.39%,初中学历的读者占比36.36%,高中学历的读者占比30.17%,本科学历的读者占比24.78%,硕士学历的读者占比为0.8%,博士及以上学历的读者占比仅为0.5%”。我们可以看到,中学及以下学历的读者占到了73.92%。换言之,正是这部分低学历的非专业读者支撑着网文的江山。
    因为网络的虚拟性和数据缺乏,我们无法得知跟帖的精英读者中有多少高学历者,但是我们就目前的状况可以看出,与网民总数相比,专业读者无疑是“无限少的少数。”而网络作家关于自己作品的具体反馈,只能在这“无限少的少数”中得到。这就带来一个问题:网文如何统一专业读者与大众读者的审美情趣。由于专业读者具有较好的知识修养,因而具有较强的分辨、判断和批判、反思能力,除了专家型读者的研究需要外,网文对普通读者中的专业读者来讲,所提供的消遣和娱乐功能是主要的;但是对于绝大部分低学历的普通读者来讲,他们不仅需要娱乐和消遣,更需要获得普遍意义上的精神滋养,在这个角度上,网文必须具有正向的教化功能,这不仅是社会对网文的要求,也是人的发展对网文的要求。
    我们不得不承认,知识层次越高的人群越具有接受新鲜事物甚至异端事物的能力,这是因为我们总能综合运用理性经验,跳出法律、道德或情绪的限制,从各种不同角度对新鲜事物进行自我解释。我们也不得不承认,知识层次较低的人群只能凭有限的理解力和好恶对新鲜事物进行判断(在这里并无意贬低和歧视低学历人群)。这在网文中引起的问题就是:专业读者(特别是专家型研究者)对于网文中出现的超出普通读者审美接受能力、价值取向和审美情趣的作品态度不明朗,没有给予正确引导,而是抱着“存在即合理”的态度从学理层面给予确认,在一定程度上误导了作家和读者。
    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网文中的诸多问题都与此有关。比如关于网文语言粗俗问题,特别是人物对话,出现非常多的粗俗化、粗鄙化的语言,对比我们生活中的说话方式,的确有个别人这样说话,但那绝对不是普遍的现象,而且并不是可以在公众场合言说的方式,更代表不了社会整体的语言习惯,但是在专业读者那里,认为这是保持了“语言的鲜活性”“接地气”“有网感”。再比如关于两性关系的描写方面,网文中存在着“三多”:婚外情多、性爱场景多、特殊“性趣”多。改革开放四十年之后,尽管社会已经开放到相当程度,但我们传统的婚恋和性观念与西方完全不同,我们虽然不能用“卫道士”眼光看待这个问题,但也不应该赤裸裸地描写性活动,这不符合法律;而鼓励婚外情也显然不符合道德、国情和传统。此外,有的作品书写普通人无法接受的特殊生理喜好,鼓吹对身体和欲望的享受,但我们的专业读者往往对此用一个相对宽松的标准来衡量。
    在关于文学虚构与文学真实的问题上,突出表现在历史知识与文学想象、客观世界与虚拟世界之间的错误设定上,有些作品在客观真实的背景下罔顾历史事实,虚实不分,向普通读者传达错误的知识,但专业读者认为这是“架空”;此外,在过度世俗化的现实作品中,以及虚拟世界的设定中,或者在从真实向虚拟世界的过渡中(比如穿越、星际旅行等),也常有非常荒谬的情节出现,但专业读者往往运用现代文学中关于“荒诞”的理论予以解释。这些问题在普通读者那里制造了知识和观念上的混乱,显然也无助于陶冶他们的情操和对主流价值观的接受。这也反衬出当下关于网文评价的乱象:遇到低俗的问题,我们就说这是大众文学,不能用过高的标准要求它;遇到荒谬的情节,我们要么用虚构来解释,要么用纯文学的方法解释,说这是荒诞的、象征的手法。文学理论的系统性被断章取义、各取所需。
    无论什么样的文学,在娱乐的同时,都应该具有审美教育意义。早在上世纪四十年代,张恨水就曾呼吁,有“先进思想”的新文学家,不要抛弃中国的普通民众。在当前的文学格局下,网络文学毫无疑问承担起了为读者提供有效阅读资源的担子,此时我们更应该重温大众通俗文学大师的话,将“先进思想”融入作品中,真正促使网络文学向文学靠拢,强化公共担当,寓教于乐,而不是在利益的诱导下,给依靠传统文化建立起基本世界观和价值观的普通大众制造混乱。当前,“线上要IP值,线下要文学值”的网络文学新方向被理论界提出来,我们期待着能够在网文界形成共识,以此促进网文的健康发展。
    本文原刊于《网络文学评论》2019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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